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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告诉你,法学生该如何实习?

2016-03-15 智合LawSchool


作者 | 朱巍(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来源 | 互联网十胡萝卜

原文标题:大学教授告诉你该如何实习

本文已获作者授权,转载请联系作者


同学们,恭喜你们顺利进入实习工作,实习既是一次对大学前期学习的检验,也是对未来工作的提前体验。

学习成果检验角度看,实习提供了我们将大学学习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的机会,这个过程,不仅能使你明白之前学习的意义,也可以成为引起你下一步学习的动力。通过实习工作,也找到了我们之前学习的不足部分,在剩下的大学时光里可以进行针对性的学习。

接触社会的角度看,实习告知我们“世事洞察皆学问,人情练达亦文章”的道理。实习工作是我们接触社会的重要一步,实习遇见的人已经不再是我们的老师或同学,更多的是同事或领导。实习期间正是检验我们人际交往能力的一把钥匙,你能否与这些人相处得好,工作中是否懂得协助和分享,能否通过你的努力获得大家的肯定,这些都将构筑成为你将来单独面向社会的基础。

未来择业角度看,实习工作是进行职业体验的试金石。实际上,理想中的职业规划与实际可能相差甚远,通过一段时间真实的社会实践,可以检验你理想的职业到底是否合适。年轻的好处就是还可以有多次选择机会,我们要珍惜这些机会,并牢牢把握住这些机会,去寻找那些适合你自己兴趣特点的工作。

最后,实习工作将让你认识一些未来可能长时间伴随你左右的好朋友。实习工作的圈子,正是你未来工作的圈子。不管你喜欢与否,这些人和环境必将成为你未来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你积累人脉的第一步就这样正式开始了。

所以,如果说大学是你走出家门第一步的话,那么实习就是你真正面向社会的第一步。千里之行始于当下,有了大学学习的必要知识,在老师和同学的帮助和父母的期待下,同学们终于开始扬帆启程。实习的这几个月收获的点点滴滴必将成为你们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

实习工作未必就是你未来的工作,实习期就是试错期。

很多同学们在实习开始之前大都将精力放到“挑工作”上,新华社、网站等热点实习岗位供不应求,一些律所、科研机构却应征者寥寥无几。看来同学们更喜欢去一些与未来择业关系更大的单位,忽视了一些看似“冷门”的机构。

其实,实习并不等于择业。更好的实习选择,是去一些与未来择业存在间接关系的单位。这是因为,实习的本质不仅是为以后择业做出选择,更重要的是去尝试更多的选择,与前者相比,往往后者更为重要。如果同学们未来职业规划在实践部门,实习单位最好选择在科研部门,这样做的好处是,既可以加强科研修养,又可以了解科研发展方向,为未来职业实践指明道路。这次实习中,一些同学选择了研究会,在实习中协助进行了网络法律研究工作,这对于未来同学们从事互联网行业、新媒体行业,乃至相关其他行业都提供了很好的帮助,现代社会是网络社会,现代经济是网络经济,有了对互联网法律研究的参与经历,相信这为未来具体职业个人发展重点铺好了路。

同时,实习单位的选择应尽量选择与未来择业方向有关联的单位。比如,通过司法考试的同学将来的择业方向如果是法官的话,那么实习单位最好就放在律所,反之,如果未来想做一名律师的话,那么实习单位最好就选择法院。做法官除了要掌握法律,做好公平公正之外,还应了解律师行业,律师是法官职业一生中不可回避的职业,可以说,法官的一生就是与法律打交道的一生,也是与律师打交道的一生。在实习期间如果充分了解律师行业的各种规则,那必然对未来法官职业有很大裨益。反过来说,未来要从事律师职业的,实习单位选择法院则找对了地方,既可以为自己未来职业积累人脉,又可以熟悉法院办案程序和法官思维方式,这样的实习真是好处太多了。

所以,我不建议同学们直接选择未来职业方向作为实习单位,最终职业方向你可以用一生去体会,时间足够用,而实习期太过于宝贵,最好尝试些新的行业。

经历就是实习期最大的成果。

在实习总结阶段,很多同学“硕果累累”,参与了很多采访、进行了很多案件或者发表了很多署名文章。也有同学却没有那么多明显的“成就”,有的同学这几个月在实习单位仅作“助理”,没有机会独当一面。

同学们大可不必对未能取得丰硕成果而抱怨,因为我们去实习目的在于体会,不在于取得多少所谓“成果”。实习就是去实践,实践与成果是两回事。有句老话说得好“世事洞察皆学问”,同学们要学的就是“洞察”的能力,既要“洞察”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平时工作情况和经验,又要“洞察”这个行业的实践情况。“洞察”之后,就是要将这些学来的东西变成“学问”,这些才是实习期间的真正成果。

因此,我建议同学们要做好实习笔记,最好每天一记。“学问”的构成既有知识层面,实习笔记要将上学时候没学到的知识好好记录下来,查缺补漏,找到不足后尽快弥补。“学问”还包括实践层面,有些东西在书本上没有,却在实践中被奉若神明,才是真知识,要好好记录下来。

书本上有的东西好学好记,有一些书本上没有的东西是却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这些可能实习指导老师不会直接教给你,这就需要同学们去“洞察”,去“偷学”,学到手,才是自己的东西,这才是真正的实习成果。

曾经有一次我与参加过律所实习的同学交流录音证据使用问题,他说,偷录可以用公证的办法记录下来,法院会采用。我进而问他为什么,他回答道这是公证业务范围,既能保证录音未被剪辑的真实性,也增加了证据公信力。他的这种见解正是通过实习律所学习到的,也通过律所实习在法院使用过“偷录”公证的证据,所以他说的很有底气。这种偷录证据的使用在法学课堂上是见不到的,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出现,这个学生将其“洞察”并变成了自己的学问,这一点非常好。

我以前在律所实习的时候,曾按照指导律师的要求写过起诉书,写得非常详尽,多达七八页之多,写完后交给指导老师,结果指导老师笑笑,只用了前面一页纸的篇幅。我对此曾大惑不解,难道是我写错了么。指导律师和我讲,起诉书只要能达到立案效果即可,不要写的过于详尽,如果太详细,就暴露了我方所有“底细”,让对方是先有了准备,这是“兵家大忌”。从此以后,我都严格按照当年这名律师所教书写起诉书和律师函,受益良多,总结我当年实习三个月的所有收获,但这一条就够我受益终身。这就是实习成果。

世事洞察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作为同学们的实习指导老师,我在几乎每次实习期间,或多或少,都会接到实习单位老师关于某个学生“很难相处”、“个性太强”等投诉。这种对人“相处能力”的评价,往往是致命的,无论你多么业务优秀,无论是谁介绍你来的,都无法挽救你在实习单位,乃至整个业界的口碑问题。毫无疑问,学会与人相处是实习过程中,乃至人的一生中最关键的地方。

一、要学会与人为善

有的同学到岗还没几天,就以名牌大学毕业生的身份看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似乎除了他之外谁都不合格。曾经有一名学生,到了实习单位后就四处打听各个同事毕业的院校,遇见本科不是211的人,就嗤之以鼻,甚至还向别人揣测哪个人一定是有什么关系,什么背景才进到单位去的。这不是与人为善的处事方式,做事情可以张扬,但做人要谦和。名牌高校毕业生都很优秀,不过未必你就优秀,三流本科毕业的学生可能不行,但是未必你的同事就不行。以己之长,量人之短,这是职场的大忌。如果开始就这样,我相信这个人也不会再有以后了。

二,要学会正确的处世之道

“人情练达亦文章”,人情练达并非是老油条,而是坚持做人原则,在于人为善的基础上学会分享,学会谦卑,懂得尊重,明白事理。既要明白职场的明规则,也要熟悉职场的暗规则。人际关系必须是你实习期间的“润滑油”,千万不可变成了“刹车器”。

我有名学生,学业一般,长相普通,家境平平,在学校里无论是老师还是同学都对其为人口碑极好。在实习期间,该学生的实习指导老师不止一次打电话给我,说他这是一个“非常懂事”的孩子,直至实习期满,除了实习单位发来的尽是溢满之词的表扬信外,还有一张随时可正式入职的邀请函。毋容置疑,“非常懂事”的评价往往高过“水平很高”的赞誉。这个学生入职后,更是如鱼得水,现在取得的成绩早已高过当年学校成绩超过他的同学们了。

三、要“管好”自己的嘴

管好嘴,不是说不让讲话,而是要明白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很多实习单位向我要实习生的时候,最多的一个条件就是“嘴要好”。因为,很多单位工作要涉及很多私密和秘密,一个不懂得遵守规则的人是无法得到别人信任的,既然无法得到信任,也就无法胜任工作。“管住嘴”表现在,第一,不要向非相关人员说涉及工作来往的事情;第二,不要随意评价同事和他人;第三,在工作单位内部也不要去问与自己不相干的事情,也不向同事透露涉密信息。

Tips

从外表上,我再给实习期的同学们几个建议:

1.长头发的女生上班时要把头发扎起来;

2.衣服要整洁,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涂香水;

3.印制自己的名片;

4.多交朋友,但也要避免乱交朋友;

5.社会上三六九等的人都有,实习期也可能遇见各种坏人,特别是女生要保护自己;

6.不要为单位垫付任何钱财,哪怕事后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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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Albert

封面图片 | 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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