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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发男性保护令 这也是首次法院向男性当事人发出保护令

2016-12-06 问津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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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法院首发男性保护令的新闻引发了网友的关注。称夫妻双方多次发生争吵并遭妻子李女士家暴,门头沟的张先生来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近日,门头沟法院发出保护令,裁定要求李女士停止家暴并且不再骚扰张先生,如果李女士不遵守保护令,重则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据了解,这也是北京市内法院首次向男性当事人发出家暴保护令。

  张先生和李女士2014年登记结婚,2016年两人生育一女。张先生称,婚后两人多次发生争吵。今年5月,妻子李女士打伤了他

他到医院后诊断为多发伤(多部位的特指损伤);多处软组织损伤
  11月29日,李女士再次对他进行殴打,他受伤后报警。这次事件有派出所的出警记录。

  张先生表示,妻子殴打他的时候,没有顾及孩子的感受,打砸家门吓哭了孩子,还辱骂他的母亲。
  
       因为不堪忍受,张先生于是到法院起诉离婚,但因为女方在哺乳期,不符合起诉条件,张先生没有申请立案,于是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请求禁止妻子殴打、辱骂和骚扰他。

  同时,张先生还向法院提交了医院的检查申请单、门诊证明书、门诊病历、伤情照片,以及110接处警记录及执法记录仪影像等作为妻子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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