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社招人啦!2019最高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
来源:正义网
检察日报社
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检察日报社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热爱检察事业和新闻工作;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及违反社会公德有不良征信记录的,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详见附件)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全日制统招统分的应届毕业生;
(二)编辑记者4名(京内、京外生源各2名),研究生学历(本科为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法学、新闻传播学、文学、哲学、历史学类相关专业;
(三)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27周岁(1992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四)中共党员,身心健康,能适应上夜班等工作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有意报考者请登录最高人民检察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系统(地址:http://baoming.spp.gov.cn,以下简称“招聘系统”),并于2019年3月29日8时至2019年4月15日17时期间注册报名。
(二)资格审查。检察日报社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截止后,考生可登录招聘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后,请考生及时关注招聘系统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以便准时参加资格复审。
(三)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低于5:1的,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应减少或取消。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在笔试前2天内登录招聘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四)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考生与报考岗位6:1的比例(最低不低于3:1)确定面试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3人时,面试成绩高于当天同一考官小组面试所有职位的平均成绩,方可列为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岗位的体检、考察人选。体检以《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为标准。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人选自动放弃,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排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为准。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系统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
四、重要提示
1.本次招聘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填写简历信息务必真实准确,一旦提交将无法修改,报名后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应聘人员凡查实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一律不指定任何复习参考教材和培训机构。
4.检察日报社对本次招聘享有解释权。
五、联系我们
招聘咨询电话(传真):010-86423339
通信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09号检察日报社
邮政编码:100144
检察日报社
2019年3月28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
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19年度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定向生和委托培养生除外)。
二、基本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身体健康;
(四)须符合规定的进京或留京条件,其中综合管理岗位面向北京生源。
不得报考的情形为: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劳动教养、纪律处分或曾被开除公职、违反社会公德、有不良征信记录以及在各类招考、考试中被相关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其他报考条件、招聘对象(详见附件)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请考生于2019年3月29日8:00至2019年4月15日17:00期间,登录最高人民检察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系统(网址:http://baoming.spp.gov.cn,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注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考生网上报名3个工作日后,可登录招聘系统查看本人的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随时关注招聘系统发布的相关公告。
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5: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1. 笔试(4月下旬)
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2天内登录招聘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2. 面试(5月上旬)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一般不低于3:1。报考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3人的,综合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为面试人选。
具体安排请关注招聘系统发布的笔试、面试公告。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分岗位等额确定。如综合成绩相同,确定面试成绩高的为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后,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招聘系统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
与拟聘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5209911
传真:010-65288583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邮政编码:100726
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
2019年3月28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
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人数、岗位、对象
检察理论研究所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科研(专业技术)岗位,正式事业编制。招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定向生和委托培养生除外)。
(二)基本报考条件
1、全日制大学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检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志愿从事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且身体健康;
4、符合规定的进京或留京条件;
5、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2年1月1日后出生)。
(三)专业条件
民商法学或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本科为法学(法律类)专业,且本科为全日制,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大学英语CET-6在450分以上。
二、工作程序
(一)报名
2019年3月29日8时至2019年4月15日17时期间,考生登录最高人民检察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系统(网址:http://baoming.spp.gov.cn,以下简称“招聘系统”) 注册报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负责对报考者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3日后,考生可登录招聘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后,请考生及时关注招聘系统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以便准时参加资格复审。
不得报考的情形为: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劳动教养、纪律处分或曾被开除公职以及在各类招考、考试中被相关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应聘人员凡查实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2019年4月下旬)
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2天内登录招聘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与报考岗位小于5:1时取消该岗位的笔试。
2、面试(2019年5月上旬)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6 :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3人时,面试成绩不低于75分的考生,方可列为体检、考察人选。
考试具体安排详见招聘系统发布的笔试、面试公告。
(三)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
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2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确定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和考察具体安排详见招聘系统上发布的公告。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后,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招聘系统上公示7日。
(五)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6423899、86423823
传真:010-86423888
通信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09号检察理论研究所
邮政编码:100144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
2019年3月28日
2019年国家检察官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检察官学院2019年采取考试方式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招聘岗位、人数
(一)招录对象
国内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定向生和委托培养生除外)。
(二)基本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志愿从事检察教育培训、检察档案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能力。
3、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4、博士研究生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要求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2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生要求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
5. 符合《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的规定的健康条件。
6、须符合规定的进京或留京条件,其中2个管理岗位面向京内生源。
不得报考的情形为: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劳动教养、纪律处分、有不良征信记录或曾被开除公职以及在各类招考、考试中被相关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二、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请考生于2019年3月29日8时至2019年4月15日17时期间,登录最高人民检察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系统(地址:http://baoming.spp.gov.cn,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注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国家检察官学院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3日后,考生可登录招聘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后,请考生随时关注招聘系统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以便准时参加资格复审。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2019年4月下旬)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在笔试前2天内登录招聘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办理准考证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2019年5月上旬)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6: 1(一般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考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3人的,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应高于本面试考官小组其他岗位所有面试人选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为面试人选。
考试具体安排详见招聘系统发布的笔试、面试公告。
(三)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体检、考察人选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分岗位确定。如综合成绩相同,确定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后,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招聘系统上公示7天。
(五)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
2019年6月上旬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确立人事关系。
三、联系方式
国家检察官学院
档案管理岗位联系电话:010-65200162
其他岗位联系电话:010-61719276、61719256、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9号国家检察官学院
国家检察官学院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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