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为师为学 | 法学院侯健老师访谈录
编者按: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一支优秀师资队伍、形成优秀的专业化管理,营造出优良的学院文化,实现培养卓越人才、产生高水平学术成果、贡献高质社会服务,实现建设受人尊敬的伟大法学院、迈向一流的目标,法学院继续大力巩固“为人为师为学”主题教育活动成果,在学院新闻网和i法复旦人等平台开辟“为人为师为学”专栏,专题报道学院学生心目中的“好导师”、“好老师”等优秀教师的风采。
通过刊发优秀教师的人物特稿,传唱学术精神,巩固育人文化,推进法学的教学与研究,为中国法治建设,发出复旦法律人的声音,做出复旦法律人的贡献,努力使学院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培养各类法律后备人才、服务党和国家的重要智库中担当起更大责任。
本期我们刊发由为人为师为学特稿团队的同学们对侯健老师的访谈实录,从学生的视角,观察身边的优秀老师,学习他们的可贵品质。
您的学习研究经历?
我是2000年从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到复旦来教书的,到今天已经有17个年头了。这些年来主要研究法理学、表达自由、人权和法治问题。主要讲授法理学和人权课程。送走了一届又一届的学生,真是感觉到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我保存着历年讲课用的点名册,点名册上还记载着一些学生的事项,比如出勤的情况、作业情况等。当我把又一学期的点名册放入夹子的时候,总是习惯性地把以前点名册拿出来浏览一下,感觉时光就在我手指的翻动中匆匆地流过,那么多的人名似乎幻成一张张鲜活的面孔,仿佛我还站在讲台上给他们上课。
您为何从历史研究转向法学研究,与法律本科生有何不同的验?
我本科是学习历史的。历史学得多了,会使人有这两方面的思维习惯,一是当看到一个制度、一个观念,总是想它们是从何而来的,其源流如何;另一个是,当发议论的时候,总是想这个议论的根据是什么。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历史科学是唯一的科学。他们所说的历史科学是一个宽泛的概念。这启示我们历史对于法学研究的重要性。理论或制度的创新是一个嫁接的过程,但是没有老的枝干,嫁接就没有基础,也不能有新的枝叶、花朵和果实。
我在本科学历史的时候,曾跟着老师在寒冬腊月抄档案、抄家谱,做卡片。那时候条件很艰苦。但是老师们一丝不苟的严谨精神,感染了我。我读万绳楠先生的魏晋南北朝文化史著作、杜蒸民先生研究近现代思想史的论文、唐力行先生研究历史哲学和徽商的论文,感受到了思想的启发和愉悦,产生了对学术的兴趣。他们都是我在安徽师范大学历史系读书时的老师。后来,我在杜蒸民先生的指导下做了一篇毕业论文《论李大钊的思想自由观念及其发展》,得到了“优秀”的评价。后来对法律思想史感兴趣,后来又考了法理学的研究生。似乎感觉自己没有改行。我在读法理学硕士生时,在北京大学巩献田先生的指导下,做的毕业论文还是与历史有关,探讨的是“礼”对古代中国法律传统的影响。
您在法理学课程的授课理念以及对同学们的期望?
我上法理学课喜欢从中外法律思想和制度史上举出例子,来解释需要解释的内容。当然,也举出当代的、最近发生的例子。过去的,都成为了历史。总之,比较注意结合实例来讲解法理,以便同学们理解得更好。另外,就是给大一学生上法理课时,也强调他们在理解基础上的记忆。一些概念和基本知识是必须记得很牢固、很准确的。几年前,我有一次坐校车从本部到江湾,车上遇到一位从美国交流回来的本科学生。她告诉我一件事,说在美国上学时,美国老师问中国学生,在中国,除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立法权外,还有哪些机关可以立法。来自中国其他院校的学生或语焉不详,或只知一二,甚至有错误。她全面、准确地回答了这个问题,还举出了《立法法》的某些条文序号,让美国老师极为赞叹。还有,我上法理学课,不论是本科生的还是法律硕士生的法理学课,都要求学生从我推荐的书目中选择一本来精读,布置思考题,要求写读书报告,作为一项重要的平时作业。并进行读书辅导。光听课不行,还必须读经典著作。还有就是比较喜欢提问和组织课堂讨论。参与会使人深入持久思考一个问题。他(她)会记住自己在课堂上就什么问题发了什么言。
对大家的期望就是在上课时好好听课,如果不想听课,也不要玩手机或电脑,可以干点别的有意义的事。特别是坐在后排的同学。这一学年,法学院推荐我到学校里去做教学督导,实际上是给了我一个学习别的老师怎么上课的机会。但是我在听课时也发现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比我想象得严重。就是坐在后排的同学觉得天高皇帝远,很多在玩手机或电脑,有的在浏览网页,有的在发微信,有的在打游戏,等等。老师在前面讲得很卖力,很精彩,也打动不了这些同学。甚至,坐在我身边的同学,也照玩不误。我友善地提醒,他们有的觉得我不是他们的授课老师,也止不住玩。这个问题也肯定存在于我的课堂。当然,一个老师做不到让每一个学生每一个时刻都认真听课,但是这么严重的问题必须要引起重视。
(摄于2005届本科生毕业典礼)
您对沈宗灵先生印象最深刻的几件事?
沈宗灵先生是我读博士时的指导教师,对我的影响很多很大。我只说几点。
他教导,做法理学研究要勤奋、严谨,要耐得住寂寞。他很勤奋。大约在我写作博士学位论文时,他开始写作《比较宪法》。我在2000年完成了15万字左右的论文,而他在次年就完成了近四十万字的著作。当时他已经是快到八十岁的老人了。他的学术立场倾向于分析实证主义,注重思想的清晰与谨严,讲究字斟句酌,不妄置一词,只说自己有把握的话,在多大程度上有把握就说多少分寸的话。有一次,我表示,希望毕业后继续做学术研究。他讲了早年在复旦读书时的见闻。他说,当年教民商法和诉讼法的老师坐着黄包车来上课,而教理论法学的老师则步行来上课,而今天这种差别依然存在。他的意思是让我们理解,做理论研究要耐得住清贫和寂寞。
沈先生对师生关系有自己的理解和处理方式。在学生还在读的时候,他对学生是不苟言笑的,不像有的导师那样和学生打成一片。而在学生毕业、参加工作之后,就显得随和一些。他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对学生可以做严格的要求以及客观的评价。他很少让学生为他做事。他因为曾经患脑血栓而腿脚行动不便。我们为他所做的事情就是把信捎到邮局的邮箱里寄出,而邮局就在我们下课后经过的路边。沈先生认为,师生之间是平等的,老师不能让学生无偿地为自己服务。他评阅过很多学生论文,但是从来没有见过他和学生联合署名发表文章。
他是一个严格的人,但是他不像通常一个严格的人那样有时显得不尊重别人的意见。他很谦虚。他上课时注重师生之间的意见交流,在学生发言时他仔细地倾听。在我们交上去的论文或读书报告上,他用铅笔写下自己的意见,在自己不清楚的地方会打上一个问号,在交回作业时向我们询问清楚,再发表自己的看法。他是用钢笔写作的。他之所以用铅笔批改作业,原因在于他并不想把自己的观点强加在别人身上。
作为学生,我从沈宗灵先生那里学到不少有益的东西,不仅在做学问方面,而且在做人方面,不仅从他的言论当中,而且从他的行为当中。我在做教师的时候,有意无意地把沈先生作为榜样,把他对学生的一些要求又讲给我的学生听,传承了他的一些做法。我非常感谢他教给我那些可以作为安身立命之本的准则。在他生前,每年教师节,我都会委托北京的朋友或同学送给他一束鲜花,表示做学生的永远不会忘记老师的教导和恩情。
感谢你们给了我一个回忆和总结的机会。
(2012年摄于复旦燕园)
采访人:孔寅长
复旦大学法学院“为人为师为学”特稿团队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