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各地典型问题问责通报汇总
1.金城江区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志勇在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违规外出参加聚餐问题。2020年1月16日至21日,程志勇请假到湖北省枣阳市参加婚宴,往返均在武汉市转乘动车。回到金城江区后,程志勇在按规定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违规外出参与聚餐活动,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1月30日,程志勇受到免职处理;1月31日,金城江区纪委对程志勇予以立案审查。
2.凤山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罗腾龙瞒报家属武汉返乡信息问题。罗腾龙的儿子在中南民族大学读书,于2020年1月15日从武汉返回,16日晚10点左右到达凤山县城家中。罗腾龙身为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没有如实报告和按规定居家隔离。1月29日,罗腾龙受到停职处理。1月31日,凤山县纪委对罗腾龙予以立案审查。
3.龙亭区柳园口乡刘庄社区党支部书记贾金才瞒报疫情信息问题。1月25日晚,柳园口乡刘庄社区“两委”召开疫情排查部署会时,“两委”成员在会场询问贾金才其子务工返乡情况,贾金才隐瞒其子从武汉返乡的事实,直到1月26日下午,包村干部和社区“两委”入户排查时,贾金才才承认其子是1月16日从武汉务工返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经龙亭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贾金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龙湾区卫健局因信息沟通不顺畅致使工作被动问题。1 月27 日晚,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未及时将可疑疫情信息通报给龙湾区卫健局。龙湾区卫健局接到疫情信息后,响应不及时。因信息沟通不顺畅,致使相关人员失管失控(后已落实隔离管控措施),造成工作被动。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龙湾区卫健局党委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5.平阳县万全镇农场社区党委书记蔡传凯、党委委员杨道付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1 月27 日、28 日,杨道付未按全县疫情防控统一部署及时到岗,也未向镇相关领导请假,致使农场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不到位。期间,农场社区党委未及时发现并处理,党委书记蔡传凯负有领导责任。1 月30 日,蔡传凯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杨道付受到免职处理。
6.瓯海区梧田街道塘西经合社党总支书记黄和平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问题。1 月28 日,瓯海区梧田街道塘西老人周转房未落实管控措施,门口老人集聚,大门敞开,出入人员未登记、未测量体温,存在较大隐患;温州尊爵台球棋牌俱乐部(租赁塘西经合社集体资产)存在打麻将、打台球现象。对此,黄和平负有责任。1 月30 日,黄和平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7.苍南县沿浦镇驻村干部林瑜、三丰村村委会副主任蔡庆夏落实疫情防控不到位问题。1 月28 日,沿浦镇三丰村文化礼堂内仍有20 余名群众在打牌、打台球或在旁围观,其中绝大多数群众未戴口罩,存在安全隐患。对此,林瑜、蔡庆夏负有管控不到位责任。1 月30 日,林瑜、蔡庆夏均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8.洞头区税务局办公室主任许生荣微信群发不实信息问题。1 月22 日,许生荣编造“洞头已有一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例,武汉回来的,发热,现在医院已经把整楼隔离了”谣言并在单位微信群上发布,造成不良影响。1 月24 日,许生荣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9.龙港市龙华村村委会副主任吴作修不配合卡点体温检测问题。1 月29 日10 时许,吴作修驾车经过龙港市林家院村疫情检查卡点时,未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和信息登记工作,并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造成不良影响。1 月30 日,吴作修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10.萧山区瓜沥镇梅仙村党委书记陈国敏履职不力问题。1月30日,上级检查发现萧山区瓜沥镇梅仙村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未认真贯彻上级的要求,村级联防联控工作存在诸多薄弱环节,防控工作流于形式。陈国敏身为梅仙村新型冠状病毒联防联控工作主要负责人,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疫情工作中履职不力,未抓好该村联防联控具体工作的贯彻落实,致使该村防控工作氛围不浓、环境卫生较差,也未对所有的村道进出口安排专人设卡值守,致使出入该村人员管控不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月1日,萧山区纪委给予陈国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萧山区宁围街道振宁社区党总支书记郑关火履职不力问题。振宁社区在萧山区宁围街道党工委1月21日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后,1月29日才召开会议部署落实具体工作,且辖区内个别小区未采取封闭式管控,个别小区卡点工作人员没有严格执行“一问二测三登记”制度。郑关火作为主要责任人,落实上级防控工作要求不到位,存在履职不力问题。1月30日,宁围街道纪工委给予郑关火诫勉处理。
12.临安区湍口镇湍口村村委委员胡素红履职不力问题。1月29日,临安区纪委在疫情防控督查中发现,湍口镇湍口村村委委员胡素红在管理居家隔离对象时脱岗,对隔离点管理不到位,未有效落实防控责任,存在履职不力问题。1月30日,湍口镇纪委给予胡素红通报批评处理。
13.临安区板桥镇豆川村村委委员杨青青履职不力问题。1月29日,临安区板桥镇纪委在疫情防控督查中发现,杨青青未主动填报有关人员1月18日返乡信息,直至1月28日才填报。杨青青身为豆川村疫情信息报送责任人,未认真贯彻上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导致疫情信息报送滞后,存在失职问题。1月30日,板桥镇纪委给予杨青青通报批评处理。
14.建德市大慈岩镇李村村党委书记李奇斌,村党委委员、村委会主任李照良履职不力等问题。1月30日,建德市大慈岩镇李村村村党委委员、村委会主任李照良家中有人打麻将并有村民围观,被群众网上举报。当晚,李照良与他人在家中分两桌打麻将,被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李奇斌身为李村村党委书记,在疫情防控期间,未及时发现并制止不利于疫情防控的聚集活动,存在失职问题。李照良身为村党委委员、村委会主任,纪律规矩意识不强,不正确履行职责,未带头落实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并造成不良影响。1月31日,大慈岩镇党委给予李奇斌通报、李照良诫勉处理。
15.杞县苏木乡高庄村隐瞒疫情信息、疫情防控措施不力问题。近日接到群众举报,杞县纪委对苏木乡高庄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调查,发现该村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范工作批示指示精神和上级要求置若罔闻、敷衍塞责,1月9日至1月23日由武汉返杞共7人,其中5人(含该村党支部书记高振生女婿)信息隐瞒未报,也未对武汉返杞人员采取任何隔离措施。该村宣传、管控工作缺失,与周边村三条出路口均未设置卡口,也没有安排人员值班,群众防疫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严重防疫安全隐患。1月30日,经杞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高庄村党支部书记高振生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村主任田树香、村文书张辉、村治安主任刘彦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苏木乡党委委员、副乡长(分管卫生工作)、分包高庄村包村干部刘培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程序免去其党委委员、副乡长职务;给予乡党委书记于翔、副书记于兆利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苏木乡纪委书记侯磊、分包苏木乡疫情督导工作的杞县纪委监委第五审查调查室主任吴立强诫勉谈话;给予分包联系苏木乡工作的杞县检察院检察长许鸣霄通报批评,由杞县县委对其谈话提醒,并责令其写出深刻检查。
16.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金耀街道办事处疫情防控不力、敷衍整改问题。1月27日,市疫情防控督查组对示范区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发现,金耀街道办事处高屯社区内空无一人,无防疫值班人员,无防疫宣传物品;金耀街道办事处魏都社区无任何排查记录,无任何登记表,宣传桌上无任何防疫宣传物品,工作人员在办公室闲聊天,社区负责人对检查人员态度恶劣。1月28日下午,示范区纪工委对两个社区开展“回头看”,发现魏都社区对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敷衍整改、表面整改,防疫安全存在较大隐患。经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金耀街道办事处提出通报批评;责成金耀街道办事处给予魏都社区党支部书记王春玲、居委会主任叶国瑞予以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高屯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孙随生予以诫勉谈话。
17.不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并殴打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问题。1月29日上午11时许,石嘴山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邵可夫驾车进入大武口区嘉禾园小区时,以居住在该小区为由,拒不配合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登记检查,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并殴打工作人员,严重影响和干扰了疫情防控工作,社会影响恶劣。当日,邵可夫因殴打他人被石嘴山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18.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1月31日晚上10时许,记者从红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下称“指挥部”)获悉,2020年1月29日,红安县华家河镇鄢家村确诊为新冠病毒肺炎患者鄢小文的密切接触者鄢成(脑瘫患者,鄢小文的大儿子,16岁),在该镇集中观测点房间内确认死亡。红安县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组反馈,华家河镇党委、政府在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存在工作不实、作风不实,已经免去该镇党委书记、镇长职务。
据悉,鄢成自1月17日被鄢小文从武汉带回华家河镇后,一直居住在政府为他家修建的安置房内。1月22日鄢小文因发烧被送往华家河镇卫生院就诊,随即被要求留院隔离观察,并于1月29日被确诊为新冠病毒肺炎患者,后被送至红安县杏花乡卫生院进行隔离治疗。
调查组查明,在此期间,鄢小文因隔离不能照料鄢成日常生活,遂委托其亲属、村干部和村医照顾,他们对鄢成虽每日均有照料,但有关干部没有做到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指挥部通报称,1月29日,鄢小文在杏花卫生院被确诊感染新冠病毒肺炎,鄢成作为密切接触者被感染的可能性增大。11时许,镇卫生院遂将鄢成转送至华家河镇集中观测点隔离治疗。12时30分,鄢成死亡。其死因正组织有关专家鉴定。
鉴于红安县华家河镇党委、政府在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存在工作不实、作风不实,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为严肃纪律作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红安县委常委会研究,报黄冈市委同意,免去汪宝权同志华家河镇党委书记职务;免去彭志鸿同志华家河镇党委副书记职务,提名免去其华家河镇镇长职务。
此外,华家河镇其他镇村干部在此事件中的失职失责问题,红安县纪委、华家河镇党委将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19.大局意识不强、责任心缺失,不服从组织安排,我行我素、自行其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淇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督查工作机制,直接下沉各社区(村)防控一线,对防控措施到位、各级各部门履职等情况开展全天候不间断督导检查。督查中发现,个别单位工作人员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对上级要求置若罔闻,对纪律法律抛之脑后,编造各种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现将3名干部职工被问责情况通报如下:
1月24日,我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区商管办当天通知单位工作人员一律取消假期,全员到岗,做好分包网格外来人员排查工作。在接到单位通知后,王明月(区商管办公益性岗位人员),谎称所在城市封城拒不返回工作岗位;王淑霞(区商管办事业编制干部),以所居住小区单元楼被隔离为由拒不到岗工作;李曼琦(区商管办合同制人员),在单位多次联系的情况下,至今电话不接或关机,微信不回复。1月27日下午,区委督查组到天山路街道观景苑小区督查,发现区商管办未能按照要求全员下沉网格开展工作。经查,王明月、王淑霞2人所述理由不实。1月28日,经区监委委务会研究决定,责令区商管办对王明月、李曼琦2人予以辞退;给予王淑霞记过处分,按照有关规定扣除其全年考核奖,责令其立即到岗,并视工作表现予以后续处理。
疫情防控,责任重于泰山。在新型肺炎防控关键时期,全区各级各单位进入“战时”状态,但仍有少数干部职工大局意识不强、责任心缺失,不服从组织安排,我行我素、自行其是。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落实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真正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把担当体现在每个细节,坚决遏制疫情传播扩散,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不遵守工作纪律、应对处置疫情工作不力、瞒报漏报错报疫情等行为要坚决严肃问责,为我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