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020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2019年“梦启甬城,心动科苑”大学生暑期夏令营营员招募通知
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简介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环科院”)成立于1978年12月31日,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致力于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开展创新性、基础性重大环境保护科学研究,为国家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战略性、前瞻性和全球性的科技支撑。
目前,环科院正积极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全面开展科技创新,稳步实现“人才强院、科技立院、支撑固院”。构建环保科技“四梁八柱”,形成了以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生态环境为重点领域,以环境标准、污染源治理和清洁生产、经济政策、环境应急、国际合作、综合管理、环境大数据、技术服务等为重点方向的环境科学创新体系。现有15个研究所/中心、2个国家级实验室、8个部级重点实验室、3个部级科学观测研究站。环科院师资队伍力量雄厚,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高级科研人员近40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近400人,现有研究生导师近130人。
环科院与国内众多科研教育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建立了广泛联系和多种形式的合作与交流,与美国、德国、日本、瑞典等数十个国家的环境科研机构与高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人员交流、会议机制、联合实验室建设等多种方式,构建了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平台,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了坚实的项目和平台支持。
环科院承担了国家重大科技专项、“973”、“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发计划、国际合作计划等一系列重要生态环境科研任务,研究生在我院各项科技创新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培养更多创新型、高质量的生态环境保护人才,我院正在继续深化改革,不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以满足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人才的需求。
研究生教育是环科院的重点工作之一。经教育部批准,从1986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经过30余年的发展,目前拥有环境科学与工程、大气科学、生态学、生物学等4个一级学科和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1个二级学科,共5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在招生录取、教学培养、学位授予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和机制。我院90%以上的毕业生在国家机关、科研院所、基层组织等各个领域服务于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许多已成为相关学科领域的带头人和科研骨干,在业界享有盛誉。
二、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德才兼备,系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意识、分析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规模及招生专业
环科院每年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规模为50名,拟招收专业为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生态学,生物学及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6个专业。
四、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本科毕业专业为环境相关专业。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各位考生请按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于规定时间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对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院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六、考试
(一)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日期以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
(二)初试科目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业务课一(数学)、业务课二(专业基础课)。具体初试科目详见附件。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等初试科目为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其他科目由我院自命题。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三)达到我院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复试时间大约安排在2020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届时将在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网公布。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面试和英语面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复试比例按照教育部当年规定执行。考生复试时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
七、体检
复试时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我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北京市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根据我院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九、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十、毕业生就业
我院招收学生均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生,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一、其他
我院暂定对2020年录取硕士研究生不收取学费。在学制规定年限内,拟招收硕士研究生均由我院统一安排住宿。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50911175(林老师),84915148(张老师)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100012
电子邮箱:linying@craes.org.cn
2019年“梦启甬城,心动科苑”大学生暑期夏令营营员招募通知
为加强科研院所与重点高校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使高校育人传统和学科门类齐全与科研院所丰富的科研资源和高水平科研队伍优势互补,促进高校优秀大学生之间的思想交流,为有志于我国材料、化学、新能源、先进制造、生物医学工程等领域的广大学子提供一个了解和深入科研的机会,让优秀大学生在体验和感受研究所精神与文化的同时培育科研兴趣及创新精神,激发创新潜力,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将在2019年暑期举办“梦启甬城,心动科苑”大学生夏令营。
此次夏令营活动期间将安排营员聆听学术报告、与导师面对面交流、参观实验室、素质拓展活动、参观宁波文化古迹等丰富多彩的活动。
欢迎有志于我国新材料、新能源、先进制造及生物医学工程领域研究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
一、夏令营时间
2019年7月15日-7月19日
二、营员人数及招募对象
120名,全国重点高校材料、化学、物理、机械、自动化、计算机、生物等相关领域、相关专业的大三学生(即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申请时间:
2019年4月15日-6月20日
四、申请条件:
1、全国重点高校材料、化学、物理、机械、自动化、计算机、生物等相关专业三年级大学在校生(即2020届毕业生);
2、对从事的学科专业有浓厚的兴趣与爱好,思维敏捷,热爱专业,热爱科研,遵纪守法,具备较好的科研潜质、人文素养和心理素质;
3、学习成绩优秀,本科期间成绩优异,排名所在班级前20%,对有出色科研成果者优先接收;
4、英语达到国家四级或六级水平(425分以上)。
五、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于2019年4月15日-6月20日登陆科教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网站http://kjxt.ucas.ac.cn/,点击页面右侧的“大学生夏令营报名”,注册成功以后登录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
2、资格初审:网络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我所研究生部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如审核通过将收到邮件通知。
3、发送电子版申请材料:收到邮件通知的同学请于2019年6月20日前将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zhaosheng@nimte.ac.cn
4、名单公布:我所研究生部将对电子版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完备性),并于6月下旬在本所网站公告栏公布夏令营活动最终入围名单,并同时以邮件、短信方式通知录取者本人。届时未接到录取通知的同学皆为未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申请材料:
1、《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宁波工研院2019年“梦启甬城,心动科苑”大学生夏令营申请表》电子版(点击下载);
2、截止到目前的本科成绩单电子版和专业排名证明电子版(需加盖教务处或所在院系公章);
3、英语水平证明电子版(如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扫描件);
4、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奖状复印件、各类证书等)。
请将以上材料合并生成一份PDF文件(大小不要超过10M),文件命名为“毕业年份-高校全称-专业全称-姓名”,发送到邮箱zhaosheng@nimte.ac.cn,邮件主题为“毕业年份-高校全称-专业全称-姓名”。
纸质版原件请妥善保存,最终进入夏令营营员名单的同学,在营员报到时须提交以上纸质版材料。
七、其他事宜:
1、参加夏令营活动的学生必须遵守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宁波工研院的相关规定,按照统一安排参加相关活动。
2、夏令营活动期间学生安全由本人负责,主办方将会为每位营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夏令营期间为考生免费提供食宿,凭票按火车(汽车)硬座标准报销单程路费(实报高校所在城市至宁波的火车硬座或硬卧或动车二等座,市内车费不予报销,具体报销规则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生部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1219号
网 址:http://www.nimte.ac.cn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0574-87911122
邮件地址:zhaosheng@nimte.ac.cn
宁波材料所概况介绍
发展历程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简称“宁波材料所”)成立于2004年4月,是中国科学院在浙江省唯一一个直属研究所。15年来,始终坚持“料要成材、材要成器、器要好用”的理念,以“把高端科技转化为高效生产力”为目标,建立了以新材料开发为核心、向上游规模产业化装备技术和下游新材料应用技术延伸的创新链条,成为长江三角区域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服务、人才培育、企业孵化于一体的新型的创新研究机构。发展中的宁波材料所,将再迎新机遇: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材料学院2018年底已正式开工建设,校区占地100亩,预期在校研究生2000人;启动宁波材料所杭州湾研究院建设,预期投入15亿元,聚焦突破关键技术,形成工程化研发能力,输出产业化技术,最终就地实现技术转移,引领相关产业发展。
学科方向
以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机械工程为主要学科方向,同时积极发展生物材料、复合材料制备工艺等交叉科学技术。
人才队伍
现有院士2名,杰青2人,中组部“千人计划”32人,科技部中青年创新领军人才3人,“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4人,青年拔尖人才3人,中科院“百人计划”38名,浙江省“千人计划”78人。博士生导师100人,硕士生导师105人,在学研究生1050余人,在站博士后119人。
项目成果
截至2018年12月底,共承担了各类科研项目3757项,获得竞争性科研经费35亿元。累计发表论文4296篇;申请专利3429件,其中发明专利3130件,国际专利172件;授权专利1579件,其中国际专利33件;2014、2015年连续入选全国研究机构专利十强;2015、2017年两年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2018年获得宁波市发明创新大赛金奖。与国内600多家企业和全球60多个知名机构开展了广泛合作,实现了金刚石、大豆胶、石墨烯等30余项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
科研平台
建立了公共测试、专业研发、工程化、先进制造等四大类支撑平台,拥有5亿多元的先进科研装备。拥有碳纤维制备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稀土永磁材料与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中科院海洋新材料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等20个省部级以上实验平台,14.4万平米的研发大楼及辅助用房、5亿多元的实验设备全方位服务于科研和研究生教育。
研究生教育
宁波材料所注重学研结合、学产结合,注重研究生科研、管理和活动等综合能力的培养和提高,依托现有高水平科研平台,充分发挥区域产业集聚优势,为在学研究生提供深入企业参观、实习和组织、参与各类学术活动的机会,形成了与研究所科研创新体系、及区域产业发展紧密结合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即结合基础性课题培养一批从事材料基础研究的科研人才;结合应用技术课题培养一批面向市场的技术研发人才;结合市场人才需求,培养一批懂业务、善管理、会经营的复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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