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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学家、翘楚……民法学界的“琅琊榜”

2017-05-14 刘杰勇 智合LawSchool


作者 | 刘杰勇

来源 | 智合LawSchool


注:本文系“法学各科领军系列”第一篇——民法学界,若有智友对其他法学部门的大家有研究或感兴趣,也欢迎来稿,来稿请投tougao@zhihedongfang.com,邮件标题请注明【XX法领军人物】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先哲孟德斯鸠如是说,恰如其分地表达了民法以人为本的价值情怀。从摇篮到坟墓,一个人一辈子无不处在民法的调整和庇护之下。

2017年3月15日,《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审议通过。从民法通则到民法总则虽然仅一字之差,却是中国从民事单行法时代到民法典时代跨越的一大步,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落其实者思其树,饮其流者怀其源。”民法总则能够如此迅速地通过,其背后是无数前辈先贤筚路蓝缕,呕心沥血的努力。

笔者才疏学浅,对前辈先贤不敢妄加评断,只是单纯收集整理了各位大家相关资料,略加归类,罗列如下,以期能让更多法律人了解这些在《民法总则》背后默默耕耘的老师、学者。


一、民法大家


以上尊称皆为民法学界公认,其中“民法四先生”称号源于四位德高望重的教授共同制定了《民法通则》,故而有此雅称。


二、民法学家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此处笔者根据各位民法学家学识及风骨略排座次,似有僭越之嫌,但为让更多法律人了解民法学界现状,斗胆作此排位。诸君若有异议,可移步留言区评论与笔者商榷。


三、民法各领域翘楚


以上不完全列举基本穷尽民法各领域一时人杰。囿于笔者见识与学养,兴许还有疏漏,各位优秀智友如有补充,请移步留言区评论。


四、部分民法学者简介

笔者精心甄选了若干名具有代表意义的民法学者略作介绍,他们或为民法学界泰斗,或为当今民法学界中流砥柱,多年来为民法学研究与《民法典》的顺利颁行殚精竭虑,功勋卓著,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01

 

   佟柔   

佟先生在民法学研究上作出的重大贡献可以总结为:两个重要学术观点,一项重要立法工作。两个重要学术观点,一个是点击商品经济,触摸民法跳动的脉搏;第二个是领衔与经济法之间的精彩论战。一项重要立法工作就是在1984、1985、1986年参加了民法通则的起草。

座下四大弟子闻名遐迩,分别是王利明、张新宝、刘春田、杨立新。

 

   学历   

本科:东北大学

硕士:中国人民大学

 

   江湖地位   

国内法学界,尤其民法学界,公认佟柔教授是新中国民法的开创者、民法理论的奠基人。日本法学家誉其为“中国民法之父”,美国法学家称他是“Mr.Chinese civil law”(中国民法先生)。


02

 

   王泽鉴   

师承德国著名法学家卡尔·拉伦茨教授。精通德语、日语、英语等多国语言,曾先后在德、英、美、澳等国从事教学及研究工作,出版民法债编、民法物权等法学专著近二十册。其中《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八册堪称经典,在民法学界向有“天龙八部”之雅称。

此外,先生著作之转引率高居华人法学界第一位,对中国法学研究水准之提升、研究方法之启发与法学人才之培育等,均可谓贡献至伟,堪称全球华人中民法第一人。“黄种人里民法学得最好的人”,老钟如是说,不无道理。

 

   学历   

本科:国立台湾大学

硕士:国立台湾大学

博士:慕尼黑大学

 

   江湖地位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客座教授。

曾担任台湾司法院大法官台湾大学法律学系教授、系主任、法律研究所所长、中国比较法学会理事长、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委员、德国柏林自由大学访问教授,并在英国剑桥大学,伦敦大学政经学院,澳洲墨尔本大学从事研究工作。


03

 

   王家福   

师承著名民法学家奥·沙·约菲教授,被称为“中国法学界的一面旗帜”。直接参与1999年宪法修正案的审议和通过,见证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治国方略入宪的历史时刻。2012年,荣膺“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弟子梁慧星。


 

   学历   

本科:中国政法大学

硕士:圣彼得堡大学

博士:圣彼得堡大学

 

   江湖地位   

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终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曾任八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审组成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经济法研究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顾问。


04

 

   江平   

与佟柔、王家福、魏振瀛等三位教授共同制定了新中国第一部民事法律《民法通则》,合称为“民法四先生”。多年来不遗余力地奔走呼喊,扮演着法治“布道者”的角色,被称为“中国法学界良心”。座下高徒龙卫球、刘智慧、李永军等七位,有“全真七子”雅称。

 

   学历   

本科:燕京大学

硕士:莫斯科大学

博士:莫斯科大学

 

   江湖地位   

中国政法大学五位终身教授之一,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被收入英国剑桥世界名人录。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副会长,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


05

 

   梁慧星   

师承“民法四先生”之一的王家福教授,我国《民法典》起草专家组的成员,全程参与了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重要民事法律的起草、制定和审议。是任职时间最长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唯一的社科界代表。此次《民法总则》顺利通过,梁老功不可没。

 

   学历   

本科:西南政法大学

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

 

   江湖地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学研究》杂志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山东大学博士生导师。


06

 

   王利明   

师从著名民法学者佟柔先生,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获第一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中国民商法律网创始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知名弟子有程啸和王轶

 

   学历   

本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硕士:中国人民大学

博士:中国人民大学

 

   江湖地位   

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人民大学校党委常委、“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等。

碍于篇幅和精力,未能对更多的民法学者做详细的介绍,他们之中不乏学界贤达、青年才俊,比如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谷神”张谷和“大侠”朱庆育,同为第四代民法学者翘楚,无论学识还是性情都让人敬仰之至。此外,还有诸多优秀的外国民法学者值得关注,比如德国的卡尔·拉伦茨、维尔纳•弗卢梅、梅迪库斯等,以及日本的我妻荣、星野英一等,皆是民法大家,他们的著述为我国民法体系的构建与内容的完善输送了大量的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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