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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也办“小案子”|镇江“法律援助名优工程”见闻

2017-06-05 向 然 郑 弋 朝酒晚茶

日前,因涉嫌诈骗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刘某见到了镇江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他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

令他没想到的是,前来为他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竟是镇江市律师协会会长、江苏金荣恒顺律师所主任金 荣

镇江市司法局局长张宇轩告诉记者:“这样的‘大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不仅有助于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更可以带给群众更多的法治获得感。”

据了解,法律援助案件以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居多,案情相对比较简单,通常都是由初执业的律师们承办。为充分发挥优秀律师的专业特长和社会责任,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层次,今年4月,镇江市司法局启动“法律援助名优工程”,成立了由39名律师组成的镇江市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团”。金荣从事律师职业二十多年来,一直以刑事辩护和非诉讼法律事务为特长,先后成功办理数十起在省、市有重大或较大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获评为首届江苏知名律师、省“优秀青年律师”等。他向记者表示:“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对于促进公平正义有着重要意义。我将积极与当事人、办案机关沟通协调,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镇江市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团成员名单

团长:

陈平清 镇江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团长:

金 荣   镇江市律师协会会长、江苏金荣恒顺律师事务所主任

组员:

许中甲  镇江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姚文娟  镇江市法律援助管理处副处长

王学剑  镇江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江苏王学剑律师事务所主任

强 强    镇江市律师协会 副会长、江苏汇典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金 文    镇江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江苏瀛尚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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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被全国妇联表彰了|江苏律协女工委、刘儒香、金文、潘晓霞等

王小清  镇江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主任

闵建君  江苏中坚汇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江南  江苏王江南律师事务所主任

唐雷洪  江苏大唐人律师事务所 主任

潘志勇  江苏东方之光律师事务所主任

黄友定  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主任

林  海  江苏金东吴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  平  江苏朱方律师事务所主任

程美瑛  江苏君业律师事务所主任

任天生  江苏甘露律师事务所主任

吕  健  江苏汇泉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建平  江苏坚平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冬明  江苏鼎豪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承举  江苏博事达(镇江)律师事务所主任

封孝权  江苏汇典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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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坤  江苏恒强律师事务所主任

袁  俊  江苏律威律师事务所主任

董家友  江苏漫修(镇江)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向阳  江苏瀛镇律师事务所主任

丁红枫  江苏国美律师事务所主任

谭登才  江苏力挽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天铭  镇江市律协文化建设与文体宣传工作委员会主任、江苏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汤道平  镇江市律协行政法与仲裁业务委员会主任、江苏中坚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孙逍霞  镇江市律协公司法业务委员会 副主任、江苏汇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丁二林  镇江市律协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江苏中坚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吕东东  镇江市律协金融证券保险业务委员会 副主任、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

孙 亮   镇江市律协行业发展与执业规范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孙鸿晓  镇江市律协涉外与海事海商业务委员会、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童国军  镇江市律协涉外与海事海商业务委员会 副主任、江苏中坚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秋生  镇江市律协知识产权与电子商务业务委员会 副主任、江苏甘露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谢仁海  镇江市律协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江苏漫修(镇江)律师事务所  律师

陈士林  镇江市律协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江苏漫修(镇江)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王晓瑞  镇江市律协会员权益保障与奖励惩戒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王江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记者打开“名优律师团”名录,看着这一长串的名单,几乎都是些耳熟能详的全市律界大咖,其中不仅有市直各律师所主任,有担任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律师,更有担任法律援助工作3年以上的业务骨干等。

为引导这些“大律师”主动办理、办好法律援助的“小案件”,镇江市司法局专门下发文件,明确名优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七项职责”,特别是对法律援助的办案数、值班数等均下达了量化指标。要求每人每年至少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件以上,参与中心值班接待与咨询不少于2次,坚持做到亲自查阅卷宗、亲自调查取证、亲自会见当事人、亲自参加庭审等活动。

在此基础上,镇江市司法局还定期收集、汇总名优律师的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实行年度评审、动态管理等机制,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名优律师退出及调整等意见。同时将名优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情况作为律师所和律师本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据了解,镇江市司法局还将陆续把名优律师名单及专长等情况在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公示。同时利用系统内网站、微博、微信及各级媒体,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名优工程”的做法和成效。

(原载:《江苏法制报》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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