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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好文章】【渡法】做“钉子户”的勇气

2015-09-26 渡法 学术天商

导读:前些日子,小编推送了一篇渡法的评论文章在校园内引起不小轰动,今天小编在给大家推荐一篇渡法写的隽文,以飨读者!另外本期同步推送的第四篇文章也是【渡法】的佳文,欢迎评论赞赏!

司法考试答案说啦:应该先救妈妈!你们都别争啦!


2015/9/10 渡灋

当追求着公平时,公平离得很远;当诉说着平等时,平等远在他方。行走在慌乱的世间,怎么看待形形色色的人与事、物与非。之前因为看到了一点事情心中憋着想诉说一些,放了几天还是忍不住诉诸笔端,不吐不快。自我感觉良好,也希望自己的文字、思考得到认同,似乎有一种悲天悯人的大情怀。但突如其来的关注、传播之后就有点虚,感觉后怕了。会不会出现问题,会不会被约谈?大概是想大多吧。心中有些疑问,想发生,虽然不是文人,但不亦想做默客。

世界两面的,有好有坏。有喜欢的必然有不喜欢的。当看到某件事情自己所愤慨时,必然有与自己不同立场的人,说着一些与自己不同的意见。当看到时,还是心有愤懑,“这些都是什么”。自己在叫嚣着言论自由,向往着言论自由的同时却对不同意见的言论打压、抵制,这还是言论自由?不是。这是再明显不过的答案,既然言论自由的话,必然允许有多种意见,多种立场,真理无绝对,你的观点也不必然是对的,当出现批评之音应该尝试着思考:为何会这样想?说的对不对,有没有道理?批评的论点是否真的如其所言?自己所说的是否需要在进一步思考?宽容以待,虽然你不需要去理解,但你必须容忍它的存在。

如果世界成为完美,那世界将没有人类了。

钉子户,似乎有点贬义的意思。做钉子户的必然是对某种权力的对抗,现在多指的是在房屋拆迁过程中那些拒不搬迁的人。至于他们为何不搬,原因很多,问题复杂。想说的不是该不该搬,而是拒不搬迁的这种勇气。在房屋拆迁中,在新规出现之前,如果不搬迁将面临到断水、断电甚至于强迁的危险。在自己离开的那一会儿,家已经成为废墟。不搬迁需要面对的有来自政府的压力,有来着建筑商的压力,有生活压力,在压力中努力的活着。要说,人的生存能力真的厉害,但是生活质量在生存成问题时就不用考虑了。无电、无水、噪音、垃圾等各种所谓的非人的生活在未搬迁处处处可见。他们原本想着多拿点政府的钱,或是政府给的少或者嫌政府的搬迁政策差,反正就是没有搬。到后来,拖着,政府不作为,搬迁户“亦是不作为”,只好冷处理,不了了之。没有被强拆似乎是种幸运,在生活在巨大差距中的幸运有谁愿意享受?

“钉子户”不只存于拆迁中,在生活之中,钉子户似乎处处可见。马路上的钉子户们视红灯为无物,任意的穿梭在车水马龙中;醉驾的钉子户一次事故之后仍还是酒后飞车,不能自拔。对正统规范的违反视为一种“习性”,在成为一个钉子户的路上自己被跌的疮伤满体。这是一种勇气?病态。

道德的审判对于前者是宽容的,其对向是政府等权势机关,且在拆迁中居民似乎本就是受到了伤害,对于这些钉子户民众给予了很大的道德关怀。反观后者,本就是一种反道德行为甚至是对现行法律的蔑视,民众虽然也是其中之一,但批驳之声从未间断,但它依然“坚守”。他们,也不是钉子户,有污其名。钉子户者,当为捍卫权利者,为权利呐喊者。正所谓:路见不平一声吼。

颤巍巍的敲打了些没有营养的东西,似乎还是慢慢负能量。但即便上帝发笑,总比他哭要好吧。头脑中所想,与文字所要表达有些距离。想法诉诸文字有些偏离,其实想说什么都是不经意间走了样子。

前天郭美美被宣判了,有人问“郭美美这应该不是真名吧?难道判决书上写这个名字?”自己也是不禁一愣,对呀,应该用真名然后加括弧,在括号里写曾用名郭美美才是。似乎不仅仅是为了宣判,而是为了宣传吧,这些谁又知道。

每天都在上演着不同的事,不同的情节,同样的质。今天有老头摔了没人管,昨天有个老太摔了没人理,扶不扶都成问题,还谈什么道德?还谈什么尊老?社会太功利,人心不古。

大半夜,安静的校园。喊叫声响起,女声,“某某,我喜欢你”(应该没听错)。又是一片寂静。接着另一个女声,也喊“……”(没听清)。然后嘈杂,接着归于沉静。浅浅的私语,或许在某个寝室中谈论着,谁?干什么?什么情况?到了第二天,什么事情都没有,一切就像没有发生过。但它却是存在了,怎么能当作不存在。

既然心向往之,便追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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