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现将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公布如下: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科学选拔。采用多样化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公平公正。做到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 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 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组织管理
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组织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教授委员会主任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开展相应考核工作。
三、招生人数及复试比例
(一)复试分数线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民计划”)的少数民族考生复试分数线为外语不低于35分,专业课不低于60分;其他考生复试分数线为外语不低于50分,专业课不低于60分。
(二)复试比例
政法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参加者为参加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并达到复试分数线人员。各专业复试比例为招生计划分配名额的200%。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 人数 | 复试 比例 | 备注 |
030201 | 政治学理论 | 2 | 200% | |
030202 | 中外政治制度 | 4 | 200% | |
0302Z1 | 法政治学 | 2 | 200% | |
0302 | 中共党史 | 1 | 200% |
四、复试及成绩
(一)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外语能力、学术水平的考查。
1.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学院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考生进行相关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为30分。合格线为不低于15分(“少民计划” 合格线为不低于12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3.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面试合格线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注:跨学科且需加试的考生需按照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科目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考生最终总成绩=初试两门专业课成绩+复试成绩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流程
复试环节 | 时间 | 地点 |
资格审查、体检 | 4月28日上午 | 学校本部校区校医院体检(要求空腹);政法学院2楼研究生综合办公室资格审查 |
加试 | 4月28日下午13:30—17:30 | 政法学院 |
外语与综合能力面试 | 4月29日上午8:30 | 政法学院2楼院会议室 |
六、资格审查材料要求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应届硕士生须出示所在高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颁发、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应能够明确在校类别及学制),或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硕士生证明原件;往届硕士生须出示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境)外获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须出示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
3.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应届生须由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出具;往届生可在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4.报考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推荐信应对申请人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科学作风、治学态度、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做出简要评价。
5.往届硕士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已完成部分的论文文稿。
6.已取得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的考生,可附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除成绩单、专家推荐信留存原件外,其他均需留存复印件备查(A4纸型,请考生先行复印与原件一起进行资格审查)。
经审查学历(学籍)信息有异议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拟录取方式
录取方式为按照导师录取,即在同一导师内按照考生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八、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
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431-84536166
电子信箱:lihq146@nenu.edu.cn
公布起止时间:2019.4.24----2019.5.10
附件:http://zf.nenu.edu.cn/info/1068/24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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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9: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普通招考、申请考核】.pdf】已下载18次
附件【附件7: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承诺书【普通招考】(非上报材料).doc】已下载1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