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央视郑直:“深度链接”著作权侵权认定
目前,针对深度链接是否侵犯著作权存在一些争议,主要分为“服务器标准”、“用户感知标准”、“实质呈现标准”。
服务器标准:即只有将作品上传或以其他方式置于向公众开放的服务器才是提供作品。
用户感知标准:如果外在的服务形式使用户认为该网站提供了内容,不论是否在服务器上,都视为侵权。
实质呈现标准:设链者通过链接在自己控制的页面上呈现了他人作品,使用户无需再访问被链网站,视为侵权。
根据法院的主流审判意见,在司法实践中,以“服务器标准”作为认定侵权的认定标准。
这个标准倍受争议,随着技术的发展,使用P2P技术、云端存储技术、碎片技术等方式,可以轻易绕过“服务器标准”。
纠结于技术方式问题,可能让“网络服务商获得与直接从事网络提供行为几乎一模一样的作品传播利益,也能够让用户获得与直接访问内容提供网站几乎一模一样的体验”。
因此,多数权利人在规制“非服务器”链接行为时,往往不得已选择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
如需购买《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报告(2017)》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进行订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