如何审查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超值干货)
借款用途是指借款的具体去向,它反映借款用于解决生产经营活动哪一方面的资金需要,反映借款同哪些生产要素相结合,反映借款用在再生产过程哪个环节上。根据“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规定,借贷双方应约定明确、合法的借款用途。当前,贷款欺诈是很多贷款出现问题的根源,不少企业虚构借款用途从银行获得贷款后,并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而是将借款挪作他用,特别是将借款用于房地产投资、股票投资、放高利贷等用途将会给银行带来极大的风险。
借款人有明确具体、合理、合法的借款用途是信贷机构授信的基础和前提,借款人是否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也是贷后管理尤其是首次贷后管理的重点,银行等信贷机构既是加强对借款用途的审核及监督,既是监管的要求,也是防范信贷风险的基本要求。
借款需求和借款用途是相互区别又紧密联系的两个概念。借款需求是指借款人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了资金的短缺,即借款人对现金的需求超过了借款人的现金储备时,就会产生借款的需求。借款需求指的是借款人为什么会出现资金短缺并需要借款。借款用途指的是借款的具体去向,它反映借款用于解决哪一方面的资金需要,一般来说,长期贷款用于长期融资的目的,短期贷款用于短期融资的目的。借款需求主要用来说明为什么借款,借款用途主要用来说明借款干什么。客户的借款用途是多种多样的,可能是需要购买机器设备,可能是流动资金不足,也可能是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借新还旧。
第一,借款需求及借款用途与还款能力和风险评估紧密相连,是决定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要素的重要因素。例如,借款人是一家批发类企业,借款是用于进货后批发销售,则还款方式设计成每月付息,到期还本付息比较合适。如借款人是一家餐饮企业,借款是用于装修新店,则根据餐饮企业的特点,还款方式设置成按月等额本息比较合适。
第二,防止资金被挪用或用于违法用途。
第三,通过了解导致借款人资金短缺的原因及具体借款用途,信贷机构可以更好的把握借款需求的本质,从而做出合理的贷款决策。
第四,信贷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企业的具体情况为企业提供融资结构方面的建议,这不仅有利于借款企业的稳健经营,还可以降低信贷机构的风险。
第五,在一个结构合理的贷款中,企业的还款来源与其借款原因应当是相匹配的,而这可以通过借款需求分析来实现。
以企业借款人为例,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都是可以用来作为分析借款需求分析的基础,通过对这些财务报表的分析信贷机构可以了解借款人借款的原因。
借款需求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两大类:
一是现金需求增加,比如资产的增加、债务的减少、营业支出、投资支出、融资支出等;
二是现金供给减少,比如销售收入降低。
一般认为,借款需求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季节性销售增长、长期销售增长、资产效率下降、固定资产重置及扩张、长期投资、商业信用的减少及改变、债务重构、利润率下降、红利支付、一次性或非期望性支出等。
从资产负债表看:季节性销售增长、长期性销售增长、资产效率下降可能导致流动资产增加。商业信用的减少和改变、债务重构可能导致流动负债的减少。固定资产重置及扩张、长期投资可能导致长期资产的增加。红利支付可能导致资本净值的减少。
从损益表看:一次性或非预期的支出、利润率的下降都可能对企业的收入支出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借款需求。对于借款人产生借款需求的影响因素要做具体的分析,从而确保其贷款资金能够真正匹配上资金用途,当然还要配上合理的贷款期限,确保借款人能够在约定的时间内顺利还款。
原则上,短期资金需求要通过短期融资来实现,长期资金需求要通过长期融资来实现。
季节性销售增长引起的借款需求一般是短期的;长期销售增长引起的借款需求,表面上是一种短期融资需求,实际上是一种长期融资;资产使用效率下降引起的资金需求,应收账款和存货周转率的下降可能导致长期融资需求,也可能导致短期融资需求;固定资产重置或扩张,比如对于厂房和设备等固定资产重置的支出,其融资需求是长期的;长期投资导致的借款需求是长期的;商业信用的减少和改变,反映在企业应付账款周转天数的下降,可能导致长期融资需求,也可能导致短期融资需求;额外的或非预期性支出引起的需求可能是长期的,也可能是短期的,银行应当根据借款企业未来的现金积累能力和偿债能力决定贷款的期限。
附:银行应谨防“短贷长用”风险
短期资金需求要通过短期融资来实现,长期资金需求要通过长期融资来实现。所谓短贷长用,就是银行为企业发放的一年内的短期信用,如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这些信用被企业挪作基础建设、设备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类长期投资的现象。
中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贷款,用于借款人新建、扩建、改造、开发、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贷款。作为宏观经济运行的先行指标,中长期贷款一定程度上可以体现出企业投资活动和宏观经济温度的变化。实践中,银行的中长期贷款一般都比较难批,尤其是对于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又普遍存在自有流动资金少、辅底资金不足的问题,短贷长用在现实中非常常见,企业以流动资金贷款的名义获得贷款后用于了长期的融资需求,流动资金贷款成为企业长期占用的铺底资金,尽管这部分贷款也是有确定期限的,但到期后只能转期或借新贷、还旧贷,部分企业会通过寻找过桥资金的方式将这笔钱还上。
这种做法在经济繁荣期,信贷政策比较宽松的时候风险不那么明显,很多企业运作了多年也没出过事,最多每年拆借过桥资金时支付点利息罢了。但短贷长用为本基本的信贷规律,本身存在极大的风险,之所以没爆发出来,只是外部市场环境、银行信贷政策、或企业内部经营的变动尚未达到一个爆发的临界点而已。一旦企业的流动资金被挪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或者投放在房地产项目,短期信用到期可能导致企业无力偿还,要么就是拆东墙补西墙,或者就是调用部分原有的流动资金来偿还到期的贷款,造成企业开机不足,生产经营出现“失血”现象,而最终导致因企业生产经营不足银行不给企业续贷、转贷,最后企业只能面临倒闭。
小微企业借款用途常见的主要为两类: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多数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一般来说,借款人的还款来源与其借款用途应该是相匹配的。
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向小企业发放的,用于满足借款企业商品生产及流通性或其它服务性经营所需周转、临时性或季节性资金需求的贷款。比如货物采购贷款、应付账款支付贷款、工程垫资贷款、债务置换贷款等。小微企业的借款用途多数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比如接到计划外的订单需要采购原材料。
固定资产贷款是指向小企业发放的,用于满足借款企业投资与其主营业务有关的固定资产资金需求的贷款。比如厂房购建贷款;设备购置贷款等。
借款用途的分析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借款原因分析、借款真实性分析、借款合理性分析、合规性分析。借款原因分析我们前面已经讲过,不再重复,对于借款人借款用途真实性、合理性、合规性的分析,需要对借款人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分析其产生借款需求的原因,检验其需求和用途之间的逻辑验证关系是否成立。再结合其申请金额、申请期限、购销合同、资金使用计划、还款来源等因素结合起来分析、核对,从而对借款用途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判断。借款需求和借款用途必须跟借款人的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经营特点、财务状况等相匹配和适应。
关于借款用途,重点关注四个问题:借款人的总体资金需求是多少?其自有资金有多少?需要借多少钱?剩余资金如何解决?
在分析借款用途时,调查人员应该思考下面几个问题:
第一,借款应当用于借款人的经营活动,借款人是否有明确具体的借款用途,借款用途是否真实、合理?
第二,结合借款人项目运营情况分析借款用途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政策,是否超越其经营范围,借款用途不能用于国家禁止投向的行业或领域,不能用于赌博、购买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如果是项目贷款,需要了解项目手续是否齐备(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等)。
第三,根据实地考察预先估测借款项目资金缺口情况,再结合借款人提供的资料,结合借款人历史积累情况,分析借款人产生借款需求的原因是什么?(影响因素)
第四,分析借款人到本机构借款的合理性,如果借款人本身条件很好,有充足抵押物,但却到小额贷款公司借款,要思考这是否合理?
第五,借款额度能否满足用款需求?是否合理?
第六,根据其借款用途,分析借款能否给借款人带来增值?即借款的使用能否为借款人带来明显高于贷款利息的收益。
第七,借款人有没有挪用和占用借款的可能和动机?其是否具备挪用借款的条件?
第八,对借款用途真实性的分析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注意观察借款人申请贷款的态度,如果是借与不借均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往往借款用途不真实或不明确;二是要注意结合借款人的经营规模、经营特点等分析与借款用途是否相符;三是在询问借款人时,注意多询问一些细节,比如购买原材料的价格,购买设备的型号等,“谎言是没有细节的”;四是注意通过周边走访确认借款用途是否真实。
第九,思考通过什么方式能确保其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被挪用?
第十,对于借款用途为偿还其他银行或其他债权人贷款(过桥)或用于支付员工工资一定要给予必要注意。
第十一,分析还款来源与借款用途是否相互匹配。
附:几类常见用途分析
常见用途 | 分析要点 |
货物采购类 | 例如代理新品牌、旺季备货、新订单、日常进货等。关键要考察现有存货数量;分析进货时机合理性,现在资金紧缺原因及以往资金来源;了解拟采购货物的种类、数量、采购渠道、大致单价、自筹资金、采购原因(背景)、所需资金量,拟采购货物是否符合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要求,反映借款人采购事项的合同(协议)、订单或意向书是否真实、有效;分析进货量与销售额关系;以往存货量与销售额关系;注意借款人很少因为日常进货的增长而产生贷款资金需求,旺季备货要分析是否旺季等。 |
扩大规模类 | 包括购买设备、开新店或新厂房、装修店面等;关键点是核实扩大规模与现有规模的比例;关注投资厂房合规性(证件是否齐全),购建进度计划,投资估算和融资方案评估,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的筹措情况,所需贷款等;思考:为什么需要扩张?成本?预期收益?与现有规模比例? 如是扩大产能,了解月产能和月销量; 如是更换设备,要了解旧设备使用寿命及技术先进程度;自有资金金额及来源,企业现有设备是否已不能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投资后的收益前景是否和市场未来情况吻合,购买设备的种类、用途、设备供应商等,对购买设备应作一个可行性分析; 开新店需要了解新店信息;自有资金占比;注意借款人扩张过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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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货或原材料 | 关键点是分析并预测未来价格走势。考察近几年价格走势;考察借款人经营历史、行业经验及经营渠道来判断借款人能否对市场价格的走势做出判断;分析如价格下跌,借款人能承受的价格底线;建议:提高对其经营年限要求;目前市场价位已经偏高应否决;不支持借款人将全部资本用于囤货;不超过现有囤货量的50%。 |
垫款类 | 重点关注交易事项的真实有效性(工程合同或协议中应明确工程事项、双方约定的工程建设期限、合同具体金额以及款项支付方式与日期)、需垫付资金总额、企业自有资金和需贷款金额,借款人作为履约方的履约能力;关键点是关注借款人的应收账款情况,重点是合理性和安全性。思考借款人垫付资金的原因、上下游的结款周期、应收款收回可能性。 |
债务置换 | 重点关注原有债务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是否偿还正常,有无不良还款记录,借款人结清现有贷款的资金来源及置换原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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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应付账款 | 了解发生支付款项的原因、付款对象、需支付金额、企业自有资金、所需贷款资金、付款方式等。 |
【案例】
安徽一男子虚构借款用途骗贷款百万 获刑10年罚款6万
2017年2月,泾县法院以贷款诈骗罪依法判决张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非法所得予以追缴。
2011年9月,被告人张某某为归还其所欠借款,以其独资的某酒店需要装修为由,伙同杨某虚构《酒店装潢合同》作为贷款依据,向银行贷款100万元,承诺资金用于酒店装修。泾县中小企业担保中心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告人张某某与担保中心签订《反担保合同》,以酒店部分餐饮设备、奔驰牌汽车作为反担保抵押物。次日,银行将100万元发放至酒店账户,后委托支付到杨某账户。
贷款发放后,杨某根据贷款前与张某某的商议,截留71万余元为张某某归还债务,剩余28万余元转至张某某个人银行账户。 2012年1月,被告人张某某在未告知担保中心的情况下,将作为反担保抵押物的奔驰牌汽车以45万元的价格私自转让给他人。后又在未告知担保中心的情况下,将酒店全部设备资产转让给他人,离开泾县。银行贷款到期后,在无法与张某某取得联系的情况下,担保中心代张某某归还了全部贷款本息,并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某偿还债务。虽经法院判决并执行,但因张某某已无财产可供执行,担保中心的贷款本息未能得到清偿。张某某因涉嫌犯骗取贷款罪,于2016年2月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虚构贷款用途,伪造酒店装潢工程合同,骗取银行贷款1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坦白、自愿认罪等情节,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安徽法制报)
本文作者:孙自通,小微企业信贷、互联网金融、民间金融领域知名专家,知名培训师,“信贷风险管理”公众号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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