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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您的权利,请慎重放弃!

2015-09-26 渡灋 学术天商

权利可以放弃,但放弃权利时请您慎重!


文 | 渡灋

来源 | 渡灋的法律博客



前些日子去理发店修剪了下头发。本身头发也不长,一会儿功夫就完事了,拿着打折(会员)卡结账,20元。接着工作人员说,1元毛巾费。我当时也没多想,恩。就付了账做自己的事情。但是后来越想越觉得这事不合理,洗头发能不用毛巾?这费用收的离奇、不合理。加上一直对理发这事有点反感,不由得说道一二。



理发费不断攀升。

印象里以前理发是在家里随便剪一剪,但不知何时起开始在理发店理发。最初在县城理发师2元,慢慢地,3元,5元,6元。年低在家理发那会,男性精剪为六元。十年间理发费差不多增加三倍。


开始在外地上学时,刚开始接触到家以外的社会。那会最初是8元,一学期没结束已经涨到15,办理会员卡打折后是10元。在后来就不怎么在校园理发,在学校外边的理发店,还是少于学校。这年头学生的钱好挣,学生自己都知道。随着居住地点的转移,来到一个直辖市,理发费攀上至25元,打折20。一学期后,某理发店出现两种价格一种打折后25,一种打折后20。


不知道为什么要分等级,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两种价格的手艺人的技艺不同。我觉得这无可厚非。技术好的,需求大,提高价格也是可以理解。理发费的增加也是社会变化的一个反应,社会在剧烈的变化,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


同时,一些弊端也呈现在人们的视野。理发费的高涨背后是通货膨胀的异化,城乡理发价格的差异是城乡差异的表现,也凸显了在消费水平上城乡的差距。价格的高升并非不可理喻,毕竟社会某种意义上促成了理发费用的提升,也是人们追求高水平生活的一种象征。


在此有一个疑问:理发店的价格增长权是在自己手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可以自由竞争。但政府无形的手对于价格有调控作用,当出现不合理的价格变动或者民众需要反映相关情况时,该向谁反映?理发费的增涨权属于工商部门?怎么落实?


额外费用该不该收?

理发通常是要洗头的,而且洗头发后没有什么毛巾费。这是基本的、合理的逻辑。但是收取毛巾费的行为是合理的?有法律依据?是否需要被相关部门规制?毛巾费也不高,1元。在大多数人都是可以接受的,也是在大多数人都会懒得计较。为了1元而与其争吵有点浪费人力、物力吧。但,耶林说“为权力而斗争”。


当时你的权利时,你应当高傲的捍卫;当为你的义务时,要勇敢的承担。


这种情形貌似不只是理发的毛巾费,还有出租车的1元额外费用。不知道这费用干嘛用了。相比较毛巾费的个案性,出租车的燃油费(?)是大面积的,似乎是被认可的。为什么要交这部分费用?我自己的观点当然是不应该收。


理发如果洗头,那么一定会用到毛巾。强行收取毛巾费,有点夹带销售的意趣。且在理发费中应当不仅是理发师的劳务费,还应当有理发过程中的消耗,这应该包括毛巾费。再拿出租车的燃油费,有点类似飞机的燃油费。这种费用的收取在笔者看来完全是一种“shameless ”的行为。本来作为司机方,既然承担运送义务,那么履行该义务时花费的所有支出应当由其自己承担,作为乘客应该为司机的运载行为给付一定报偿。但是在给以报偿之后的其余费用不应该属于乘客的支付范围。


篇外


电信公司的最低消费业务。电信业务是被四大国有企业(公司)垄断的,在定价权及相关服务上,民众只能是在强迫的自由下进行“自由”的选择。而各个电信公司的电话卡都有最低消费,随着网络的普及性越高,3g/4g网络的出现,带动了新一轮的资费暴涨。民众的选择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限制,只能在给定的几种套餐内选择。没有零资费的电话卡,这种卡已经被掩埋在历史的沙漠中。但,疑问的是。电信公司这种最低消费是否是搭售行为?是不是变相的强制交易?肯定地的是,人民的权利自由受到了侵害,但是否需要进行保护?能不能保护?




生活中总是有些不如意。生活总不总是那么理想。但理想还要有,“骨干”的现实才能支撑起“爆满”的理想。


权利可以放弃,但放弃权利时请您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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