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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一律师行贿法官被停止执业六个月|司法部专门通报
【朝酒晚茶】从司法部获悉,江苏镇江一律师因为行贿法官受到镇江市司法局“停止执业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据悉,2012年,江苏朱方律师事务所律师乔 俊在代理一起所有权确认纠纷过程中,向时任镇江某区法院民二庭庭长W**行贿人民币13000元。
2013年,其在代理另一起股权纠纷过程中,受原告之托,向W**转交人民币10000元。
2016年12月23日,镇江市司法局对乔 俊行贿法官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乔俊以影响办案结果为目的,在诉讼代理过程中向法官行贿,破坏了法官与律师正当交往关系,损害了律师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鉴于乔 俊在镇江市京口区法院对W**受贿案作出判决后,能够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后果,主动向司法行政机关报告,并积极配合查处。2017年1月20日,镇江市司法局依据司法部相关办法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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