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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公司境外业务法律风险防控现况

2017-10-13 赛尼尔 赛尼尔法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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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历年来,某跨国集团公司对其境外法律风险情况进行了多次调研,基本掌握海外法律风险情况,并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的概括及总结,分别从基本情况、主要子公司境外法律风险防控情况、主要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详尽阐述。

(一)基本情况


1,境外子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方式。目前,各子公司对境外项目的管理主要通过公司本部直接管理和境外子企业外聘律师管理两种方式,有的公司将两种方式相结合。香港公司、中地集团、重庆公司等除在本部设立独立法律部门或专职法律事务管理岗位外,在境外子企业也设置了独立的法律部门或专职法律事务管理岗位。


2,公司现有境外业务的相关管理制度、流程或机制。为规范境外机构经营行为,维护境外国有资产权益,保障境外国有产权和驻外机构人员安全,各子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境外业务管理制度,如新时代集团制定了《海外分支机构管理办法》、《海外分支机构请示报告制度》及《海外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办法》、《境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重庆公司编印了《规范从业手册》,收录了一系列境外上市公司管理法规。有的子公司还针对境外业务制定了一系列管理流程,如中地集团制定了海外投标项目管理流程、在建项目管理流程、外事管理流程、海外工程技术管理流程、海外物资管理流程、海外人力资源管理流程、海外财务管理流程等。


3,境外子企业三项法律审核情况。各子公司基本做到了境外子企业规章制度、重要合同经过法律审核,并在境外项目重大决策流程中设置了法律审核步骤,由法律人员或外部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4,境外项目法律风险发生情况。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各子公司未发生涉外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但国资委《关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集中重点检查整改意见的通知》第七项提到中地集团的有关问题。经与中地集团相关人员沟通,截至目前,中地集团已针对境外资产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制定了有关整改方案和内部审计计划。


(二)主要子公司境外法律风险防控情况

1,新时代集团希腊项目法律风险防范

(1)全面深入开展尽调,预防股权并购风险。新时代集团在项目前期开展了包括法律尽调、财务税务尽调、资产评估和固定资产投资可行性研究在内的调查,有效规避了项目股权投资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


(2)高度关注项目所在地政治、政策环境,积极应对国别风险。希腊项目组高度关注国别风险,委托当地律师专门对项目的国别风险进行分析。项目组保持与当地政府部门和中国大使馆等机构的密切沟通,及时了解政策走向,结合项目当地实际情况分析潜在政策影响,并在收益测算、项目谈判环节将潜在影响量化,保证公司实现预期收益。


(3)加强合同管理,全面搭建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希腊项目的系统集成模式、盈利模式、交易结构以及风险防范措施等思路和方式,都需要最终以合同契约的形式落实下来,这是公司严控风险、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保障。公司集中内部专业法律人员进入项目组,并聘请境内外律师共同对所有合同的条款反复斟酌,将项目商务谈判的各项成果逐环节、逐条款落实到合同协议中,这些合同为项目的顺利执行和风险防范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4)加强工程监管,把控重点环节,防范建设风险。公司对工期风险进行综合分析,重点突出强化关键事件和关键节点的控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对分包商的监督管理,对组件到货清关、工程完工、并网和竣工验收等核心事项与关键节点严格把控,采取提早制定方案、强化沟通协调、加派人员督促、设立保障条款等措施确保关键节点任务的按时完成;项目组还将工程进度及完工情况与支付款项挂钩,最终尾款在全部竣工验收完成后才予以支付,保障建设工程质量。


(5)严把资产验收移交,消除资产质量风险。从希腊项目分布相对零散、建设期资金发生量大、欧洲质量标准要求严格等方面考虑,为确保最终收购电站的资产质量和预期收益的实现,公司在资产移交前,再次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对资产、资金进行全面核查,聘请专业公司对全部68个项目的设计方案按照欧洲标准进行研究和审核,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全部项目公司账务进行审计,对存在的任何可能给未来运营、转让带来潜在风险的问题进行查找,确保项目公司账务设置合理,财务报表与实际业务往来一致,不存在税务漏洞及或有负债风险,保证了资产的真实性,消除了资产质量风险,为未来电站资产证券化以及资产出售奠定基础。


(6)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调度,降低资金风险。希腊项目对资金使用进行了综合安排。建设阶段,主要使用银行信用证;投资阶段,主要借助银行贷款;公司自身资金动用仅集中在对中新香港增加51%资本金部分。借助贷款银行对于光伏项目的大力支持,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比例,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降低自身资金风险;项目主要资金来源直接采用欧元进行借贷,与投资所需币种保持一致,减少汇兑损失;项目在EPC环节率先回收营业利润近1000万欧元,基本相当于公司在该项目上的自有投入,大大降低了投资风险。


2,中地集团法律风险防范


(1)聘请当地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中地集团部分经理部已建立外聘法律顾问制度,如:菲律宾、哈萨克斯但、加纳、蒙古及北非经理部等。外聘律师对每个项目进行前期风险尽职调查,根据调查出具法律风险评估报告。经理部设立的法务部或专职法务人员负责审核风险评估报告,并对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行识别、归类,确定法律风险点和风险源,形成风险清单档案,提出进行风险控制管理的措施建议。风险事件发生后,及时请外聘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结合外聘律师意见,经理部负责人提出解决办法后积极处理。


(2)资产经营责任制。资产经营责任制是中地集团几十年探索中形成的卓有成效的经营机制,是中地集团发展的根本保证,是中地集团海外经营长盛不衰的致胜法宝。三年为一资产经营责任期,海外各经理部负责人须与中地集团签订承包经营责任书,约定资产年度经营责任指标、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和负责人的奖惩办法等内容,强化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明确资产经营责任,提高资产运营效率。通过年度目标任务,实行逐年考核,责任期结束进行总考核,而且保证兑现。


(3)人员管理。海外各经理部的经理和财务主管由中地集团提名和聘任;总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实行委派制度,其任免须报中地集团批准,调离时须向中地集团资产财务部提交述职报告;同时,海外各经理部设置专人管理境外设备物资。海外经理部经理、财务、主要技术和物资管理人员以及主要业务骨干,全部由中地集团所聘用和控制,有效地掌控了境外项目的各类风险。


(4)资金使用管理。中地集团的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境外各项目外汇资金结算账户统一规定使用公司总部账户,只有当地币留在海外经理部。海外各经理部根据公司批准、下达的年度经营任务,制定资金预算和使用计划,资金的使用主要按预算和使用计划执行,有效降低了资金损失风险。


(三)主要问题


从另一方面看,除新时代、中地等具有多年海外项目经验的公司,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海外项目经验普遍较少,多数二级子公司还未实际接触海外项目,对海外并购或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的风险认识不到位、程序不了解、相应机制也未建立。总结调研情况,目前集团公司开展走出去战略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多数子公司计划开展海外项目,但对前期应如何开展工作、开展哪方面工作没有形成系统性考虑,对风险认识不足;


2、对项目前期尽职调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法律尽职调查、财务尽职调查、投资环境、当地风俗等前期调研工作的目的认识不足;


3、未建立相关管理流程和机制,以管理国内项目的模式管理海外项目,对当地因素考虑不够;


4、未形成经验丰富的团队,对中介机构过于依赖且缺乏判断能力;


5、未建立项目后评价机制,对项目后期监督、管理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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