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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有情怀的司法判决书

2017-10-22 问津学术

来源 |综合法制日报整理

三万余补偿款引纠纷



大李和小李是同胞兄弟,因大李冒领小李弟青苗补偿费33500元而未返还,小李将大李告上公堂,法院一审判决大李)向小李偿还青苗补偿费33500元。随后,大李不服判决,向三亚中院提起上诉。



哥哥为赢官司伪造证据败诉获罚



在二审期间,大李向法院提交了五份伪造《证明书》。

庭后第三天,大李向法院递交了请求从轻处罚申请书,承认《证明书》系其伪造。


判决结果


三亚中院二审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应当予以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外,李某征在二审期间伪造民事诉讼证据,考虑到李某征主动承认错误,并未对案件的处理造成严重影响,三亚中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三亚中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李某征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

然而,故事说到这,才只是个开始,亮点在后面....


法官借典故调解劝和 判决书后附千字寄语


摘取其中一段:

  • 你们俩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同胞兄弟,为了眼前的一点利益竟然大动干戈,导致兄弟反目,家族对立,甚至波及四邻八舍,你们怎么对得起曾经形影不离、互帮互助的手足亲情,你们又想给子孙后代树立一个什么样的榜样?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真心地希望你们常怀宽容之心,学会换位思考,放下成见,多做沟通,各让一步,不计较眼前的得失,不拘泥于官司的输赢,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共同维护手足之情。就算输掉了官司,但是找回了兄弟,又何尝不是一件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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