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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与社会发展》投稿须知及栏目设置

《法制与社会发展》投稿须知


一、本刊声明


1. 《法制与社会发展》编辑部是《法制与社会发展》唯一合法稿件编审机构。本网站(http://fzyshfz.paperonce.org/)是本刊唯一在线投审稿系统。除此之外,本刊未委托其他任何网站接收投稿,也没有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及个人为本刊组织稿件。


2. 《法制与社会发展》为理论法学专业学术期刊,要求文章具有鲜明的理论性。本刊不刊发以下类型的投稿:单纯介绍制度实践或理论观点的文章、书评、关于已经发表在国外(境外)学术刊物上的学术论文的译文、会议综述、学术综述。


3. 发表于本刊的文章其版权属于《法制与社会发展》编辑部。对本刊发表的任何文章进行转载、摘登、翻译或集结出版,均须事先征得本刊编辑部的许可。


4. 发表于本刊的文章其所体现的观点均属于作者个人,不代表本刊编辑部及刊物主办、承办单位的观点。


二、投稿要求


1. 来稿必须是原创性学术作品,必须由署名作者实际完成,不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存在剽窃、抄袭现象,没有版权争议,未一稿多投。


2. 在线投稿后,勿再向编辑部邮寄书面稿。通过书面形式投稿的,稿件必须寄给编辑部,不可寄给编辑个人。


3. 稿件格式必须为word格式并标明页码,不接受任何其他格式的投稿。稿件引证体例须符合本刊要求(参见本刊注释体例)。


4. 稿件格式必须符合本刊匿名审稿制度的要求。作者必须将姓名、单位、职称、学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全部放在与正文内容相分离的稿件首页。正文中不得透露作者任何个人信息。


5.请务必根据稿件特点选择最为适宜的“所属学科领域”(即投稿栏目)。稿件所属学科领域(即投稿栏目)选择不当,将对稿件评审结果产生不利影响。本刊各栏目介绍,请见本刊网站首页“栏目设置”。


6. 稿件必须附有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摘要须简洁客观地反映论文主要内容及观点,不能使用诸如“本文认为”、“笔者认为”等表述,也不能使用“论文对……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得出了自己的结论”这种模糊的、不能体现论文主要内容及观点的用语,字数在300字以内。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要内容及观点的词或词组,数量为3至8个,多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


7. 作者应保证稿件内容的稳定性。稿件评审期间,除评审意见对稿件提出修改要求外,不接受作者自行对稿件进行的修改。


三、审稿说明


1. 本刊审稿总期限为3个月,包括初审、双向匿名外审、编辑部会议终审三个阶段。作者投稿3个月后未收到用稿通知的,可对稿件自行处理。


2. 本刊对来稿实行一事不再理原则,对未通过评审(包括初审、外审、终审)的稿件不接受再次投稿。


四、其他说明


1. 由于版面限制,对被采用刊发的稿件,本刊保留在尊重作者基本观点的前提下对其进行文字上的修改和删减的权利。


2. 同一作者,在同一年度内,原则上只能在本刊刊发一篇文章。


3. 由于编辑部人员有限,并按通行惯例,来稿一律不退,也不保证对每篇稿件均提供详细的评审意见。


4. 本刊不以任何形式收取版面费,也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对于被采用刊发的稿件,本刊将按规定标准向作者支付稿酬。


《法制与社会发展》编辑部

栏目设置

 

  法理中国研究

  法理学要真正成为“法理之学”,就必须以“法理”为中心主题,以“法理”研究为逻辑起点,并致力于寻找转型升级的路径。因此,我们深入推进对“法理”的研究。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强国的新时代,我们不但要建立一个法治的中国,还要致力于建立一个法理的中国,用法理来定义法治,用法理中国表征法治中国。为此,本刊特新设“法理中国研究”栏目,引导、鼓励学界关于“法理”的研究。探究的论题既包括法理的概念、功能、体系、形式、思维等本体性问题,也包括中西法学中的法理、部门法中的法理、生活中的法理、法律运行各环节的法理、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的法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法理等。

  依法治国研究

  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九大报告把依法治国提升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并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进行了系统部署。党和国家前所未有地重视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将进一步加速,中国法学也将随之进入理论创新的活跃期、高发期和蓬勃增长期。基于此,本刊设立“依法治国研究”这一栏目,站在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瞄准法治创新发展和法治体系建构完善的前沿问题,找准服务法治建设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组织和引导法学界开展法治前沿问题研究,并促进法治理论研究成果的实践转化,推动法学理论研究与中国法治实践在更高位阶上的完美互动。

  法学范畴研究

  范畴(及其体系)是一个学科成熟的标志,它既是对以往研究积累的学术总结,也是开展更深入研究的起点。中国法理学和整个法学体系的独立与复兴是从对法学范畴及其体系的研究开始的,但法学范畴研究是一个常在常新的任务,中国新法理学体系的建构需要更为深入的、不断进行的法学范畴研究。为此,本刊特设立“法学范畴研究”栏目,以持续推进对法(法律)、法学、法治、人权、权利、义务、权力、责任、权威、惩罚、审判、理由、合法性等法学基本范畴的研究。

  司法文明研究

  法治文明是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司法文明则是法治文明的首要标志和核心要素。在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的进程中,如何推进以司法为核心的法治文明,如何建立公正高效权威和谐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在当代世界的文明体系中,如何提升中国司法文明的国际认同度和国际话语权,是关乎国家长治久安、经济繁荣发展、人民幸福尊严、社会公平正义的国家战略问题,是法学的重大研究领域和重大研究任务。本刊设立的“司法文明研究”栏目,侧重为中国的司法文明建设激发和荟萃崇论闳议。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司法文明研究”栏目将积极配合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组织的重大研究任务,推动法学共同体对科学的司法理论、先进的司法制度、公正的司法运作、卓越的司法精英、理性的司法文化进行学理探讨,为中国的司法文明建设搭建智识上的助推平台。

  法治文化研究

  完整意义的法治包括法律制度、法治体制和法治文化。法律制度和法治体制易于建立,而法治文化不易形成。法治文化是在把法治作为治国理念并确立与此相适应的制度和体制后而形成的一种文化形态和生活方式。法治文化研究包含众多的论题和方向,既包括对我国传统法律文化和相关地方性知识进行的批判性甄别和扬弃,也包括对外来法治文化和制度的适宜性鉴别和评估;既可以对法治文化建设中的现实问题进行实证分析,也可以进行反思性批评。本刊在以往“法律文化研究”这一经典栏目的基础上开拓创新,转型升级,推出“法治文化研究”栏目,为建设中国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出新贡献。

  部门法哲学研究

  法学研究的理想状态应是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方法和法律实践之间的浑然往复、无缝对接。“部门法哲学”这一范畴的提出,正是要打通法理学与部门法学之间由于学科分类而人为造成的知识壁垒,矫正法理学疏离法律学和法律实践而部门法学无力对法律制度和法律实践进行哲学反思的弊端,进而恢复二者间的良性互动与学术协同。经过十多年的培育,本刊“部门法哲学”栏目所倡导的法学研究理念和研究方法已经深入人心,法理学与部门法学两相隔膜的状况亦有实质性的改变。今后,本刊将继续推进“部门法哲学研究”栏目的建设,不断引导部门法哲学在法治改革、法学体系创新以及法学领域经典的、重大的、前沿的、疑难的问题的研究中施展其用武之地。

  西方法哲学研究

  中国法学具有典型的移植品格,来自西方法学的法学、法治、人权、平等、自由、理性等概念和思想推动了中国法律和法学的现代化;当下,建构中国的法治和法学理论体系也离不开对西方法律思想、理论和方法的借鉴与吸收。同时,为了建构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法治理论和话语体系也需要深入了解西方法治与法学理论,从而展开对话。本刊将坚持办好“西方法哲学研究”栏目,鼓励关于西方法理学各流派、法哲学各主要论题以及法哲学与道德哲学、政治哲学交叉课题的研究,立足中国立场,借鉴西方资源,展开法治对话。

  法律与全球治理研究

  推进全球治理体制变革、引领全球化、构建世界新秋序,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新时期党和国家战略决策的基本面向,也是理论研究的重大课题。法治化是推进全球治理体制变革、构建世界新秩序的必然要求,建设全球法治是推进全球治理现代化和世界秩序法治化的必由之路。在全球治理体制法治化的背景下,将国际事务上升为法律问题的模式变革,是将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环境等方面的问题,作为法律议题。目前,在全球治理法治化领域,仍有很多新问题亟待理论界破解。为此,本刊设立“法律与全球治理研究”栏目,鼓励有关法律与全球治理问题的深入研究。

  新兴•交叉学科研究

  法学本身固有多学科交叉的面相,在其与哲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文学、伦理学、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甚至脑神经科学等等诸多学科之间存在着共通的研究方法或者双边与多边的研究课题。法学发展的历史显示,其理论创新和知识增量多发生在其与相关学科的交叉地带,此种跨学科的研究为法学视界的开拓、问题意识的延展、方法的更新、资源的扩充、及至整个理论体系的充实与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在我国法学体系中,新兴、交叉学科发展缓慢、开设不足,成为中国法学的短板。正是基于此,本刊将重力打造“新兴•交叉学科研究”这一栏目,引领和推动对该领域的学术探索。

  法学•法律方法研究

  在法学发展史上,理论的推进与发展离不开方法的创新。关于法学研究方法的争鸣成为我国法学理论发展过程中不可忽视的现象。关于研究方法的争鸣有助于对法律实践有更丰富的认识,对法学理论有更多元的探索,对法治建设有更全面的推进。理论的发展离不开实践中的法律技艺,法律方法有助于实现法律从文本向现实的转化,讨论法律方法需要在法律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理论的升华,并进一步引导法律的实践。正是基于此,本刊推出“法学•法律方法研究”这一新的栏目,吸引更多的研究者关注理论发展中的法学方法论争鸣,关注法律实践发展中的法律方法适用,进一步引导和促进法学研究与法律实践的发展。

  理论纵横

  理论纵横是本刊的常规性栏目,栏目设立以来,择优采组了许多选题新颖、视角独到、体现对重要理论的反思和对重大现实问题的关注、在理论和方法上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稿件。今后,该栏目将侧重发表有关法学研究范式、法律本体论、法律价值论、法律运行论、法律与道德、法律与社会等问题的研究成果,大力推进法学基本理论问题研究的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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