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一个人打两份工,受了工伤该由谁负责?

2018-01-17 句容TV

如今,一个人打多份工并不少见。

那么,一旦出了工伤事故,

究竟该哪家单位来负责呢?

  刘先生是A公司的职工,A公司为他缴纳了社会保险。刘先生白天在A公司上班,晚上则在B公司兼职从事厨师工作,而B公司未给刘先生缴纳任何保险。

  今年9月的一天,刘先生从B公司下班,途中遭遇非他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受伤。受伤后,刘先生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B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B公司认为,当初是因为A公司为刘先生缴纳了社会保险,所以就没有再为刘先生缴纳社会保险,故工伤赔偿的责任不应完全由其承担。

  人社局工伤科向B公司解释,现行法律并未明确禁止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就业。劳动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及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都表明劳动者可以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就业。

【问题】  

  此类工伤如何处理?

  对于这类劳动者的工伤保险责任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规定: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相关办案人员表示,在本案中,A公司虽然为刘先生缴纳了社会保险,但B公司仍可单独为刘先生缴纳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后,如刘先生在B公司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依法应由工伤基金报销的部分同样可以报销。

  B公司在听了解释后,同意协商解决问题,此事得到了顺利解决。

【问题】

  法律适用问题如何解决?

  在就业多元化的今天,一个人打多份工已经成为常态。新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只允许一个人和一个用人单位签一份劳动合同,除此之外的劳务都属于雇佣关系。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对此没有强制性规定,劳动者可以和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既然是两份合同,一家公司给劳动者办理五险一金,非全日制的公司也可以单独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但有一个前提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两份及以上劳动合同,要让彼此知道。

  劳动者在从事多份职业时,要和用人方约定关于办理工伤保险的事宜,同时还要搞清劳务关系和雇佣关系的区别。劳务关系可以单独办理工伤保险,雇佣关系不可以。还有就是,如果发生了纠纷,前者适用劳动法,后者适用民法。


来源:法润句容

猜你还喜欢

大消息!政府将不再垄断住房供地!

知道吗?266省道城北绕越段(宝华山路)建成通车了!

句容南部新建一座应急水厂, 日供水可达4.5万吨!


微信编辑:王振

长按二维码下载“看句容”APP

手机看电视

掌握全热点

 


“看句容”APP

 


“句容tv”二维码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