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起儿童骑共享单车死亡诉讼 ofo机械锁具安全问题成焦点
国内首起十二岁以下儿童骑行共享单车死亡事故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今年3月,上海一位11岁男孩在使用ofo共享单车过程中与客车相撞致死。7月19日,死者父母将ofo连同肇事方诉至上海静安区法院,索赔两被告共计878万元。
上述原告方认为,ofo当时普遍使用的机械锁存在安全漏洞,用户还车时并不需要上锁,即使还车上锁,也会有不少用户未将密码打乱,一按即开,因此给未满12岁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留下安全隐患。
一儿童骑共享单车遇事故身亡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今年3月26日下午,一位11岁男孩成功开锁了一辆ofo共享单车,和另外三个未成年人一同上路骑行。于当日13:37分许与上海弘茂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一客车相撞,该男孩倒地后经上海长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上海弘茂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驾驶员王某驾驶机动车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负本起事故次要责任;该男孩未满12周岁,驾驶自行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负本起事故主要责任。
事实上,就在男孩出事前3天,上海市质监局官网正式发布《共享自行车》和《共享自行车服务》两个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规定用户年龄必须在12岁以上。
据《法制晚报》统计,自 2017 年以来,因骑共享单车发生的意外事故多达18起,其中有超过六成发生在未成年人身上,三分之一的事件当事人不满12周岁。此外,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这说明,年满12周岁才能骑车上路的法规虽非新设立,如何真正具备约束力仍是难题。一定程度上,正是基于此背景,共享单车的出现和普及让此问题的界定更加复杂。
7月初,该男孩父母将肇事司机、所属汽车租赁公司、相关保险公司告上法庭。7月19日,该男孩父母追加ofo提供方北京拜客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为被告。原告要求被告双方赔偿共计878万元,同时要求静安区人民法院判令ofo小黄车立即收回所有ofo机械密码锁具单,并更换为用户用完后必须锁住且儿童无法轻易打开的锁具。
事故责任方如何界定
上述案件原告认为,该案中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固然存在,但追究事故原因,受害人不足12周岁,而ofo对投放于公共开放场所的小黄车疏于看管,该自行车车辆之上也无任何警示受害人不得骑行的提示;且该车辆上安装的机械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且ofo共享单车的所有人,在其管理的ofo共享单车车辆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下,怠于履行管理义务,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
北京大学法学教授王磊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儿童应当在监护人的监护下来行为。本案主要应当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家长是否在场以及是否起到监护的作用,二是家长是否给了儿童手机以及是否用手机打开了自行车,三是共享单车是否对于未成年人有禁止使用的提醒事项。家长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责任是发生悲剧的主要原因,当然也要根据具体事故的调查结果,看看机动车司机是否存在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
知名IT与知识产权律师赵占领对记者称,“如果孩子是通过父母帐号使用,父母监管不到位;如果不是通过正常的下单交易环境进行使用,共享单车企业不存在相应责任。但共享单车企业如果没有维护好单车设备的完好,发生锁具损坏没有及时维修,共享单车企业是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的。”
实际上在上述事件发生后,ofo曾发布官方声明,表示将研究出一套有效的防范机制,从源头上杜绝12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单车,“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也在ofo手机App界面显要位置出现。
多家共享单车平台也均对外表态称,平台已经通过注册验证的手段避免了12岁以下儿童使用共享单车。目前来看,尽管平台采取了一些手段防范12岁以下小孩开锁用车,但仍有被“转空子”的情况发生。
赵占领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共享单车实名认证存在缺陷,提供身份证号、手机号就能完成注册,还无法保证注册人是否达到骑行年龄要求,应当尽快落实拍照、视频等其他多种措施,保证实名验证的有效性。另一方面从技术角度消除设备漏洞,保证儿童不容易接触到共享单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