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一带一路”,江苏律师三年做了些什么?
依法护航“一带一路”
——江苏升级法律服务引领企业“走出去”见闻
夏初,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播撒在连云港港口码头,中哈(连云港)国际物流合作基地一片繁忙,集装箱拖车往来穿梭,一批又一批货物从这里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作为我国“一带一路”建设落户江苏的重点项目工程,随着中哈(连云港)国际物流合作基地项目的深入进行,相关法律服务保障项目顺利运转如影随形,成为江苏推进“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规范的样板。
据统计,2016年,全省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项目222个,覆盖沿线64个国家中的54个,协议投资额30.9亿美元,同比增长18.7%和13.1%。全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额达1097.5亿美元,占同期外贸总额的21.5%。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实际使用外资13.3亿美元、增长2.4%。
“主动作为,打好前站,江苏律师在法律服务护航‘一带一路’发展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印迹。”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强调,三年多来,省司法厅坚持用法律语言共商,靠法律制度共建,让法治保障共赢理念,对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部署,从理论研究、实务提升、人才培养等方面出台多项举措,不仅在法治护航方面做出了许多有益探索,也为江苏企业“跨境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律师担当
支撑企业化解法律风险
2014年10月26日,卖方江苏某化工有限公司与买方荷兰某公司就危险品甲基环戊二烯三羰基锰(MMT)达成买卖协议,约定由江苏公司安排空运至荷兰机场交付危险品。
不料,一个多月后,江苏某化工公司竟收到荷兰人类环境与运输检查署运输安全航空部特别检查官发来的函件,指控其在航空运输过程中涉嫌非法运输危险品,遂以违反《危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ICAO-TI)》《荷兰航空法》和《荷兰航空运输危险品法令》等规定,将其提交当地检察官。
面临突如其来的刑事和行政违规指控,江苏某化工公司打算不予应诉来回避指控,但慑于刑事指控的压力,又心存顾虑。
“公司唯有积极应诉,才有可能减轻或免除责任。”某化工公司聘请的国浩(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发云了解情况后提出,如果不应诉,不仅会因缺席判决,承担刑事或行政责任,而且还留有案底,商誉受损,影响其与荷兰及欧盟市场进一步交易。
陈发云与荷兰刑事律师组成团队,立即为其代理对外应诉,表明该公司在中国是一个合法设立并持续良好运营的公司,此次违规,完全是不了解国际航空运输规则和荷兰法律所致。经陈发云与荷兰机场检察官、检方多次交流沟通,向检察官提供化工公司相关资质证明、奖励证书等文件,最终公司以3500欧元与荷兰检方达成庭外和解。
江苏位于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已有不少企业“走出去”谋求更进一步发展。律师作为法律服务提供者,是其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跨境”服务
助企不触法律“红线”
江苏,向来以制造闻名。随着“一带一路”倡议提速,江苏制造的国际合作舞台迅速拓展,从国内生产零部件、国外加工组装,到全产业链复制输出,江苏制造国际合作长袖善舞、捷报频传。
上个月,中材国际工程公司在巴基斯坦相继开工两个水泥厂项目,合同总额超过2亿美元。就在不久前,这个公司还在印尼新签一个合同额1.7亿美元水泥厂项目。
5月23日,江苏省律师协会会长薛济民律师带领高端律师与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连云港中哈国际物流基地,对接法律服务需求,同时商定建立“一带一路”法律服务战略合作。
“传统优势产业不断拓展国际市场,离不开律师提供优质高效的跨境法律服务。”江苏省律师协会秘书长彭 兵说,企业要“长治久安”,需要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体制和风险防范规避机制。
时光荏苒,春华秋实。红豆集团2007年赴柬埔寨投资,创办了江苏唯一、全国首批通过商务部和财政部核准的境外经贸合作区——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西港特区),目前已有中国、日本、韩国及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的109家企业入驻,成为柬埔寨最大的经济特区。
“红豆集团海外业务风生水起,得益于‘一带一路’建设的强劲推动和法治护航。” 红豆集团董事局主席周海江感慨。
柬埔寨是一个中国企业投资比较密集的国家,西港特区从建立之初,就聘请当地律师作为法律顾问。5月18日,江苏省司法厅、无锡市政府、红豆集团三方签约:共建江苏驻柬埔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中心设在西港特区。此次签订的法律服务中心共建方式,以西港特区项目为平台,法律服务中心设执行代表,由红豆集团与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成立的法律咨询公司负责人出任。
打造法律服务产品
为保障企业稳步发展“支招”
为引导律师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我省多次召开律师业战略座谈会、法律服务推进会,邀请专家介绍中亚、东南亚国家和俄罗斯法律服务政策与实务。
南京市全面启动法律服务行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成立专门课题组,加强与经济主管部门的沟通,掌握各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导向。
2016年11月16日,南京市律师协会与香港大律师公会在南京签署“2017年度合作备忘录”。右边为南京市律协会长张利军,左边为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谭允芝。
无锡市司法局会同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法制办、国资委、工商联、贸促会等八部门出台《关于加强无锡“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的意见》。组建“一带一路”建设专业法律服务团,在跨境并购、项目及资本输入输出,以及参与国际诉讼与仲裁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连云港市组织律师实地了解企业法律服务状况,江苏董运弟律师事务所申报的《国家“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法治保障研究》被列为2015年度江苏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
2016年8月,南通7家律师事务所发起成立南通市“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该联盟专门为南通在“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投资的企业决策提供国情、法律、环境保护、宗教习俗等方面的法律指引。同时,“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南非法律服务站也揭牌,由江苏洲际英杰、江苏联佑两家律师事务所采取律师驻点服务的方式,为赛城集团提供各项法律服务。
不仅如此,南通市还出版42万字的《“一带一路”国家法律服务和法律风险指引手册》,走访全市2000多家企业收集法律服务需求,与大成律师事务所南非、摩洛哥分支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多项举措为南通企业顺利实现海外投资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立足长远
培养涉外律师人才
近年来,根据“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各领域法律服务需求特别是涉外法律服务和《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要求,江苏加大涉外律师人才培育和业务交流合作动作频出。
按照江苏省委省政府专题部署,2016年4月7日,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出台了《关于做好“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和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再次强调加强人才培养。
2015年11月,江苏省司法厅领导(左)和淮海工学院领导(右)为江苏省“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揭牌。
2015年11月,江苏省律师协会和淮海工学院共同成立江苏省“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推进中国企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以及法律风险防范的理论和实务研究,设立顾问委员会,聘请29名律师和大学教授为研究员,重点研究境外产业投资、股权投资、融资风险及其防范、江苏优势产业“走出去”法律风险等。
2016年,江苏省律协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签署为期3年的合作协议,每年选拔24名具有较高涉外法律服务的中青年优秀人才,赴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法学院参加法律实务培训。
2015年11月,江苏律协与新疆、内蒙古、广西、福建等地签订协议,建立律师区域交流合作平台。
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万 力表示,“一带一路”在推进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些从未有过的法律难题,江苏将加强政策研究,把握政策导向,注重理论实务研究,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与对接,多举措推动江苏律师的国际化水平,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和海外企业“引进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原载《江苏法制报》2017年5月26日头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