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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18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

2017-11-29 问津学术

  欢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士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其法学学科在2009年获批为“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3年,“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获批进入全国首批“2011计划”。2014年,“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获批进入“2011计划”。2017年,学校进入“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法学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学校直属于教育部,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成立于1983年,地处北京市海淀区,系我国首批法学硕士、博士授予点,法学专业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规模名列全国第一。学校拥有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7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研究生院建院以来,已培养各类研究生万余名,在国家法治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在校研究生7400余人,其中博士生近1300人,硕士生6100余人。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研究生院始终坚持“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注重研究生在价值观、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国际视野等方面的养成和培育。研究生院与全国各级法院、检察院、政府机关、律师事务所建立博士生、硕士生挂职、实习基地,每年有大量博士生和硕士生到合作基地挂职、实习。研究生院设置“研究生创新基金”、“优秀学位论文培育”等项目,鼓励、支持研究生在项目研究中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研究生院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每年派出大批研究生出国出境进行学术交流、出国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师资力量雄厚,名师辈出。除已故钱端升等许多着名专家外,现仍活跃在研究生培养第一线的导师有江平、陈光中、张晋藩、李德顺、应松年等一大批着名学者。现全校有博士生导师212名(含兼职和特聘导师),硕士生导师612 名。研究生院的导师积极参与国家重点研究生院的导师积极参与国家重点项目研究,参加国家各项立法工作和司法咨询活动。大多数研究生在学期间有机会跟随导师参加国家立法、司法咨询、重大项目研究工作,在法律实践活动中锻炼自己。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将适应国家与社会对于高端人才的新需求,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重点提高研究生学术能力、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拓展研究生的国际视野,把研究生院建设成为开放式、国际化、多科性、创新型、以法学教育为特色的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研究生院。


  (以上数据统计截至2017年10月)


  中国政法大学2018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


  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计划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士中招收研究生150名(以下简称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其中博士研究生50名、硕士研究生100名。


  二、招生专业


  我校共有27个博士专业、54个硕士专业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详见《中国政法大学2018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含博士、硕士)。


  三、报考条件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香港、澳门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来校复试时提交)。


  四、报名流程


  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报名材料。


  (三)报考点


  考生可根据相关规定及个人情况选择以下考点之一:


  北京: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28345403, 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五、考试


  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时间:2018年4月14日—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请咨询报考点或查询考点网站通知。


  报考硕士生考试科目:一门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均为笔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命题范围见《2017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命题范围》(附件2)。


  报考博士生考试科目:一门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均为笔试,满分均为100分,不指定命题范围。


  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2.复试


  时间:2018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网上通知。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复试内容为报考专业的基础理论与实务。复试时将对考生进行体格检查。


  六、录取


  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复试成绩未达到 60 分者,不予录取。


  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寄发。


  七、学习方式及学制


  港澳台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制一般为3年。


  八、学费、奖学金


  以下学费标准均为人民币。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按照新收费标准执行。参照标准:硕士生每学年12000元/人;博士生每学年14000元/人。


  中欧法学院学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详见中欧法学院网站:www.cesl.edu.cn 。


  奖学金评定相关事宜请咨询我校国际教育学院。


  九、信息公开、招生监督


  1.信息公开


  我校发布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信息、相关通知,公示考生成绩、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的网站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yjsy.cupl.edu.cn),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相关事项,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初试成绩单、复试通知书、复试成绩单等书面通知。


  2.招生监督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报考学院提出申诉;若仍有异议,可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组将对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十、联系方式


  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旧1号办公楼304室)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58908070/71


  电子信箱:zfyz@cupl.edu.cn(发送邮件后,请电话联系确认查收)


  网    址:http://yjsy.cupl.edu.cn


  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


  2.国际教育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010)58908240


  网址:http://www.cupl-sis.com/


  3.各招生学院


  法    学    院:(010)58908382


  民商经济法学院:(010)58908189


  国 际 法 学 院:(010)58908197


  刑事司法 学 院:(010)58908203


  商    学    院:(010)58908347


  人  文  学  院:(010)58908216


  比较法学研究院:(010)58908242


  马克思主义学院:(010)58908219


  中 欧 法 学 院:(010)59915784


  国 际 儒 学 院:(010)58908001


  人 权 研 究 院:(010)58908276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010)58908207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010)58908474


  公司法与投资保护研究所:(010)58909340


  4.相关网站网址


  学校主页:http://www.cupl.edu.cn/


  各招生学院网站:见学校主页上“组织机构”栏目,网址:www.cupl.edu.cn/zzjg.htm。


  十一、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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