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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环境公益诉讼全国数第一|最高院毕东升详解全国环境资源审判大数据与新实践

2016-11-13 毕东升 朝酒晚茶


11月12日,在2016全国大学生环境资源模拟法庭大赛开幕式上,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高级法官【毕东升】详解全国环境资源审判20个月来的大数据与新实践。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以后工作进展比较理想,环境司法专门化发展比较迅速。

全国192家法院成立环资庭

到目前为止,全国四级约三千所法院中,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共有192个。

公益诉讼一般来说是不会在基层法院审理的,所以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法院中,基层法院较少,数量主要集中在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其中高级法院有16家。可能从比例上看较低,但是跟过去比,是从无到有,跟其他国家比,是比较多的。因为专门的环境法庭、环境法院在国外也并不多见。现实生活中真正意义上的环境污染案件可能数量并不多,但是这里还包括了资源、生态的保护和公益诉讼。

江苏等地已形成较为科学的体系

有些地方法院的环境资源审判的机构已经形成了一定的体系,比如说福建、江苏、重庆、贵州等等,三级法院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科学的体系,比如说集中管辖、跨区划管辖,已经有了一个雏型,这是机构建设情况,也是专门化的进展情况,发展还是比较迅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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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4日,江苏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前泰州中院一审的6家企业被指污染环境,遭1.6亿元索赔的环境污染公益诉讼上诉案。这是全国最大的环保公益诉讼案,也是江苏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后,受理和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一案。

审判长由江苏省高级法院院长许前飞担任。

出庭支持被上诉方泰州市环保联合会的,是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邵建东为代表的江苏省和泰州市检察院的检察官。

——资料来源:《江苏法制报》

公益诉讼对环境资源保护特别重要

传统民法保护的是人身权和财产权,而对环境生态本身的保护,现在民法是难以承担起来的,解决这个问题的突破口之一就是民事诉讼法和环保法规定的公益诉讼,因此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以后对公益诉讼投入了很多的关注。目前正在制定公益诉讼的一个工作程序规则。

公益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分析

从2015年1月1日到今年的10月31日,全国法院已经受理了公益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102件:

江苏最多,是28件;

宁夏是16件,大家知道宁夏是在西北,沙漠的污染尤其严重;

贵州10件,取得这样的成果尤其难得;

北京、山东各7件;

福建是6件;

安徽、河南各是4件;

内蒙古3件;

河北、山西、广东、甘肃各2件;

天津、辽宁、浙江、湖北、湖南、海南、四川、云南、重庆各1件。

这102件案件当中,已经审结了52件。

这些案件涉及的类型有:

濒危植物保护1件,

非法采矿、采石类4件,

大气和土壤污染4件,

固体废物污染5件,

海洋污染1件,

自然保护区破坏2件,

水污染35件,

水和大气污染5件,

等等,类型非常多。

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分析

大家更关注的可能是去年全国人大授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目前这个进展情况也是比较良好。

到上个月底,全国法院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一共是36件,其中民事是13件,行政是22件,这当中涉及到的也有大气污染、非法采矿、水污染、土壤污染等等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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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副检察长朱斌介绍,自2015年7月江苏省检察机关开始试点提起公益诉讼以来,江苏省7个省辖市试点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案件5件,其中4件民事案件,1件行政案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29件,其中民事诉前程序案件24件、行政诉前程序案件105件。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江苏作为试点省份之一,确定了南京、苏州、常州、无锡、徐州、泰州、盐城等七个省辖市为我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试点地区。

——资料来源:《江苏法制报》


创新与思考

另外按照中央的规定,很快就要进行省级政府提请的环境生态损害赔偿的试点,这也是比较创新的一件事。省级政府的这个赔偿如何给它定性,是公益呢?还是私益呢?它的这套程序和我们公益组织的这个诉讼、和检察机关的这个诉讼是按照一个程序来?还是怎么做?我们仍在研究当中,这个问题也是很多、很复杂。



纵有千古,横有八荒,

前途似海,来日方长。

希望同学们关注并投身环保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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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上午,2016全国大学生环境资源模拟法庭大赛在河海大学开幕。本次环境资源模拟法庭大赛由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中华环保联合会、国际生态经济协会、河海大学共同主办,由河海大学法学院承办。


河海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陈星莺,国际生态协会副主席、2016全国大学生环境资源模拟法庭大赛组委会秘书长吕克勤,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联席主席、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树义,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局级审判员、高级法官毕东升,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谢玉红出席了本次大赛开幕式。

河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杨春福主持开幕式。

——资料来源:河海大学法学院微公号



编辑:晚 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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