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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18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2017-11-29 问津学术

        一、招生方式

2018年我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基本学制四年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骨干计划招生计划14名,所有专业均可申请,招生计划分配情况另行公布。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除应满足《中国政法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以下简称博士招生章程”)中报考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本科或者研究生就读学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2)拥有申请人就读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博士点的高校

(3)传统优势政法院校;

4)海外著名高校。

不具备上述院校条件的考生,须提交1篇在核心期刊(以我校科研处公布的《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典》中中国政法大学期刊分类办法”为准)发表的就读或申请专业的学术论文。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且已取得硕士学位(含应届硕士毕业生

3.外语水平须达到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水平(CET-4),取得证书或分数不低于425分,或具有与之水平相当的其他考试成绩证明(由我校认定)。

4.考生本科(或专科)、研究生专业之一,一般应与报考专业属于相同一级学科。

5.通过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获得报考资格。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申请材料

1.学校博士招生章程中需要提交的所有材料;

2.学士、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

3.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复印件。

申请材料邮寄送达地址(所有材料只接受EMS快递或直接送交):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旧1号楼304 崔老师收)

邮政编码:100088

资格审查及复试考核

申请材料寄送后,学校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并公示复试考核在报考学院进行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录取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录取汉族考生比例不超过10%。录取非在职考生比例不超过30%。录取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对新疆、西藏地区的在职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其他程序

申请流程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博士招生章程及学校的后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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