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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你总是学不好《公司法》?

2016-11-16 徐进 智合LawSchool

作者 | 徐进

来源 | 智合LawSchool(ID:zhihexueyuan)

教材选择是基础

教材是学习的基础,尤其是对于没有名师指导的自学者而言,教材的选择至关重要,公司法也不例外。

一方面,我国公司法的立法尚不成熟,注重公司组织方面的立法,公司行为方面的立法不足。强制性规范较多,任意性规范较少。另一方面,我国大多数公司法教材与教学脱离,教材时常沦为参考用书,有的老师干脆不指定教材。

拘泥于现行法公司法的教材必定不是一本好教材,它不得不根据现行法的规定频繁进行修改。好的公司法教材,应该是在现行法的基础上,分析立法利弊,借鉴先进立法,指明立法的发展趋势,同时对实务有所指引。也就是:基于现行法,同时又超越现行法。

笔者推荐三本“为教而写”的教材,皆是老师的教学讲稿后期整理而成。

1.施天涛著:《公司法论》(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2.王军著:《中国公司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

3.朱锦清著:《公司法前沿问题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体系化:《公司法论》

本书的最大特点是体系化,笔者力图超越传统教材的法典式编排模式,全书共七编:公司导论、公司设立、公司融资与财务、股东权利、公司治理、公司变更、公司终止等七个专题。同时讨论了“揭开公司的面纱”、“一人公司”、“公司的社会责任”等热点问题。

本书的自身定位是关注和讨论中国公司法本身,同时引进国外成熟的理论与制度,试图使之“本土化”。


不足之处是,本书对英美法的公司制度介绍尚处于翻译的阶段,有些问题没有讨论清楚。诸如揭开公司面纱的标准问题,作者指出法院在适用揭开公司面纱原则时,法院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公司资本是否充足、是否存在欺诈、是否遵守公司程式、以及是否存在过度控制等。

作者详细介绍了这些影响因素,而没有进一步提出自己的标准。当然,这一问题本身非常负责,实践中法院适用标准不一、甚至标准之间存在矛盾,因此希望作者能够提出标准显然有些苛责。

本土化:《中国公司法》

从书名就可以看出,本书的关注焦点是中国公司法。作者以中国公司法的规范解释和应用为中心,借助真实的诉讼和非诉案例,展示法律适用、激活法律解释、检讨法律学说。

相比《公司法论》,本书更具有实践性。在公司设立登记章节中,作者列举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应该提交的材料清单和审查标准,俨然可以作为实践指南。

其次,本书中引用了大量的真实案例。诸如协议控制模式:事实上的外商投资企业?由于我国境内的金融体系无法满足境内企业的融资需求,加之国家政策的管制,境内企业不得不采用“曲线救国“的方式进行境外融资,协议控制模式应运而生。作者不仅介绍这种模式,而且给出了具体的步骤和示意图。


作者指出案例的功能不是提供例证,而是供读者观察法律适用,挖掘法律适用中的新问题,反思法律规范和理论本身的正当性。

不足之处是作者在公司会计章中仅仅介绍财务会计报告及其构成、编制、审验和公示,而没有指出实务中应该如何审核这些报告。当然,这本该属于财务会计专业的问题,希望作者在公司法教材中介绍,同样显得苛责。笔者只是想借此指出,公司法方向的实务人员应该懂得财务会计的基本知识。

前沿化:《公司法前沿问题研究》

本书的三个亮点是:财务、面纱和起源。

公司的起源属于理论问题,实务很少关注,理论上的研究也不足。作者通过大量的资料以及美国相对成熟的研究,加上自己的思考和推论,勾勒出公司企业的大致轮廓,以填补国内公司法研究的空白。

财务是本书的另一大亮点。作者指出,公司法律师应当具备公司财务会计方面的基本知识已经成为学界共识。相比《公司法论》和《中国公司法》,本书深入浅出地把这个问题讲深、讲透、讲系统。


刺穿公司面纱由判例法创立,实践中标准和边界依然模糊不清,给法院的适用带来困难。作者阅读大量的英文原版判例,从中提炼出3+1标准,大大地增加了该规则的清晰度,方便了学习和运用。

本书的书名决定了本书只讨论了一些前沿问题,缺了两大块内容,一是:董事、监事、控股股东的注意义务和忠诚义务,二是公司的合并和分立。此书脱销已久,出版社又不出新版,实乃学界一大憾事。值得庆幸的是,作者正在写一本更加体系化的公司法教材,年底大概会完稿,明年有望与读者见面。

把握重点是关键

在无法全面掌握公司法的情况下,把握重点无疑是次优解。笔者认为公司法的重点如下:

1.法人资格与有限责任;

2.公司法人格的否认(刺穿公司面纱);

3.公司资本制度;

4.公司章程;

5.公司财务与会计;

6.公司治理结构;

7.董事、监事、控股股东的注意义务和忠诚义务;

8.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9.股权的转移;

10.公司合并与分立;

11.公司僵局与解散清算。

案例研讨是突破

只懂法条规定和原理,缺少真实案例的研讨,实务无法开展,对于律师尤其如此。

关于公司法案例的书,国内可谓汗牛充栋。除了上述三本教材中的案例,笔者重点推荐三本案例书。

1.胡田野著:《公司法律裁判》,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2.虞政平著:《公司法案例教学》,人民法院出版社2012年版;

3.蒋勇、陈枝辉主编:《天同码·公司卷》,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

《公司法律裁判》


胡田野,现供职于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从事法官的教育培训工作。

本书的体系比较学术化,讨论的却是实务问题。以第三章:股东资格确定的裁判为例,作者讨论了如下问题:基本理念、裁判方法、若干疑难问题、隐名投资纠纷、职工持股纠纷等问题。

《公司法案例教学》

虞政平,现供职于最高人民法院,同时为北大、清华、人大、政法等校的兼职教授。

本书以法官视角分析实务问题。全书的行文结构为:关注焦点、基本案情、审理要览、裁判解析等四个方面。以公司设立协议之法律效力为例,作者在裁判解析下讨论了:协议的法律特征、协议的效力期限、协议的适用标准、关于本案的简要评析等问题。

《天同码·公司卷》


蒋勇、陈枝辉,均来自天同律师事务所,擅长处理高端复杂民商事案件。

本书以律师视角分析实务问题,以分析和传承的方式向裁判者致敬。本卷主要讨论了:出资责任、股权转让、公司决议、公司利润、股东代表诉讼、法定代表人、公司高管、公司人格否认、公司解散、公司清算、企业改制等问题。以挂牌转让中的经产权交易所发布股权转让信息为例,编者认为:企业产权转让中的挂牌信息公告应认定为要约邀请,这种通过产权交易所发布的特殊要约应允许权利人合理变更。行文结构为:案情简介、法院认为、实务要点、案例索引等。

核心总结

1.财务知识不可少

要想精通公司法,必须能够看懂三张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这是公司财务会计知识的基础。其次要学会盈利分析,如资产回报率、普通股回报率等。最后要懂得风险分析,如短期风险、长期风险。

致力于高端公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在招聘时,一般都要求应聘者具备两证:司法考试证书和注册会计师证书,足见财务会计知识的重要性。

2.经济学知识有更好

经济学知识能为学习者提供全新的视角,能够使学习者能够从经济学的角度检讨具体法律制度。

这方面最经典的作品是波斯纳的《法律的经济分析》,具体到公司法,国内最经典的莫过于张维迎的《理解公司---产权、激励与治理》。笔者读后获益匪浅,建议学有余力的朋友研读。

3.重视中国现行法

年轻律师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一味地用理论学说批判现行法,总觉得现行法规定的不合理,应该如何如何。学术研究不可厚非,有争鸣,方才有进步。

对于公司法方向的律师而言,更为重要的是现行法的规定,这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基础。精通公司法的律师从来都是务实的,掌握游戏规则方能游刃有余。在现行法的基础上如何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才是最重要的。你我无法短时间内改变法律规定,但你我可以利用自己的智慧“曲线救国”,协议控制模式就是一个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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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 Ang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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