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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了提升民族教育水平,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和国家下达的博士专项招生计划,我校将在2019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做好骨干计划招生培养工作,进一步聚焦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战略目标,进一步聚焦中央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生源范围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我校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23名,除教育专业学位除外,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所列的专业均可报考。我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并结合学科发展需要等因素分配调整招生计划。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附加条件请参阅《厦门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身心健康;

5.有两位与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

五、报名

1.报考资格确认

应届硕士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本校研究生行政管理部门证明(证明其能否正常毕业及户口所在地等情况),在职和往届考生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并填写《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或高教处进行报考资格确认。

2.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

(1)2018年12月1日-2019年1月5日。网址:http://kszx.xmu.edu.cn(厦门大学考试中心)。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2)报考费每人160元,报考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 


3.向报考院系寄(送)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后,考生须于2019年1月12日前将报考材料寄达所报考院系。逾期不再受理。

向报考院系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4)加盖本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复印件;

(6)两名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书;

(7)《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

(8)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10)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报考条件”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1)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12)申请考核的考生,同时还需要提供报考院系选拔办法中要求的其它报名材料。

 

4.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公开招考考生(不含申请考核选拔方式)请于2019年3月20日至3月22日登录我校考试中心网站(http://kszx.xmu.edu.cn)自行下载打印初试准考证,并应于考试前一天到我校熟悉考场。

特别提示: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报考费亦不退还。

六、资格审查


1.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定专门部门负责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对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在本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疑问者方可发放考生等记表。

2.学校初审:报考院系及我校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将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考材料、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3.学校复审:考生前来参加复试时,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以及政审表到我校相关院系接受核查。具体安排届时请关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各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七、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考核)期间进行,地点为厦大医院。

八、招考方式

参见《厦门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招生方式部分。

九、录取


1.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初试、复试成绩或申请考核成绩,并充分考虑考生所在的省份、民族、专业和是否在职等情况,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0%;录取的博士研究生考生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不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已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4.本招生计划与其它招生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

5.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录取类别均为定向,考生在录取前须按国家规定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原单位以及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签订;非在职考生与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签订,毕业后回原定向地区(非在职)或单位(在职)就业。 

十、学费

参见《厦门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学费部分。

十一、奖助学金

参见《厦门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奖助学金部分。

十二、住宿条件与费用

参见《厦门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住宿条件与费用部分。

十三、其他


1.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由定向单位保管。党团组织关系须转至我校。

2.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3.在职考生在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后,就不能再更改协议内容。若由于失业、辞职或原单位撤消、合并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工作单位者,我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

4.通过骨干计划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职学生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同时签订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5.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和《厦门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十四、招生考试咨询

1.博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2.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博士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博士生的报名考务工作。招生办公室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考试中心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五楼。

3.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2-2188888 

传真:0592-2180256

E-mail:zs@xmu.edu.cn

网址:http://zs.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 0592-2184166 

传真:0592-2184117

E-mail: kszx@xmu.edu.cn

网址:http://kszx.xmu.edu.cn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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