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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的科学性”学术研讨会议程(9月9日)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建院四十周年庆系列活动之

“法学的科学性”学术研讨会

会议议程



【时间】 2018年9月9日星期日早9:00

【地点】 北京京仪大酒店第六会议室




开幕式  9:00-9:40


主持兼欢迎:

雷  磊(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学院副院长)


嘉宾致辞(每人10分钟):

焦洪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

辛正郁(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

白中林(商务印书馆南京分馆总编辑)

 

茶歇(9:40-10:00)

 


第一单元  基调发言  10:00-11:30 

(每人10分钟)


主持人:

李小明(《中国法学》杂志社编辑部主任)


发言人:

舒国滢(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法学“科学性”认识的几个问题


马长山(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主编):

法学研究如何面对智慧社会?


刘作翔(上海师范大学“光启学者”特聘教授):

法理学的定位:关于法理学的性质、特征、功能及名称的思考


陈金钊(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科学研究院院长):

法治命题的定性研究


蒋传光(上海师范大学教授、哲学与法政学院院长):

法学理论研究的反思与重塑


高其才(清华大学教授):

习惯法有科学性问题吗?


刘  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重提“法学科学性”的意义


评议人:

陈景辉、范立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午餐:西餐厅(12:00-13:30)


 

第二单元  主题发言(14:00-14:30)


主持人:

舒国滢(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发言人:

张文显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


第三单元  法学应当是一门什么样的学问? 

( 14:30-15:15)

(发言人每人8分钟,评议人每人5分钟)

主持人:

董彦斌(西南政法大学高等研究院特聘研究员、《现代法学》副主编)


发言人:

王凌皞(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

       存在(理智上可辩护的)法律教义学么?:论法条主义、通说与法学的智识责任


        伍德志(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法条主义的意识形态特征与信任功能


        宋旭光(深圳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

        论法教义学的理论风格与当代使命


        冯  威(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

        中国的法学方法论:继受现状与实践难题


评议人:

杨  贝(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王  进(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讲师)

 

茶歇(15:15-15:30)

 

第四单元  什么是法学的“科学性”? 

15:30-16:15)

(发言人每人8分钟,评议人每人5分钟)


主持人:

梁迎修(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法学院党委书记)


发言人:

王夏昊(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法学“科学性”的论域


        汪  雄(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讲师):

        法学是关于什么的科学?——基于《民法大全》开篇的追问


        冯  雷(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

        法学科学性的再认识——以基尔希曼和拉伦茨“共识性”科学观为标准

       

 赵英男(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追寻科学性的当代中国法学:动因、路径与反思


评议人:

李红勃(外交学院国际法系教授)

        苗文龙(重庆大学法学院讲师)

 

第五单元  法学的“科学性”与法理论  

(16:15-17:00)

(发言人每人8分钟,评议人每人5分钟)


主持人:

雷  磊(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学院副院长)


发言人:

马  驰(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作为概念理论的法理学及其实践意义


陈  辉(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

论解释作为法律的结构


沈宏彬(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讲师):

德沃金论价值统一


杨文德(《甘肃社会科学》编辑):

领域法学何以兴起?


评议人:

黄伟文(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

郭  晔(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师资博士后)

 

合影(17:00-17:20)

 

闭幕式  17:20-17:40


主持人:

刘作翔(上海师范大学“光启学者”特聘教授)


会议总结(每人8分钟):

刘  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王凌皞(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

 

晚餐:和园中餐厅(18:00- )


中国法学会2018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

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立项名单公示

天津大学召开申请新增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专家论证会

检例第1号:施某某等17人聚众斗殴案

检例第2号:忻元龙绑架案

检例第3号:林志斌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案

检例第4号:崔建国环境监管失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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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例第13号:徐孝伦等人生产、销售有害食品案

检例第14号:孙建亮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检例第15号:胡林贵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贿  骆梅、刘康素销售伪劣产品 黎达文等人受贿、食品监管渎职案

检例第16号:赛跃、韩成武受贿、食品监管渎职案

检例第17号:陈邓昌抢劫、盗窃,付志强盗窃案

检例第18号:郭明先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

检例第19号:张某、沈某某等七人抢劫案

检例第20号:马世龙(抢劫)核准追诉案

检例第21号:丁国山等(故意伤害)核准追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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