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沈四宝:上海大学五年院长生涯

2017-09-07 问津学术

沈四宝:法律生涯半世纪

《法律的真谛是实践》第三版

作者:沈四宝

北京大学出版社

(以下为本书部分章节转载)


法律生涯半世纪

  (代序)


  作为一名法学教授,在法学教学和法律实践领域学习工作了近半个世纪,并且还有机会继续工作下去,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荣幸。


  1965年我考入北大法律系以后,与法学结下了不解之缘。由此经历了法学界(主要在法学教学界)近五十年的风云变幻。


  在这个翻天覆地的数十年中,我本人亲自见证了或者说亲身经历了中国法学教育的四个重大事件或四个过程:一是经历了法学教学从有到无的过程;二是经历了法学教学从无到有的过程;三是经历了改革开放初期到美国探寻法律真谛的艰难历程;四是亲历了三十多年来我国法学教育蓬勃发展的整个过程。在法学教育界,人生能经历这四大变化,无疑是一种幸运。从时间上和工作单位来分析,我在北大学习工作了十八年(从1965年入学至1983年离开),在对外经贸大学工作的时间已有三十年(从1983年起)。在上海大学法学院,作为一名非全日制实质院长已经工作了五年。如果把两个大学当院长的时间加起来,已有近二十年的院长经历了。


  上海大学五年院长生涯


  从2008年8月份开始,上海大学常务副校长,钱伟长校长的学生周哲玮教授找到我,谈到有否可能到上海大学法学院当院长。我当即表示了兴趣,其实我是很乐意去的。一是我在贸大当了十多年院长,有成就,也有不如意的地方。我在想,如果此生还有一次机会当院长,我一定会注意这些问题,从而会把工作做得更出色。二是我考虑,我是上海本地人,祖祖辈辈都在上海宝山区,以前叫北郊区(又改名为宝山县)繁衍生息。上海大学是其名称与“上海”两个字关系最为密切,最为直接和最能体现上海风格的大学。此外,上大新校区就位于宝山区的大场镇,离我祖辈居住的淞南镇原沈家宅不远,我就是在这块地方长大成人的。真是天赐良机啊!因为我十八岁离开家乡考入北大,至今已有近半个世纪了,经过数十年的奋斗,在法学领域也有一些成绩,如果能把多年积累的知识,经验和能力贡献给生我育我的家乡法学专业的发展,那是求之不得的呀!当时我提出,由于我在贸大工作已有三十年,当过十五年的院长,感情很深,当时还是院长,2009年贸大才正式宣布我不再担任院长和教授,因此无法全职,只能兼职。周校长告诉我,你可以兼职,上大有一个用人方面的创新之举,即聘请有真才实学的教授当“非全日制实质院长”。周哲玮是上大校长,学工科出身,十分能理解和体谅教授。他思维敏捷,改革动力足,十分平易近人,看人论事很有辩证法,与他接触令人十分轻松,因为他能尊重教授,尊重部下。我记得刚与他谈过一次,他就想尽快把此事落实。有一次我在杭州开会,这么一位有四万学生的校长亲自到我开会的饭店,落实聘任合同的细节,从而使这件事几乎在一个月内就落实了。我记得,我们在2008年8月底见面,我在9月底已经在上大法学院上班了。在周校长的全力推动和领导下,法学院的工作很快就运转起来。


  记得周校长在与我初次交谈中,我深感其为上大建设而求贤若渴之情。他曾深情地对我说,一个单位如果是由一流的学者担任第一把手,则很容易吸收一流的学者、二流的学者来加盟;但如果选择由二流的学者担任院长,则会造成一、二流学者都难以加盟。他是这么分析问题的。应该说,如果上大法学学科得以健全发展,周校长功不可没。而且应该说,周校长是作出了杰出贡献的。可惜的是,一年前,因年龄原因,他已离开了校长岗位。然而,他对上大法学学科的发展的巨大贡献是永恒的。


  上大法学院近五年的发展可以归纳为一个口号,几件实事和几个理念。我到上大后,即提出了一个口号,叫做“创特色,入主流,国际化”。经过几年的实践,结合上大法学院的特色,在这个口号下,我们办了如下几件实事。


  (1)建立了上海大学ADR和仲裁研究院。应该说,几年来它是走到了该研究领域的前列的。该研究院今年编写并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了第一本《中国仲裁年度报告》(中英文)。每年召开一次全球性ADR和仲裁国家研讨会,并已招生仲裁硕士生。


  (2)抓“二民一治”建设。即在管理上抓民生,抓民主,讲法治。五年来,法学院老师们的收入有较大增长。其实,一个国家最危险的是学法律的人,从事法律工作的专业人士违法,讲民主的人搞专制。因此,我们法学院五年来建立了数十个内部规章,它们扎扎实实地把院长的权力锁在集体监督下的笼子里了。


  (3)作为坛主,由上大法学院牵头,从2009年开始举办“长三角法学院院长和书记联席会议”,参加者越来越多,影响越来越大。现已改名“华东地区法学院院长和书记联席会议”,大大增强了上大法学院在本地区的联系面,扩大了上大法学院的影响力,对华东地区法学院院长、书记的定期交流和提高起了很大作用,尤其对提高院长、书记间的沟通和合作起着很大的促进作用。


  (4)开辟国际化办学道路。国际化的核心是在师生中灌输国际视野和全球意识,使整体教学都能以全球化为指导。此外,在上海率先成立国际化法学教学实验班,同时直接培养外国学生,2012年全年的澳大利亚和韩国的短期学生共四期超过了百人。在培训外国学生过程中,上大法学院的学生也积极参加同学习、同讨论、同参观、同活动,与境外的教学和研究机构紧密合作,同办研究院,进行专业学生互换,教授互通有无,合作搞项目,合作写文章。


  (5)建立网络状的学生实习基地。上大法学院在实施开门办学的过程中,已与五十个单位签订了合同,建立了实习基地。在上大担任五年院长的生涯中,还与上大法学院的老师们一起,反复强调了以下具有创新意义的理念:


  第一,法律的真谛是实践。记住,实践是一切法律的生命之源,没有实践,法律就相当于一张纸,就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第二,信心是一个人的脊梁骨。在任何困难面前,大家都要挺起腰板,信心十足地去迎击它,战胜它,困难最怕的就是克服困难的信心。


  第三,性格决定一个人的幸福度。大家都要追求事业的成功,个人的幸福,但这二者都离不开性格的作用。可以这么说,性格是决定这二者的决定性因素。我们要逐步培养起适应自己专业的性格,培养起无论何时何地都让白己能快乐起来的性格。这比其他生活要素更为重要。


  第四,智慧的核心是预测。当同学们掌管一部分事业时,经常进行宏观预测,即经常分析形势,预测社会走势,单位走势。当同学们走上工作岗位后,别忘了学会和善于进行微观预测,即能迅速领会同事们、朋友们、领导们、下属们的意图,以便更好地进行交往,把事情做好。


  从2013年9月1日起,我又被聘为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和院长。对于我来说,澳科大是境外大学,实行的是一国两制,它又是个私立大学。一切对我来说又是崭新的,又会面临一个新的挑战。从另一方面,该校的法学院的开创者又是我在北大学习和工作时的具有密切联系的老师肖尉云教授和魏振瀛教授。正是上述这些因素,让我对新的任职又充满着兴趣和希望。长期的磨练使我的性格烙下了喜迎挑战,爱好创新的特点。现在面对挑战和机遇,自己觉得浑身是劲,又充满了精气神。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