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社科文摘
每年都要回来好几次,感觉很亲切。我系统教过的学生已经毕业,在座诸位很多都是第一次见,但好像没有任何陌生感。看到几个熟面孔,应该是去年应翟远见老师或前年应陈景辉老师之邀,回来教过几节课的班上同学。
一般来说,调离的老师即使有点影响,影响力也会终结于教过的学生毕业。此后,这个老师会成为陌生的名字,或者是「别人家的老师」。我非常感动,同学们还记挂着我,这大概跟我的授课录音还在法大流传有关。民法所的同事说:「你人是走了,可余毒未消。」说得我很不好意思。
弘毅跟我联系,说希望来跟大家交流一下。我非常乐意。协调好时间,今天就回来了。
交流什么呢?弘毅说不是以前那种学术讲座式的交流,同学们希望听听其他内容,用弘毅的话说,听听我的「心路历程」。提纲弘毅事先已经发我,上面辑录了同学们提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分两类:一是怎么学的?二是怎么教的?
那我就趁这个机会,简单梳理一下我在法大22年的学习与教学,希望对在座诸位有点参考意义。有什么特别感兴趣的问题,也欢迎随时提出。大家像聊天一样自由交流。
先从上大学开始吧。第一个问题是,为什么选择这所大学?
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会选择这所大学?我想,对很多同学来说,可能就是一个偶然。我的偶然性也许比你们大一些。现在高考区分度已经很清楚了,资讯的获取也容易得多,所以,上大学之前,我想同学们都已经做足功课,基于重大误解来法大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不知道你们现在怎么样,我那时候高考,考完之后估分。给你发一份标准答案,估算自己的考分。然后根据估分成绩,参考以前的分数线填志愿。所以,填志愿其实是一场赌博,因为不知道自己到底几分,也不知道今年分数线怎么样,经常会出现偏差。比如过份低估自己,于是填报一所跟估分差不多但远低于自己实际分数的学校。记得我那一级还是下一级,福建省状元被录取到法大,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估分有误。
我还好,估分成绩和实际成绩只差六分,算是估得很准的。但那一年高考很难,分数普遍都低。更麻烦的是,估分的时候根本不了解这些情况。我的估分是历次考试中最低的,比平时低几十分的那种,所以比较受打击。
填志愿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对法律特别感兴趣,最向往的是中国政法大学。不是因为了解法律和法大,恰恰是因为不了解。
拿到各大学的宣传材料,一眼看中法大,觉得「中国政法大学」简直是世界上名字最好听的大学,比什么北大清华好听得不知到哪里去了,而且宣传材料上写着法大地处「北京市昌平卫星城」——「卫星城」,这个地方得有多高端哪?
一开始没敢报法大。对自己的分数实在没有信心,觉得很可能就上江西大学法律系了,又有点不甘心,硬着头皮在第一志愿填了华东政法学院。
我就读的瑞金一中每年都会派人去招生现场。那一年是校长亲自去。校长姓黄,我的代数老师,对我特别好。她带了三份空白志愿书去,其中一份是给我备用的。她不相信我的成绩会那么差,预备着成绩出来后第一时间帮我改志愿。
果然,我的分数比北大录取线高36分。赣州地区十八县市,我第3名。这个成绩打破了瑞金一中的排名纪录。不过我没有出很多风头,因为有更厉害的破纪录者,那年赣州地区的文理状元都在瑞金一中。这两位状元直到现在都还是我最好的朋友。
校长带的三份空白志愿书正是给我们仨的。三份用上两份,我和文科状元改了志愿,理科状元填的原本就是自己心仪的学校和专业,坚持不改。
北大清华当然最顶尖。北大文理皆招,清华只招理科生。所以对我们文科生来说,清华想都不用想。北大就成为首选。可当年少年心性,比较逆反。大家都说北大是最好的,我心里想,北大有什么了不起?为什么非要上北大?就把北大填在参考志愿里。当时觉得很痛快,但实际上毫无意义。
那时候根本不会想到,少年逆反的意气用事会决定自己的一生轨迹。
我几乎没有犹豫,把第一志愿华东政法学院改成心目中的「圣校」中国政法大学。报什么专业呢?备选的有法律系、经济法系和国际经济法系。也是一眼看中了经济法系——又懂经济又懂法,那该是多么了不起。
如果不是我的校长,我这辈子可能不会和法大有什么交集,也可能不会走教书写字这条路。直到今天,我还对我的校长满怀感激。
说我的分数比北大录取线高36分,听起来好像有点了不起。其实那时候其他学校跟北大的差距没拉得现在这么开,虽然北大是顶尖大学,但其他学校也能录取不少高分考生。
就说咱们法大,我同宿舍一位,吉林省排名十几名。我的分数在班上,大概也就四、五名的程度,全年级就排得更靠后了。这也可见当时法大录取分其实是很高的,印象中,录取线在全国高校能排到前十位,很多人的分数上北大都没问题。
我1990年入学。那时候的法大什么条件呢?简单说,一片工地。
礼堂还在建。教学楼建好四栋,也没个像样的名字,就简单粗暴叫A段B段C段D段,A段是现在的端升楼。A段和D段各有两个阶梯教室。阶五到阶八的那栋阶教,连影儿都还没有。
一食堂和二食堂建好了,图书馆还在建。怎么上自习呢?除了教室,就是食堂二楼。食堂二楼被辟为临时图书馆。
当时来说,食堂二楼图书馆条件还不错,每个座位都有盏小日光灯,相当于台灯。后来真正的图书馆投入使用,条件反而没这么好。条件好是好,只是每到快开饭的时候,楼下饭菜香味四溢,让人浮想联翩。
那时候,法大还有一个特色:周末只开两餐,上午十点一餐、下午四点一餐。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学生少。我这届全校招600人,89级招350人,88级不太清楚,但不会超过600人,87级回城里学院路校区了,所以全校学生也就一千多。周末很多人进城,人就更少了,学校本来就穷,可能觉得开一次伙不划算。
有一次,我的高中同学——就是那位理科状元——从人民大学过来看我。咣当咣当,345坐了19站。那时候也没有高速公路,现在的高速辅路差不多就是当年的主路,路面还没这么好。19站,平均每站两公里。他咣当得头晕脑胀,一进校门吃了一惊:「原来你们学校是工地啊!」
因为太远,交通太不方便,他当天回不去,得住我这儿。宿舍一般都会有空床,因为总有人进城回不来。第二天早上,他习惯性早起,我说你先别起来,没饭吃。他又是一惊:「怎么会没饭吃?」
这些事现在说起来听着好玩儿,但当时感觉很苦,置身于沙漠的感觉。来了以后才知道,所谓「卫星城」,就是离城区很远的意思。说是在北京,其实离河北更近。到市区我们都说「进城」,完全乡下人的口气。
也是因为离城区太远,交通太不方便,学术及其他类型的讲座,乃至于各种文化娱乐活动都非常少。学生自发组织了一些诗社之类的社团,聊以自遣。有个很著名的「345诗社」,听名字就有点悲凉,是以通往城里唯一一路公共汽车命名。
不过这些对我困扰倒没那么大。我一直都是很闷很无趣的人,各种群体活动完全没有兴趣,只愿意一个人做自己的事。所以,有没有学术文娱活动,对我来说差别不大。学生社团也一个没参加。
总而言之,来法大后,很长一段时间都在反复问自己:为什么要来这个鬼地方?
那时候当然不会想到,我不仅要在「这个鬼地方」度过四年,随后还会度过六年,再随后还有十二年。
每个人,尤其是文科生,在一定的年龄段,或多或少都会有点文学青年的情结。我也不例外。大学里看了不少文学类的书。
不过,我看的文学书有点不一样。可能是因为正赶上兴起民国风,对民国作品特别有兴趣。印象尤其深刻的是,学校图书馆有一套《语丝》杂志,这是以鲁迅、周作人周氏兄弟为核心的文学与政论刊物。「语丝派」文笔都非常犀利,一剑封喉,过瘾得不行。
民国一堆文豪里,很奇怪,我特别迷周作人,跟着了魔一样,逮着他的书猛看。直到今天,看到周先生或者有关周先生的作品,我还会尽量买回来,包括这两年止庵编辑整理周先生文集,虽然大部分都有了,还是买了一套。
周氏兄弟并为文坛领袖,影响之大,无人能比。弟弟周作人不仅培养出享誉文坛的废名、俞平伯等「四大弟子」,也对梁实秋、林语堂这些大文豪有着深刻的影响。
周先生早期作品,论战风格明显,读来酣畅淋漓。中年以后,文风大变,变得波澜不惊冲淡平和而略带苦味,寓所也因此取名苦茶庵。
日侵时期,周先生曾出任伪职。抗战胜利,被判汉奸罪入狱。虽受新政府特赦,但从此处境窘迫。几十年来,各界人士一直对他讳莫如深,门生故旧形同陌路。最困顿落寞的五零年代,只有昔日弟子张中行不时登门看望。直到1990年,北大钱理群教授出版《周作人传》,周先生才算重新走入视野。
周先生还有个学生叫曹聚仁,新闻人,国学功底很好,49年后留在香港。周先生生活拮据,曹聚仁经常接济他,也在香港发表他的作品,还劝说他写回忆录,并帮助在香港出版。回忆录叫《知堂回想录》,咱们学校图书馆曾经有一本,我借出来读过。
很多同学对我的文风感到好奇,现在知道了,是受到民国作品的影响。当然,也受到金庸先生的影响。
一年级的课无一例外都特别无聊。开了点法学课,味同嚼蜡;也开了点经济学的课,不知所云。至于其他课程,那就更不用说了。填志愿时「又是经济又是法」的憧憬遭到重创。特别不理解的是,明明不能自圆其说甚至相互矛盾,为什么还说得那么振振有词?
大二上学期开民法课,正赶上张俊浩老师——就是香香老师的博士生导师——主编的《民法学原理》出版。有些同学可能知道这本书,最后一次修订出版是在2000年,现在早已脱销。我们是第一届使用这本教科书的,很幸运。
读这本教科书才知道,原来法学教科书可以写得如此文采斐然,原来民法是如此逻辑如此思辨。
后来我了解到,当初编写教科书时,主编张俊浩老师,副主编姚新华老师、刘心稳老师和其他作者,集体住到昌平校区招待所,夙夜不懈,立志写出十年内不会被超越的教科书。
据我判断,这部教科书在出版后的二十年里,一直代表着大陆民法教科书的最高水准。
《民法学原理》受民国影响比较大。我按图索骥,四处踅摸民国的台湾的书。图书馆有少量民国台湾的官方盗印书出借,写着「内部交流」「供批判使用」字样。图书馆书店也偶尔会卖民国台湾盗印书,比一般的书贵得多。只要见到,哪怕借钱,我都要想办法买下来,以便「批判使用」。
通过各种「批判使用」,我结识了民法学家史尚宽、王泽鉴,结识了刑法学家陈朴生、蔡墩铭。
影印书都是繁体竖排,刚开始读起来很费劲,慢慢也就习惯了。我现在读繁体读竖排没什么问题,就是那时候读民国文学作品和法学著作打下的基础。
专业阅读对颓废病有神奇疗效。从此,我逐渐平静下来,不再光顾着后悔。以后的这几年,也基本就在读书中度过。
我的读书习惯比较独特。如果读教科书,喜欢以一本书为主,同时挑选有代表性的另外几本,摆在一起同步看。读到任何一部分,都对照其他几本。比如关于法人,读完为主那本的法人部分后,再看另外几本的相应部分。这样,读完一本书,也就同时读完几本书。
好处之一是,不用老师告诉我,说一个问题可能有多种不同的看法,因为我看书很容易发现这一点。这样,自然而然也就不会觉得法律问题只有一个标准答案。这点体会,可能跟一般人不太一样。我几乎从来没有发生过寻求唯一标准答案的困扰。
所阅读的书,作者对我来说当然都是高不可攀的大家,所以不会轻易认定,说这本书跟那本书不一样,那肯定是这本书的作者不行。
作为一名还吭哧吭哧处于初学阶段的本科生,既没有动因也没有能力去怀疑任何一位心目中的学术大家,这反倒让我意识到,存在不同的提问方式,不同的提问方式指示不同的回答路径,即使提问方式相同,回答方式也未必一致。进而,促使自己去思考评判,哪种提问方式更切中要害,哪种回答方式更直击关键。
当时没有意识到,独立思考能力以及提出独立见解的能力,其实就在这时候开始生根发芽。
这样的读书经历也让我在以后的教学中一直强调,最好对照着读若干相同主题的书,即使不能做到,至少体系化看完某一套或者某一本书。法学知识体系环环相扣,如果不把某个知识点放在体系中,很难谈得上真正的理解。我对自己的学术观点一般都没什么自信,但是对这个读书体会,非常自信。
一定要多接触各家学说,一定要体系化读书,这两点我深信不疑。
我大学读书时间好像比较多,除了基本不参与文娱活动社团活动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我经常逃课。这也是为什么我对逃课非常宽容,从不点名。
不过,单纯的放任也有问题。有些同学可能会把可以逃课理解为可以不学习,甚至有同学理解为,允许逃课即意味着许诺考试通过。所以近年来,我逐渐会强调:逃课的条件是,同样的时间里,自学效率比课堂效率高。
条件提得有点奇怪,因为这显然是不可验证的,只能逃课者自己把握。而且我相信,即使反复强调,绝大多数逃课,仍不是基于更高效学习的考虑,因为目前为止的经验告诉我,不及格的学生,考卷上通常既看不到上课的印记,更看不到其他渠道学习的痕迹。
这个看起来没有任何可操作性的条件,其实是我自己的逃课经验。
早期逃课,我的基本原则是:逃课时间必须用来学习,并且保证自学所得高于课堂。后期原则有所调整,变成:一旦判断课堂所得低于自学,就选择逃课。调整后,我逃课量大增,同时释放出大量时间用来读书。
读书稍微多一点,开始会有写作的欲望,也就会动手写点东西。
大四那年,我在《江西法学》发表了一篇所谓的学术论文。本科生,没有任何人指导,没有任何人推荐,写完直接投过去,居然就发表了,所以当时还是有点小得意的,觉得对学术还算有感觉。
当然,这种学习方法也不是没有代价。最直接的代价是,考试成绩一直不太好,因为考题基本都从课上或者指定教材中来,而且设定唯一标准答案。
本来也有补救办法,考前狂背重点一般比较有效,但这种事情好像跟我的身份不太符——虽然我也没什么身份。不仅如此,少年心性的毛病还老犯。看到大家都在废寝忘食背重点,我偏偏要去录像厅看录像,每考一门去看一场。
不过,成绩虽然不是很好,也不至于特别差,至少没补考过,还莫名其妙得过一次三等奖学金。
成绩一般,又不是学生干部,保研这种好事,也就不用去想了。可是我想当大学老师,所以得准备考研。
我从小身体就差,直到大学也还不行。考研复习强度非常大,身体越来越吃不消。临考一个月左右,身体终于垮了。整晚整晚睡不着觉,一看书就头痛欲裂。别人进入考前冲刺,我却每天发呆出神。
勉强参加考试,成绩可想而知。其他科目还凑合,政治只考了40多分。
经常有人问我,毕业为什么会选择回老家检察院工作?其实不是选择的结果,是不得已。
我是属于找工作很困难的那种。成绩一般,长相抱歉,没当过学生干部,跟辅导员从不往来,家里毫无门路,简直一无是处。发表过一篇文章,但能说明什么呢?
同班同学有位很要好的朋友是山东人,他要回青岛找工作。闲着也是闲着,我就跟他一起去,顺带也看看海。青岛一家律所愿意要我。但我此前待过的地方,除了老家就是北京,对真正的北方生活实在没什么概念。
一天晚上,我坐在借宿的青岛大学校园里,反复想,青岛当然是很漂亮,可是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我没办法想象成为青岛人之后的生活。左思右想,还是决定回江西老家。
我大学实习是在赣州市检察院,那时候叫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赣州分院,级别对应中级法院。对我的实习表现,他们好像还算满意。很幸运,他们愿意接收我去工作。
我在检察院工作了两年。虽然很快就离开,跟以前的同事如今也几乎断了联系,但我其实一直心怀感激,还有一些愧疚。
我是院里第一个法大毕业生。那时候,全省检察机关只有两个硕士在省检察院,而且这两位都不是法学硕士。领导很为我骄傲,喜欢跟人介绍「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最高学府」「全省最高法学学历」。如果我好好珍惜,前途应该也还可以。
很惭愧,在检察院,我从来没有好好工作,一有机会就复习考研书。在办公室读书,办案子也带着书,出差能不去就尽量不去。处长找我谈话,说检察院是纪律部队,任务是打击犯罪,得随时做好执行任务的准备,不能一接到任务,就各种借口各种推脱。我也觉得这样很不对,可就是屡教不改。
领导和同事虽然对我很不满,但也没有特别为难我,算得上是非常宽容了。可以说,如果没有他们的宽容,我不可能挤出那么多时间来复习,当然也不可能考上研究生。
经过四年,法大的感情已经融入血液。毕业离校,我对着校门发誓:两年之内一定要回来。
其实不是单纯的感情,还在于我坚信,法大拥有全国最好的法科。这个信念一直维持到我留校当老师。
刚毕业那会儿,我当过一届班主任,不太称职,总共开过一次班会,跟他们的见面也就那一次。
班会上,我意识到,原来法大的学生并不是那么自信。有学生问我:法学最强的是哪个学校?我毫不犹豫地说:「当然是法大。」从学生的表情来看,他们好像不太相信。但我这么说,是发自内心,并不是为了安慰他们。
尤其是民商法,老一辈,拥有江平、杨振山、巫昌桢和张俊浩这些大家耆宿,中青年,有方流芳、王卫国、姚新华、米健、赵旭东、夏吟兰、刘心稳、费安玲和鄢一美这样的中流砥柱,青年教师中,李永军、龙卫球、王涌、刘智慧、刘家安及田士永等等也都是一时之选,真可称得上是群星璀璨高手如云。
我坚定地相信,没有任何一所学校的民法实力可以比肩法大。
正是因为有这样的信念,法大任教时,学生报考其他学校研究生找我写推荐信,我都会有点难过。这个心理有点像一个取笑法国人的段子。说有个人在欧洲自驾游,从法国出境时迷路了,问一个当地人怎么离开法国,当地人大怒,质问游客:「法国有什么不好你要离开?」我就是这种心理:法大有什么不好你要去别的学校?当然,难过归难过,该签字还签字。
后来想开了。每个人有自己的选择,有人喜欢一直待在熟悉的环境里,也有人愿意尝试不同的氛围,这些都无可厚非。
还算幸运,我第二次考研如愿以偿。复试的时候,我走在比昌平还狭小破旧的学院路老校园里,感觉特别亲切,想着再过几个月我就会成为这里的主人,心里别提有多美。
硕士期间,对学术研究开始有一些感觉,也开始对自己有一点期许。最有激励意义的一件事,是1999年我在《读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小文章。
《读书》杂志于我有特别的意义,是我年轻时候非法学书籍的读书指引。这是一份综合性的读书刊物,主要评介各学科经典文献和经典作者。研究生期间,我不仅每期必买必读,还四处搜罗《读书》旧刊。这些旧刊至今还摆放在我的书柜里。
看得多了,心里就会想,要是能在这份刊物上发表文章,那该是多么愉快的事情。1998年,我写了一篇两千来字的小文章,冒冒失失往《读书》投,结果还真登在了1999年第2期。
其他没有太多可说的。整个硕士三年,波澜不惊,基本就在读书中度过。如果说有什么变化,那就是对学术的兴趣越来越浓,越来越想当老师。这样,考博也就理所当然。
我上大学之前特别擅长考试,上大学之后,突然变得特别不会考试,每次考试都磕磕绊绊。考博也是如此。
当时我高中文科状元同学从厦门大学过来,由会计专业改考北大经济法博士。为了不受打扰,虽然很穷,我俩还是咬咬牙在外面租房备考。结果,他转专业跨学校考了第一名,我考本校本专业差点又没考上。
考博比较失败,倒是硕士论文答辩还可以。答辩结束后,好几位老师称赞说达到博士论文水平。这当然是过誉,不能当真,不过当时听着也挺高兴,算是在考博失败的低落中找回一点心理安慰。
读博期间继续风平浪静。除了读书写字,依然基本没什么其他活动。
跟硕士阶段不同的是,博士阶段大大小小发了将近10篇文章,包括在《读书》上又发了一篇小文章。其中,发在《比较法研究》2000年第2期上的文章,大概可以算作我学术研究的正式起点。
《比较法研究》是我当时特别喜欢的法学期刊,喜欢到不想错过任何一期,于是跑到编辑部,从创刊号开始一期不落全部买下。
姚新华老师时任《比较法研究》编辑。承蒙姚老师抬爱,他让我硕士论文修改后投过去,并且坚持把我的文章放在当期第一篇,做重点文章推荐。
田士永老师是我大学同学,他比我早两年博士毕业留校。读博期间,有一次去昌平找他玩,晚上住他家。早上起来在校园散步,看着校园里的人来人往,我心里想:对,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
读大学开始就想当大学老师,读到博士,这个想法愈加强烈。可是,快接近目标的时候,发现不是那么容易。
最想的是留校。可毕业的时候,正好换新校长。新校长说,为了防止近亲繁殖,本校毕业生原则上不能留校。
民法教研室当时隶属法律系。杨振山老师让我给法律系分管副主任打电话咨询一下。副主任说,必须是特别优秀的才能留,你觉得自己特别优秀吗?我说我不知道。副主任说,连你自己都不知道,那还有什么可说的?
当然,也不是非当大学老师不可。我喜欢跟文字打交道,所以对做编辑也有兴趣。法大出版社时任社长李传敢比较赏识我,希望我去,许诺让我专门负责纯学术的出版,只考虑著作的学术价值,不管经济效益。我很心动。
清华大学出版社也招法学编辑。因为清华法学院复建,清华出版社想顺势开拓法学类图书的出版市场。我去应聘,他们也想要我。
一般会认为,法大社不如清华社,但自己是法大毕业生,感情因素起了决定作用,愿意留在法大社。我把情况跟李社长说明后,李社长很高兴,迅速跟学校打报告要进人指标。
现在的校党委副书记高浣月老师当时是人事处长。收到报告后,她问费安玲老师,怎么你们专业朱庆育要去出版社吗?费老师又转告我导师。
杨老师把我叫到他家,说你怎么能去出版社呢?我说工作不太好找,留校好像也没什么希望。杨老师说,我们希望你留下来,去意大利学罗马法。我说,难度太大也不用勉强,反正我也愿意去出版社,跟文字打交道挺好的。杨老师有点不高兴,说你自己又不是不能写,为什么要去帮别人看稿?他这么一说,我觉得也有道理。
出版社这事就搁下了。最终,在杨老师多方争取下,我如愿留校。
2014年离开法大前的最后一堂课上,我说,学生时代的最高理想,就是能站在政法大学的讲台上。确实如此。能留校,真是无比兴奋,觉得人生理想也就这样了。
教书必须要对得起学生。当年我曾经也坐在下面,学生为什么会逃课,我非常清楚。
我希望我的学生不会逃课,同时希望,不逃课不是因为点名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而是因为不愿意逃课。要做到这一点,对我来说,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让自己的学术研究、授课内容、课堂表达以及授课技巧各方面都有足够的说服力和吸引力。
我有社交恐惧症,对文字的兴趣远高于对人的兴趣,跟文字打交道比跟人打交道自在得多。这也是选择当老师的原因之一。想象中,大学老师应该不必怎么跟人交往,基本工作就是读书写字,上好自己的课,做好自己的研究,然后万事大吉。
可是,老师必须在讲台上面对众多学生。社交恐惧症的一个表现,是容易紧张,在众人面前尤其如此。我每次上课前都紧张得不行,特别害怕在课堂上出丑。
为了克服恐惧,我备课时间一般来说会在别人两倍以上。
首先,寒暑假期间,我要把下学期的课全部备好。无论新课旧课,都得通盘过一遍,并形诸文字。所以,好多年我根本没有寒暑假。
不仅如此,其他假期也都用在备课上了。有一次上课,好像是五一假期过后,我在课堂上随口说了句:假期结束,终于可以稍微轻松一下。没想到同学们轰的一声笑了,大概以为我在讲笑话,但其实不是,我说的是真的。假期天天都在备课,上课反而感觉是一种放松。
然后,每次上课前一两天,我还要花比课堂时间多不止一倍的时间,把将要讲授的内容再捋一遍。
我担心在讲台上突然卡壳或者出错而不自知,所以,授课内容事先要反复看反复推敲。为了增加安全感,我还要把备课讲义全部打印出来,带到课堂上。现在我家里还保留着每学期上课打印出来的那些讲稿。
有一次,晚上上课,突然停电。等了一会儿没动静,我就说:要不咱们下课吧。同学们不答应,要求接着讲。我说:咱们彼此都看不见,怎么讲呢?同学们就拿出手机照亮。在一百多人的教室里,我就着手机亮光坚持讲完。讲完后,我的嗓子干得要冒烟,但特别感动,也特别有成就感。
当然还是会有人逃课,但没有人可以让所有人满意,再者,如果一个人不想学习,别人是无能为力的。
法大任教期间,最让我欣慰的,是获得两届「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老师」奖。这种由学生自发评出的奖项,比任何官方奖项都值得自豪——当然,我也没得过什么官方奖项。
我大概算得上是法大最著名的杀手,同时也是最受本科生欢迎的老师之一,这尤其让我感到骄傲。在其中一届的领奖致辞中,我说:「能够得到受害者肯定,毫无疑问是一名杀手的莫大荣耀。」这当然是调侃。我真正想表达的是,同学们如此厚爱,万不可辜负。
另外一个回报,是我的《民法总论》。这本书以法大十年讲义为基础,2013年出版后,得到的溢美之词远远超乎预期。应该感谢法大同学们的好学,促使我须臾不敢停止思考。
它的特别意义还在于,在法大任教的尾声出版这本书,正可当做我12年任教和10年求学的小小总结。
我还有个特点,长有一点点「反骨」。一般来说,做学生的,或多或少都会受到自己老师的影响。高校普遍担心的近亲繁殖,并不是没有道理。但我无论多佩服哪个老师,都不会想和他一样,总想要有一些属于自己的东西。
这也是为什么,我授课从来不使用别人的教科书,任何一门课程,都要自己写讲义。
齐白石说:「学我者生,似我者死。」我深以为然,也用这句话告诫过学生。
如果跟着老师亦步亦趋,老师达到的高度会成为学生的天花板,老师的问学路径会让学生墨守成规失去创造力。
经常会看到一个现象,老师是大家,培养出很多杰出的学生,但是没有一个学生的成就比得上老师。这一方面可能说明,老师的个人成就确实非常了不起,另一方面也许说明,老师在教育上不是特别成功。
我有时候会在课堂上讲一个故事。希腊化时期,斯多噶学派和伊壁鸠鲁学派的主张比较接近,但命运相差万里。斯多噶学派的辉煌延续至罗马时代,对罗马哲学构成重大影响,而伊壁鸠鲁学派则迅速衰落。其中一个原因是,伊壁鸠鲁把自己的言论制成语录,要求弟子背诵并且完全遵从。
怀疑是问学之本。罗素说:学生不信,教育就成功了。此不信是理性不信,要做到这一点,怀疑精神、怀疑能力以及独立思考能力,三者缺一不可。
杨振山老师对法大的一大贡献,是成立罗马法研究中心。中心与意大利建立稳定合作,每年派学者过去交流,由意方提供资助。中心成立没几年,法大就成为国内名副其实的罗马法研究中心。
杨老师把我留下来,用意之一,是让我去意大利学习罗马法。我正好也对罗马法有兴趣,当然很愿意。所以,留校事宜办妥后,在费老师的指点下,马上报名参加对外经贸大学的意大利语培训班。费老师负责罗马法中心的具体事务,她知道我经济困难,帮我报销了培训费。
正式入职后,遇到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没地方住。学校本来要解决周转宿舍,但迟迟不见落实。没办法,只好在丰台租房。
这样,我的行程就是:每天早上4点半起床赶第一班公交车,从南三环的丰台区住处,去位于朝阳区北三环与北四环之间的贸大听课,听完课或者回丰台,或者去昌平给本科生讲课,然后再回到丰台。每天在路上的时间超过5个小时。
很不巧,我这边在紧锣密鼓做准备,那边意大利合作项目却出了点问题。上一期合作结束,下一期因为意方资金没到位而处于停滞状态。能不能继续或者什么时候继续,都是未知数。
等了大概半年左右,新项目启动时,国内已经积压着好几个人。名额有限,费老师告知,几个候选人需要竞争。我不想跟人竞争,所以没有介入。
与此同时,因为住丰台太不方便,房租负担又比较重,昌平周转房也终于得到解决,2003年,我搬到昌平。可是,从昌平去贸大听课比丰台更不方便,加上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去意大利,就中断了意大利语的学习。
同在这一年,法大住房改革。学校告知,如果买房,凭购房合同可以领取十几万元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否则不仅住房补贴停发,而且周转房租金也按市场价收取。按市场价收取的周转房租金高于我的工资。
无奈之下,我在城里买了套住房补贴款刚好够付首期的房子。简单装修后,2005年搬到城里新居。
搬到城里后,我开始想,意大利看来是去不成了,要不要改学德语?博士毕业已经好几年,也开始带研究生,时间再也浪费不起,必须做个决定。
民法的概念体系直接来自于德国,对民法来说,德语是最有用的外语;我住的地方恰好离北外又比较近。左思右想,最终决定到北外学德语。
这样,我平时到昌平授课,周末去北外上德语培训班。吴香香老师当时已经是我的研究生,我和她同期在北外学德语,幸好不在同一个班,要不然我这个老师恐怕会不太好当。我班上的同学,都是十几二十岁的孩子,只有我是三十几岁的大叔。
学德语完全是自费,当时也看不到任何赴德希望。决定要学,只是想要阅读德文文献,让自己不受制于翻译。因为语言的限制,我的学术研究已经处于瓶颈状态。
德语上了一年的周末班,成绩不好也不坏,拿了中级证书。昌平授课任务很重,实在挤不出时间继续学习,只好到此为止。
通读完的第一本德文教科书是布洛克斯的民总,断断续续花了我两三个月时间。布洛克斯的民总是德国最好的入门教科书,真正的大家手笔,言简意赅,语言浅白而思想深邃。
阅读能力有所增强后,我借助德文文献,大致梳理了一下法律行为概念,写成一篇将近6万字的论文《法律行为概念疏证》,试图对法律行为这一民法核心概念作一正本清源式辨证。
论文发在《中外法学》2008年第3期,这好像是大陆法学杂志一期刊发篇幅最长的论文。对主编与责编的魄力,我至今心存感佩。
回到基本概念一直是我的基本学术旨趣,德语学习让我初步具备追溯概念的能力,《法律行为概念疏证》可说是这一学术旨趣的第一个成果。
大概在2007年,法大推出中青年教师海外提升计划,学校资助教师海外留学。分管人事的副校长高浣月老师是我毕业时的人事处长,她通知我说徐显明校长让我申报一下。
我大喜过望,赶紧请德国那边的朋友帮我联系导师,获得位于汉堡的马克斯-普朗克外国私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的一年访问邀请。2008年3月,顺利成行。
2002年开始准备出国留学,六年之后,总算告一段落。
同学们读书方面疑惑比较多,咱们接着说说读书的事吧。
虽然是法学专业,可大学时候,我读的非法学类书比法学类多,部分原因是,可读的法学书实在不多。除了文史类,高年级快毕业的时候,我开始找一些政治、哲学类的经典著作来看。
记得读过的第一本政治哲学经典是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硬着头皮啃完,只有一个感觉:大家不愧是大家,写的东西我基本没看懂。也曾经试图读罗素的《西方哲学史》,但刚开始就放弃了,实在是没办法读下去。
等到研究生阶段再拿起《社会契约论》,才感觉这本书其实如此浅白。罗素的《西方哲学史》也在硕士期间读完了。
我的体会是,只要认定是经典著作,读不懂就硬读。读不懂,通常说明不具备理解文本所需知识,但这些知识也只能靠阅读获得。
如果读不懂就轻易放弃,也许永远都不会有读懂的机会。反之,一本一本的啃过去,知识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理解能力会越来越强,所积累的知识也会越来越丰富。这种螺旋式上升的过程,称之为「解释学循环」。
读书过程中,往往只见循环而不见上升,所以很容易自我怀疑:读了这么多,怎么好像没什么长进?
知识的积累比较缓慢,很难明显觉察出来,所以要有耐心;而且,知识增长,有时候不是让人产生充溢感,沾沾自喜于无所不知,反倒可能让人感觉虚空,惶恐于一无所知。
检验有没有长进,有一个简单方法:一两年后,回过头去读之前读过的书,如果感觉和当初一样难,那大概说明确实没什么长进;如果感觉容易了,说明知识有增长。
没有人可以记住全部读过的书。如果总是纠结于能不能记住,也许说明两个问题:一是以记忆为读书目标,这可能是多年应试形成的下意识;二是读书太少。
记忆力有好有坏,好的可以做到过目不忘。但无论好坏,记忆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淡。读书越少,会越珍惜所读的书,也就越想记住。有点悖论的是,读书越少,知识越少,记忆维持的时间会越短。
第一个办法,先忘掉记忆的事情,找类似主题的文献,一本接一本去读。读到足够多后,能不能记住某一文献的内容就不再重要,因为你已经掌握这个主题或这门学科的知识体系。
从学生时代开始,我花了很多年,粗线条系统阅读过功利主义、实证主义、自由主义、诠释学及新制度经济学这几个主题的经典文献。我的治学路数,正是在梳理这些主题的过程中慢慢成型。
这个办法告诉我们:比记住文献具体内容更重要的,是掌握知识体系。要做到这一点,唯一的办法就是多读,同时,勤做读书笔记。
如果觉得这本书太经典,一定要记住,那就试试第二个办法。这个办法其实还是多读,只不过是就某一本书一遍又一遍地读。
听过我的课或者授课录音的同学应该知道,我特别喜欢约翰·密尔,课堂上经常提及这个人。我有一个偶像排行榜,他长期高居榜首。约翰·密尔的书尤其是《论自由》和《自传》这两本,我已经记不清读过多少遍了,到现在也还要反复阅读。
反复阅读可以维续记忆,更重要的是,经典之作,必定是常读常新的,不同时期阅读,会有不同收获,顺便也可以检验自己有没有长进。
经典常读常新,对此我深有体会,包括金庸,从初中读到现在,百读不厌。所以,对于学术经典,不要指望读一遍就完全理解,最好隔一段时间阅读一遍。
黄侃黄季刚先生小学天下第一,名列章门「五大天王」之首,天资之高,世所罕有。但他的自我认知是:「汝见有辛勤治学如我者否?人言我天资高,徒恃天资无益也。」
怎么「辛勤治学」?还是用黄先生自己的话说:「余观书之捷,不让老师刘君。平生手加点识书,如《文选》盖已十过,《汉书》亦三过,注疏圈识,丹黄灿然。《新唐书》先读,后以朱点,复以墨点,亦是三过。《说文》《尔雅》《广韵》三书,殆不能记遍数。」
可问题是,那么多书,既要反复阅读,又要不断拓宽阅读面,怎么办呢?
我的建议是:第一,尽量选择高质量的书。读书时间非常有限,要读的书无限多。要把有限的时间投入到无限的读书中,就尽量不要让垃圾书占用过多时间。如果垃圾书提供的知识或观念是错误的,那就不仅仅是浪费时间这么简单。第二,选择一些特别能打动自己、特别能影响自己思想路向的书,反复阅读。
一言以蔽之,读最好的书,在最好的书里,选择最具共鸣的书反复阅读。
越是初学者,越有必要阅读高质量的书,因为踏入新领域,第一次接触的知识印象最深,而初学者又不具备鉴别能力,往往受误导而不自知。等到泥足深陷,那就回天无力了。
可是,不具备鉴别能力,也就意味着没有能力判断书的好坏。这又怎么办呢?
第一,看作者名望。在成熟的学科领域,最具名望的,往往也是最杰出的学者,他的作品也最值得信赖。不过,这只是成熟学科领域的特点。中国法学,这个标准还不太靠谱。
所以需要结合第二个办法,借助老师尤其是授课老师的推荐。老师对于授课专业的文献通常比较熟悉,所作推荐一般也都经过筛选,比初学者全凭名气的莽撞靠谱一些,但也取决于老师的鉴别力与用心程度。
我自己主要用第三个办法,即是利用靠谱的书评类文献,其中,对我帮助最大的就是《读书》,包括对我治学理念形成重大影响的哈耶克、以赛亚·伯林这些人,都是先在《读书》上接触到,然后按图索骥找他们的著作来读。
不过,书评类文献对选择法学著作意义不大,因为此类文献很少涉及法学、尤其是纯法学著作。
对法学初学者来说,第二个办法比较常规,所以遇到什么样的老师非常重要。当然,多数法科学生没有机会选择老师,进入大学后,会碰见什么样的老师,多少有点宿命的意味。法大还好,每门课都有很多老师可以选择。
我之所以主要用第三个办法,是因为读书经历里,自学成分比较大。不仅仅大学阶段,硕士阶段也是如此。
硕士入学,分配给我的导师人非常好,也原本打算根据我的特点做有针对性的指导,但见过两次面后,很不幸,她乳腺癌复发,不能再带学生。我请求导师组重新分配导师。导师组答复说:我们是导师组负责制,你有学习上的问题想找哪位老师都可以,为什么非得要个名义上的导师呢?所以硕士三年,我没有名义上的导师。
我可能是法大历史上唯一没有导师的硕士生。硕士毕业论文要填写指导老师,我很费了一番踌躇,最后决定填将来的博士生导师。答辩时,一位老师还专门提出疑问:杨老师不是你的指导老师,为什么填他?我只好说:因为我不知道该填谁。
平常还好,反正我本来就习惯于自学,没人管,自由自在看书,倒也惬意。一年中有一天会觉得比较落寞,就是教师节那天。等到这天,大家都有人认领,只有我像孤魂野鬼,没人要。但一年也就这么一天,问题也不是太大。
读博后,杨老师也不管我,继续放任我随心所欲读书。每次跟杨老师见面,他只是问:最近又读了什么书?有什么心得?从来不会说:你应该读什么什么书。
这个经历对我培养学生有点影响。我经常跟学生说,不要太依赖老师,独立自主的学习能力至关重要。
我知道学生都比较怕我,其中一个原因是,问问题的时候,我态度通常都不太好。
每年民总第一课,我都会引用约翰·密尔的两句话,以表达自己认同的教学思路。一句话是:「如果不要求学生做不会做的事情,他就永远不会去做能做的事情。」另外一句是:「凡是能运用自己思考得出的东西父亲从不教我,只有尽我努力还不能解决的问题才给与指点。」
两千年前,孔子说过类似狠话:「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
从这几句话里,可以理解我为什么总喜欢「折磨」学生。
课堂上,我会强调:欢迎问问题,可是最好对问题先有自己的思考,自己查阅过资料。所以学生问我问题,我经常会反问一句:你觉得呢?多数情况下,学生会觉得尴尬,心里可能在想:我要知道还问你?其实我的意思是,你自己的思考是什么?
我的基本态度是:大量的问题,可以通过自己查阅资料获得解答,如果还无法解惑,欢迎带着困惑跟我讨论;如果对于一个疑问,自己没有思考过,没有动手去查阅资料,说明只是想要一个轻松确定的答案,但如果只得到一个答案,知识不会增长。
张中行先生一生随顺,少有执念,但他「一直坚信」:「文学事业,有成就,要生死以之,至少也要多半个心贯注,半心半意必不成。」「文学」二字,换成「法学」,同样成立。
法科学生还会面临一个问题:怎么处理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尤其近年来,法律教义学的呼声迅速高涨,相应的,质疑法律教义学的声音也不绝于缕。
什么是法律教义学?简单说,就是依据实证法规范解决法律纠纷。这显然是法律人的基本技能,是法律人区别于其他专业的标志。但如果因此认为,其他学科知识对于法律适用没有或者不宜产生影响,又未免走得太远。
没有任何学科知识是自足的,法学也不例外。所谓学科,不过是基于研究所需的人为划分而已,完全没必要固守藩篱自缚手脚。
当然,如果以为社会科学或者哲学的研究可以替代法律教义学,则是走向另外一个极端,同样不足取,甚至更不足取,因为这意味着,法学不必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存在。
以前法大课堂上,我用过《笑傲江湖》里华山派剑宗气宗之争说明这个问题。二宗相争,表面上争的是剑气主从,但其实谁都清楚,真正的高手,必然是二者兼通的。所以,这种争论,不过是假动作而已,隐藏其后的,是领地、权力和利益。
剑气之争意义不大,有意义的是,如果想要二者兼通,如何修习?
常规方式是,以法学也即法律教义学为出发点,先尽量掌握法学本门功夫,当感觉法律教义学带来的挑战已经无法让你满足时,或者感觉法学修习进入瓶颈时,或者感觉视野正在变得狭窄时,就可能意味着,需要暂时离开一下,转而阅读诸如哲学、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社会学乃至于文学艺术等相邻学科文献。进入其他学科后,当感觉思维越来越飘时,或者感觉思维方式越来越不那么法律人时,提醒自己转回法学。这就完成一圈小循环。如此周而复始,法学与相邻学科的素养交替增长。
直到有一天,你突然发现,之前所接触的各学科知识开始融汇,这是完成一圈大循环的标志。
循环是螺旋式的,没有终点没有闭合点,但不会让人因此感到绝望,相反,每完成一圈,无论圈大圈小,都会发现,每往前跨进一步,总能看到新的知识风景。
永远都不知道下一步会看到什么样的知识风景,这种感觉非常奇妙,也正是知识魅力之所在。
当然,起点也可以是比如哲学这样的抽象知识,然后具体化至法律教义学。理论上,没有天然正确的起点。练剑练气,乃至于刀枪剑戟斧钺钩叉,没有固定的顺序,孰先孰后,修习者根据自身特点确定。
我之所以会说以法学为起点是常规方式,是因为这是对「法科学生」描述的景象。
被贴上「法科」标签,有时候会让志存高远者感到委屈——说好的君子不器呢?
没错,学科是人为划分的结果,不必自陷牢笼。但知识毕竟越来越丰富多样,因而越来越趋于专门化与精密化。最聪明最勤奋的人穷其一生,也无法获得全部的知识。即便头戴「百科全书」桂冠的学者,在知识汪洋里,也不过是几片浪花而已。
这告诉我们,知识必然存在分工。知识分工带来的后果是,每个人的知识都是片面的,追求全面无标签的知识,往往一无所获。
如果不想丢掉「法律人」这个标签,在知识增长的螺旋循环中,就最好守住法学这根中轴,让其他学科知识为法学服务。
同学们说想听一听我在法大22年的「心路历程」,拉拉杂杂说的这些,不知道符不符合要求。
最后再聊一个话题。离开法大将近四年。这四年里,一直有同学问我对法大的感情。
我不太会表达感情,不太会说「我爱你们」之类催人泪下的话,不过可以说几件事。
第一件事,去年4月份江平老师和王泽鉴老师的联袂讲座,是我联系的。大致经过是:
王老师要来北京,恰逢《民法总则》刚通过,北大出版社副总编辑蒋浩老师请他和江老师用一天时间,做一个关于《民法总则》与民法典的对话,邀我做对话主持。
我当然很乐意。同时想到,王老师很久没来法大了,在校本科生几乎都没见过他,就请蒋老师征求王老师意见,问他愿不愿意到法大给本科生做个讲座。王老师回复说没问题。
随后我又想到,咱们本科生也很久没听过江老师讲座了,两位老先生更是从未同台合作过学术讲座,所以又跟江老师联系,请他和王老师一起到昌平做个对话式讲座。
江老师虽然身体精神一直都很好,但毕竟年近米寿,行动不太方便,两小时的讲座还是有点久。一开始江老师很犹豫,后来经过考虑,最终答应下来。
讲座在周三晚上。我周四浙大有课,和民商院及民法所协调好后,周三就赶回杭州了,所以那天晚上没有到讲座现场。但我非常开心,看着微信朋友圈里发的现场照片,颇有点「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的满足感。
这件事从起意到结束,我多方联系斡旋,还是很费周章的。好几个朋友跟我说:你都离开法大了,还操那么多心干什么呢?其实当时还真是没想那么多,就是简单的想让咱们的学生见一见两位老先生,听一听两位老先生的讲座。我觉得有责任这样去做。
另外一件事。重庆大学法学院有一位很优秀的青年教师,叫谭津龙,本硕博三个阶段,前两个阶段在法大完成,王涌老师的硕士,本科时听过我几乎所有的课,而且不止一遍。前不久他邀请我过去做了一场讲座。一些法大校友听说后,专门跑过来见我。
讲座结束,我们一起逛重大校园叙旧。他们说,感觉你从来没离开过法大。我说是的,我觉得自己现在还是法大人。
最后,我其实不是很愿意参加各种活动。到现在为止,其他任何学校的学生找我参加活动,我都没答应过,只有法大的学生,只要找上我,我都会尽量协调好时间回来,包括这次。
我在法大待了22年,一生中最美好的年华都给了这里,怎么可能会没有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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