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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监察委员会选调,非党员不得报名!
据北京市朝阳区纪委监察网消息,朝阳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决定开展2017年公开选调干部工作。
公告要求,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勤奋敬业,作风优良;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5.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6.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5年以上;
7.熟悉经济、金融、审计、财会、法律、组织人事等业务,或具有纪检监察、政法机关及其他党务、行政部门工作经历;
8.具有与选调职位要求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能力水平;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