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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业界共识 引领行业发展—《公共图书馆法》微信展

2018-03-14 青岛市图书馆

2017年11月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九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展览介绍


提倡终身学习,倡导全民阅读,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要使人们多多走进图书馆。公共图书馆是传承人类文明、传播先进文化、开展社会教育的重要场所,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满足公民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有重要作用。

要让图书馆成为大众生活的一部分,成为书香城市建设的助推器,重新布局、强化建设、唤醒需求已经成为城乡刻不容缓的文明命题,而加快推进公共图书馆建设走上法治轨道则是关键。《公共图书馆法》应运而生。《公共图书馆法》从2001年开始酝酿到现在,历经十六载,许多图书馆人和学界专家对这部法律的出台都贡献了力量与智慧。

《公共图书馆法》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第一部文化立法,也是公共文化领域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之后的又一部重要法律,对进一步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将起到里程碑式作用。本展览以解读《公共图书馆法》为内容,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让您更加了解这部法律。

观看地址:请点击文章下方“阅读原文”

展览主办单位:

青岛市图书馆

神州共享(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另外,在青岛市图书馆(延吉路109号)西楼二楼廊厅,我们还有此次展览的图文展,欢迎大家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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