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党校2019年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公告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是在中共上海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市委的重要部门,是上海市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近年来,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在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最新成果方面发挥着重要阵地作用,在研究和阐释党的建设、公共管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基地作用,在服务党和政府决策方面发挥着思想库作用。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成立于1949年6月16日。1986年,市委市政府决定,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兼办上海市行政管理干部学院。1989年,上海市行政管理干部学院更名为上海行政学院。2013年,市委决定整合优化大口党委(系统)党校资源,建立中共上海市委党校5所分校。2014年,市委市政府同意中共上海市委党校5所分校兼办上海行政学院5所分院。2017年,为进一步优化市级层面干部教育培训资源,市委做出深化市委党校体制改革的决定。2018年5月,市委市政府同意,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行政学院)第一、二、三、五分校(分院)整建制并入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行政学院);撤销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第四分校(上海行政学院第四分院)建制,人财物划转至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与上海行政学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机构”的办学体制。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是中共上海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市委的重要部门,是上海市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上海行政学院是上海市培训公务员、培养公共管理人员和政策研究人员、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的机构,是上海市人民政府直属单位。
校院现有在编教职工510余人,其中专职教研人员150余人,有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才1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在岗)5人,上海领军人才3人,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1人,另聘请100余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校院图书馆馆藏图书45万余册,数字图书馆运行数据库49个,电子图书总量110余万余册,持续更新的自建数据库资源总量17万余条。
校院设校本部和两个校区。校本部位于上海市徐汇区虹漕南路200号、123号,占地面积225亩,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淀山湖校区位于青浦区朱家角镇绿舟路301弄,占地面积165亩,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梅陇校区位于徐汇区梅陇路161号,占地面积37亩,建筑面积约4.4万平方米。校院可同时容纳1500余名学员住校学习。
近些年来,校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办学方针,坚持“现代化、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的办学理念,坚持弘扬“忠诚、求实、开拓”的校训,在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开放办学、队伍建设、保障服务、系统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我校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了培养高水平的研究人员,进一步提升我校整体办学水平,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有关单位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欢迎海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踊跃报名。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或进站前能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博士生,获得博士学位年限一般不能超过3年;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4.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5.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决咨能力,具备与研究方向相关的专业知识。
将下列申请书面材料(一式五份)于2019年4月20日前邮寄到我校,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材料寄出,不予返还。具体材料如下:
1.博士后申请表(见附件,也可在中国博士后网站下载);
2.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博士应提交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入站后补交博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还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或回国人员证明(留学回国博士使用);
3.来校前单位对其本人的《全面鉴定意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及工作业绩等情况;
4.两位本领域专家推荐信(其中一封为博士期间导师推荐信);
5.证明其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成果证明(如获奖、课题立项情况、决咨成果、代表性学术论文2篇等)、博士学位论文等材料的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件复印件;
7.拟报课题的研究计划概要(应包含研究内容、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和步骤等)。
我校坚持“公开招收、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我校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统一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以确定拟招收人员名单,经政审、体检后择优招收。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后的工资待遇、户口、社会保险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以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书为准;
2.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合适的生活保障和研究条件,按相关政策推荐申报国家及上海市的各类博士后激励计划,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纳入我校师资博士后计划。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南路200号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邮编:200233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80631
邮箱:shswdxbs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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