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CCTV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刘剑文
刘剑文
新时代财税法治理论拓基人
新征程税收法定原则践行者
刘剑文,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辽宁大学特聘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中共北京市委法律顾问、财政部法律顾问等职。
他是新时代财税法治道路的建设者。深度参与近年来重要的财税立法活动,担任10余部法律草案的起草组组长或者顾问,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最坚定的宣导者、论证者和推进者。无论是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还是企业所得税法的制定;无论是成品油消费税改革,还是“营改增”试点的全面推行;无论是预算法的修改,还是税收法定原则的确立,都流下了他的智慧和汗水。同时,他重视学术与实践相结合,为国家财税法治事业上下奔走:2006年10月和2017年9月,两次走上共和国的最高讲坛,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做法制讲座;2015年,成功推动“税率的确定”等税收要素写入立法法第8条第6项,为中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相关事迹被《民主与法制》《法治周末》等媒体长篇报道。
他是新时代财税法治理论的拓基人。在学术研究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中国语境”和“综合因应”的立场,以服务国家法治建设为核心,将解决中国财税法治建设中重大、紧迫的实际问题作为理论探索的出发点,注重将学术成果转化为社会实践的理论先导,积极参加立法和改革实践。提炼“公共财产法”“领域法学”和“理财治国观”三大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理论,为国家法治建设提供“接地气”的智识支撑。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40余部。科研成果曾获全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等多项重要奖项。一系列有分量、有价值、有担当的理论成果,使税收法定、纳税人权利保护等财税法原理为中央决策者接受,在顶层设计层面为财税法治建设奠定了基础,为本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纳入12部税法进而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提供了理论助力。
他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推动者。坚持担当社会责任,关注社情民生,善于发挥社会影响力。长期接受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访谈,就法治中国建设的突破口、原则和重点问题进行论证和解读,其中大量访谈被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政府网等权威网站全文转载。同时,他坚持在深化学术理论研究和推动法治中国实践的进程中,通过积极“走出去”和主动“引进来”相结合,极大了扩展了我国法学界在国际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影响力和参与权重。曾赴美、德、奥、荷、日、韩等国家参加国际研讨会10余次,并多次组织主要国家权威专家学者参加的大型国际学术研讨会,与国际同行保持紧密联系,共同分享法治中国建设的影响和成就。
他是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的培养者。一是长期坚守在法学教学第一线,多年来风雨无阻地坚持本人为本、硕、博学生授课,并在全国率先建立了财税法学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二是倡导并推动全国法学本科生核心课程体系改革,指导并推动全国各主要高校财税法硕士、博士点的建立;三是注重社会责任的担当,一贯重视“学用结合”的教学模式和“德才并重”的人才培养原则,指导的硕、博士生毕业后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任职,以及在全国人大、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中直机关工作,为全国法学教研和法律实务工作开展提供了智识支撑和人才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