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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掌握相关学科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学校 2020 年招收 30 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以下简称少民骨干)攻读博士学位研

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见《西南大学 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校少民骨干计划录

取汉族考生不超过 3 人。

三、学习方式、报考类别与招考方式

1. 学习方式

学校 2020 年少民骨干计划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 报考(录取)类别

少民骨干计划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执行。

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无法录取,责任自负。

3. 招考方式

学校少民骨干计划仅接受公开招考方式报考。

四、生源范围

学校 2020 年少民骨干计划的生源范围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 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 3 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 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 6 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 3 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 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 5 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五、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热爱祖国,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 已通过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少民骨干计划报考资格确认。3.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报道前取得硕士学位)。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的体检要求。

5.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1975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

6.2 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7. 现役军人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

8. 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六、报名程序

1. 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 2019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 月 20 日登录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网址(请注意学校研究生招生网 http://yz.swu.edu.cn 上的通知或链接)进行网上报名, 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请考生务必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确认,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报名时间一旦截止,填报信息不得修改。报名考试费一旦缴纳,不再办理退款手续。网报时间内未支付报名考试费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2. 报名材料寄送、提交与查验

(1) 网上报名后,凡涉及到以下情况的考生,须将下列指定材料在 2020 年 2 月 20 日

前寄送至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 2 号西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8252456,邮编:400715)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考生,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信息畅通。

1) 提交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审核盖章的《2020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

2)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本人签字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 网上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通过学历校验的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未通过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2) 考生在参加各二级招生单位组织的综合考核前,须在其要求的时间内将如下材料寄送或提交至二级招生单位以进行实质报考资格审核:

1) 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登记表、2 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科研计划(包含已有基础,科研方向,预计成果以及方法路线等),


以及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毕业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材料复印件。

2) 其他能证明考生学术能力的材料,如: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硕士学位论文等材料。

(3) 在参加各二级招生单位组织的综合考核时,考生须提交查验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学生证原件。

(4)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不按要求填报信息、错误填报信息、填报虚假信息、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而造成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核及考试程序

1. 外语水平考试和专业基础考试(第一阶段考核)

少民骨干计划考生须参加由学校研究生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和专业基础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与科目安排:

2020 年 4 月 4 日上午 08:30-11:30外语水平考试

2020 年 4 月 4 日下午 14:00-17:00专业基础考试

考生可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后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外语水平考试和专业基础考试的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生源及考试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2. 综合考核(第二阶段考核)

外语水平和专业基础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二级招生单位组织的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的时间、地点、程序、内容和形式及录取规则由各二级招生单位在学校指导下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八、录取与就业

各二级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情况,按照其公布的录取规则在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示。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报考本计划考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各二级招生单位须严格执行教育部、重庆市及学校有关规定,并对综合考核和拟录取结果负责,同时对综合考核和录取过程的考生咨询和质疑及时进行答复和解释。若有违反相关规定者,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考生的各项考试成绩、考核结果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规定的入学期限内有效。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在职考生与西南大学及所在单位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模板),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时不迁转户口,毕业后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档案同时


转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与西南大学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非在职考生模板),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就业,毕业时,已落实工作单位者,档案转至工作单位;毕业时仍未就业者派遣到定向地区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档案转至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教育部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入学报到时如出现下列情况,入学资格无效:未经学校允许未在规定入学时间到校报到的;未按要求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的;报到时未取得硕士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九、违规处理

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核中有任何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与本次招生相关的辅导活动;考生不得举办或参加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违反上述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信息公开

1. 学校按有关要求,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必要的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等。

2. 在综合考核录取前,各二级招生单位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本单位综合考核(复试)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录取规则、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招生导师名单和招生名额分配等情况以及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考生的外语水平和专业基础考核结果。在综合考核后,各二级招生单位向社会公布拟录取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按研究生院要求统一时间公示,研究生院汇总链接各单位公示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3. 学校及各二级招生单位须主动服务考生,及时公布考生招生咨询及质疑申诉的联系方式和渠道,并对有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十一、基本学制、学费及奖助办法

1. 基本学制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 年或4 年。学校2020 年招生的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将于2020 1 15 日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告,请考生特别注意。

2. 学费与奖助办法

学校 2020 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0000 元。

学校建立了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助) 学金、“三助”岗位津贴、临时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研究生奖助体系,并开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学校研究生奖助办法具体见《西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http://ygb.swu.edu.cn/s/ygb/news22/20161109/1487991.html)等相关文件。

十二、其他说明

1. 研究生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中不含听力测试。

2. 综合考核相关事宜由各二级招生单位在综合考核方案中予以公布,考生可向相关单位咨询。

3.2020 年度接受少民骨干计划考生报考的导师请参见《西南大学 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生在报考前可向二级招生单位及导师咨询。

若上级部门在 2020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本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最终解释权归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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