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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嘉兴市教育局组织制定了
《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作业管理的实施办法》
报姐从海宁市教育局了解到
海宁将同步实施
下面报姐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减轻过重学生作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嘉兴市教育局组织制定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的实施办法》。
一 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建立义务教育学校作业长效管理机制和监督检查执行机制,提高教师设计作业和运用作业改进教学的能力,实现“轻负担、高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管理办法
(一)负面行为清单
1.严禁布置超越课程标准、超越教学进度、超越学生能力的集体性作业。
2.严禁布置超越学校规定的时长控制量的课后作业。
3.严禁布置未经教师先做或存在偏题、怪题、错题的作业。
4.严禁布置惩罚性、重复性、随意性作业。
5.严禁不加选择地以翻印成套试卷或练习册代替作业。
6.严禁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
7.严禁使用微信、QQ或钉钉群、APP等电子方式布置作业。
8.严禁在班级微信、QQ或钉钉群里发布学生作业情况、考试成绩、批评表扬等。
9.严禁家长或学生代批作业,不得将家长签字作为评判学生完成作业的依据。
10.严禁教师对作业只布置不批改、批改方式随意、评价方式单一或评价无针对性。
(二)学校管理职责
1.建立领导机制。
校长是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应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加强作业管理领导机制和以分管教学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的加强作业管理业务指导机制。进一步强化管理和业务指导,杜绝作业环节成为学校教学管理“盲区”。
2.健全管理制度。
学校是加强作业管理的直接实施者,应以“控总量、提质量、强能力”为基本要求,建立健全本校作业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教务(导)处、年级组、备课(教研)组、任课教师在作业管理中的职责,要特别注重加强作业管理顶层制度设计中的“闭环管理”。
3.压实管理职责。
备课(教研)组是集体备课的实施单位,对该学科作业的量与质负直接管理责任。年级组是该年级作业总量的直接管理者,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平衡各学科作业总量。教师是作业管理的直接实施者,应将每天课后作业总量(中等生完成时长)报年级组,并自觉配合年级组的总量调控。教务(导)处是学校作业管理制度的实施部门,主要负责检查备课(教研)组、年级组、任课教师落实学校课程开设和作业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采取措施及时制止和纠正违反学校课程开设和作业管理制度的行为。
4.强化日常检查。
学校应通过信息化手段或制作专门簿册,对备课(教研)组的集体备课(特别是备作业)、年级组的作业总量调控、教师每天布置作业内容与完成时长等进行登记,并以周或月度为单位定期开展检查。要对教师翻印成套试卷的量实施学期总量管理,严控以试卷代替作业。要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作业展览、问卷调查等途径,对教师布置作业的选题、批改、讲评、反馈等进行综合诊断,确保做到作业减量提质。
5.加强校本研修。
学校应把提升教师专业素养作为提高作业质量的突破口,建立并不断完善校本研修制度,将作业设计、考试命题设计等作为学校教研工作重点,制度化、常态化开展校本研修,并做到有计划、有记录、可查询。
6.推动家校协同。
学校要规范设立家长学校,健全日常运行机制,配备至少1名专职家庭教育指导教师。要开发不少于1门家庭教育校本课程,每学期分类面向家长授课不少于6课时,开展父母大讲堂不少于一次,同时辅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咨询和辅导,引导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家长代表会议,对学校是否存在“负面清单”中的行为进行监督评议。要积极搭建家校互动平台,指导家长配合学校落实“双减”及“五项管理”各项措施,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三)教研部门职责
1.研制指导意见。
嘉兴教育学院负责组织全市教研部门义务教育阶段各学科教研员及骨干教师,分学科研制并出台义务教育中小学作业设计与实施相关业务指导意见,明确设计方法与实施重点,指导各地各校不断提升教师作业设计、布置、批改、分析、反馈、辅导能力。县级教研部门和学校具体负责落实学科作业指导意见。
2.加强研究培训。
市、县两级教研、师训部门要将作业设计与实施纳入教研、师训范围,每学期组织开展至少一次(期)专题教研活动(培训),不断提升教师作业设计与命题能力,有效掌握各类作业实施方法。将作业设计、实施与命题能力作为评价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内容之一。
3.推动资源共建。
县级教研部门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组织域内名师、学科骨干教师等力量,研发与教材和课程标准相配套的练习,建立区域学科作业资源库,推动优质作业资源共建共享。指导学校研发优质校本作业资源库,供教师借鉴使用。
4.开展检查指导。
根据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和工作布置,组织专业力量对学校加强作业管理、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形成专项检查报告提交教育行政部门决策。组织教研员深入学校,对学校加强作业管理、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校本研修情况等进行调研和指导。
三、执行机制
(一)学校组织实施
1.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学校将作业行为负面清单以告知书形式印发给每一位教师,组织教师签字后留存。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作业管理综合检查,检查包括集体备课情况、作业布置登记及总量调控执行情况、教师作业批改及反馈情况、教师翻印成套试卷或练习册情况、以作业研究为主题的校本研修情况等。
3.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以提高教师作业设计和命题能力为主题的专题研修(培训)活动,聘请县内外专家指导,活动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成果。
4.每学期末组织开展一次教师作业布置、批改、反馈情况及学生作业负担情况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重要依据。综合评估应形成专题报告,按“三重一大”议事机制提交学校决策机构审核。
5.制定学校教学管理规程,明确课程和教学管理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对教师出现教学事故及时进行认定和处理。
(二)县级教育部门监督考核
1.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情况(含课程和教学管理、作业管理、推进家校协同、学生作业负担等)纳入对义务教育学校年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
2.每年度组织开展一次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课程情况、应教尽教(小学零起点教学)情况、作业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学生作业负担情况、“五项管理”落实情况等,形成专项督查报告并提交决策机构审议。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情况纳入责任督学工作重要内容。
(三)市级教育部门督导督查
1.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情况(含本地相关实施细则制定和执行、开展专项督查、学生作业负担等)纳入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年度教育工作业绩考核指标。
2.每年度组织开展一次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专项督导。重点督导各地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有关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开展区域专项督查情况、“五项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学生作业负担等,督导情况直接和年度教育工作业绩考核挂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是减轻学生作业负担的关键环节,是“双减”工作的核心,涉及重要民生,各地要把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教育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要在年度(学期)工作布置中亲自部署、狠抓落实。
(二)加强业务指导
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学校要细化完善措施,确保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各项办法落地落实。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成立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专业指导小组,常态化、持续性深入学校,对学校落实各项管理办法工作进行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导问责
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督查督办、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年度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市、县两级教育部门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作业负担过重问题及时回应,认真查实, 严肃处理。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地方、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
各地教育部门要深入挖掘提炼学校加强作业管理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扩大示范引领。要通过多种途径,重点宣传作业在培育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弘扬正确的作业观和教育观,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综合自:嘉兴教育发布
记者:王家维
编辑:柳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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