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装甲兵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陆军装甲兵学院2019年
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 招生计划
2019年招生计划军事学、工学、管理学合计10人(其中应届生限额6人)。
二、招生对象
A — 军队在职干部
B — 军队院校生长类应届硕士生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愿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
(二)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
(三)报考对象须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 军队在职干部:取得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止入学当年9月1日),须有3年以上军队工作经历(含本科毕业后任职培训时间,截至录取当年9月1日),经所在师(旅)级单位政治部门审批,军级单位政治机关核准,并逐级上报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备案。
2. 军队院校生长类应届硕士生:由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审批同意,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
1. 时间:2018年9月29日至10月23日。
2. 地点:学院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外地考生可以函报。
3. 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和军人证件(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学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补交);
(3)军队在职干部提交所在师(旅)级单位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原件;军队院校生长类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军队院校和科研单位生长类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原件;
(4)《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5)《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份;
(6)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一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红底)。
4. 符合报考条件,材料和手续齐全的考生,招生办于初试前发放准考证。
(二)初试
1. 初试时间:2018年10月27日至10月28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 初试地点:院本部教学楼;
3. 初试科目3门:英语和2门业务课。初试时考生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入场。
(三)复试
1. 复试由学院组织,初试成绩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复试;
2. 复试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 复试主要包括体检和面试。
(四)录取
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工作于2018年12月份完成。
五、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91006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院本部办公楼560室)
联系人:高 恒
联系电话:010—66717437(民线);0201—717437(军线)
010—66717287(民线);0201—717287(军线)
传真电话:010—66717140(民线);0201—717140(军线)
电子邮箱:aafeyjszs@163.com(密码66718958)
微 信 号:zgyyzb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杜家坎21号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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