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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复试实施细则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复试实施细则

为积极稳妥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学校的部署和工作要求,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学院领导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复试领导小组(简称“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协调和组织本学院研究生复试的具体工作。学院领导小组组长为学院复试工作第一责任人。

2.复试小组

学院按学科(专业)和复试规模组成4个复试小组,每个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含负责外国语水平测试的教师),其中设组长1人,另设工作人员2人。

3.复试人员工作职责及工作规范

复试人员需遵守保密规定,复试题库、复试教师名单等相关材料在复试前必须严格保密,所有工作人员均需签订《保密责任书》,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工作人员负责复试前和复试过程中与考生联系、对远程网络复试系统的操作以及对考生作答内容的记录。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参加研招办统一组织的培训,熟练掌握系统操作。

(2)负责联系考生并组织本学院考生参加复试前的模拟演练。

(3)负责复试系统内所需数据的导入和维护。

(4)负责复试当天复试系统全流程操作。

(5)负责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内容记录表》(附件3)上记录考生作答内容,每名考生1张记录表。

(6)复试小组交办的其他复试相关工作。

4.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的考核及成绩评定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和工作规范如下:

(1)复试小组应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科研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考察。

(2)复试小组须随机确定小组成员,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相同专业考生的复试时间应保持一致,每名考生复试时间要求不低于20分钟。

(3)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题库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4)复试前,工作人员需宣读考生已签订的承诺书中的重要内容,告知考生不得违反复试相关纪律要求,不得私自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不得将复试试题、复试过程对外泄露。如有违反,学校有权追究责任并取消考生的复试成绩,已报到入学的取消学籍。复试过程中,复试教师有权随时要求考生展示其所在环境。

(5)复试教师须独立评分,评分要一视同仁、客观公正。至少2名工作人员同时在场汇总和复核复试成绩,复试教师需在复试成绩汇总表上签字。

(6)复试结束1天内需将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经学院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上报研招办。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需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7)远程网络复试过程实行全程双录音录像。复试教师着装要正规,注意个人举止言行,不得迟到、缺席、接打电话等。

(8)同一专业的远程网络复试必须在同一天内完成。

(9)复试内容记录表、复试成绩汇总表以及各复试小组的全程录音录像材料须在复试完毕后交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二、复试时间安排及复试方式

1.复试时间:2020年5月21日上午8:30开始,复试小组成员需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前15分钟到指定场所候场。

对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做答加试试卷。加试采取网络在线笔试形式进行,每名考生配备1名监考员,实行网上一对一监考。加试科目为民事诉讼法和国际经济法,每科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考试时间为5月21日上午8:50—10:20 (民事诉讼法)10:30—12:00(国际经济法)。

2.复试方式:复试小组成员到校集中、远程网络复试

各类试题由复试小组组长现场口述给考生,由考生做答。

三、疫情防控措施

1.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复试期间,学院领导小组组长为复试期间学院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严格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采取有力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设施设备以及工作用具杀菌消毒等工作。

2.严格筛选进校的复试教师和工作人员

学院逐一核实进校参加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情况,根据学校“疫情通”监测数据和健康状况台账,有持续14天健康观察记录且无异常的方可申请进校参加复试工作。对于身体出现咳嗽、发烧等异常情况的教师,一律不安排参加复试工作。进校采取预约方式,学院应将复试时间及需进校人员名单至少提前1天报保卫处备案,当天须核验入校人员电子通行证等数据。核验通过后,方可进校。

3.做好卫生清洁

对复试场所进行彻底卫生清洁,提前开窗通风,对桌椅表面、设施设备、工作用具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配备口罩。

4.所有到校工作人员均需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疫情防控期间会议服务保障工作应急预案》要求,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控制座椅间距1米以上、医疗保障等工作。

四、复试准备工作

1.公布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应根据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制定,并于5月14日前在https://law.cueb.edu.cn/网上向考生公布。

2.远程网络复试平台演练

学院选择“腾讯会议”为复试主系统,选择“钉钉”为备用系统。根据学校安排的时间学院组织本院考生对远程网络复试平台(包括腾讯会议和钉钉)进行全流程模拟演练和全方位功能测试,到时提前1天通知全体考生。

3.复试人员的选派和培训

(1)复试教师的培训

5月11日利用腾讯会议形式,对所有复试教师进行政策、业务、纪律、软件操作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

培训内容:包括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工作职责和规范、复试评分原则和标准、复试工作程序、研究生招生保密规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培训需明确复试教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既要发挥复试教师在人才选拔中的作用,也要加强对其招生复试行为的监督。在每个复试场次开始前,复试小组组长负责再次对本小组复试教师进行培训,明确复试各项内容的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做到统一规范,客观评价。

(2)工作人员的培训

培训方式:5月11日下午工作人员到校或者在线参加研招办统一组织的技术培训,熟练掌握远程网络复试系统的操作。培训内容为《腾讯会议使用说明》。

4.复试考生的培训

学院于5月13日上午8点开始,在博学楼632、634教室开始远程测试和模拟演练。各个答辩小组的全部答辩秘书和全体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参加。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参加模拟演练,根据秘书的指示完整操作一遍正式复试的程序。

5.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的工作程序和办法

资格审查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包括材料审核和数据库比对。考生需于5月13日前将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生)、学生证(应届生)、本科成绩单、政审表、荣誉证书(非必交)、科研成果(非必交)复印件等材料发至报考学院的邮箱,由学院负责进行严格的审查核验,由研招办负责将复试考生名单与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的数据进行比对。

第二阶段资格审查与远程网络复试环节合并进行,由各学院组织进行。考生不得佩戴口罩,通过人脸识别后方可进入“云考场”。复试开始前,工作人员需再次确认考生身份,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复试过程,由学院和复试小组全程录音录像,入学后进行复查,如发现有替考、抄袭、代答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取消学籍。

6.复试命题

各学科(专业)复试命题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学院领导小组组长为命题责任人,负责复试命题工作。建立不少于20道试题的外国语听力和口语试题库,由考生随机选择使用;建立专业试题库。每名考生随机抽取1套试卷作答。试卷实行2+2模式,即包括2道基础知识题和2道开放性能力测试题。另需建立备用专业试题库;命制加试试卷。对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做答加试试卷。

五、复试录取

1.面试。由不少于5名复试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进行面试,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养考核三个部分。

(1)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题库提问方式进行。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每名考生随机抽取1套试卷作答,试卷实行2+2模式,即包括2道基础知识题和2道开放性能力测试题。考生回答后,该套试卷即作废,不重复使用。

综合素养考核: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对学习经历、本科专业、学习成绩、本科论文、报考志向等内容进行评定;通过提问对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方面进行考察;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诚信进行评判。

2.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其中外国语听力和口语20分,专业素质与能力60分,综合素养20分。

3.总成绩合成和录取原则

按照考生总成绩(初试和复试加权成绩)由高至低排序作为拟录取依据。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平均分(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初试权重70%,复试权重30%。考生的加权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的加权总成绩、初试总分均相同时,按复试中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

4.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

考生拟录取名单由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将于5月22日前公示,公示时间为 10个工作日,公示网址为https://law.cueb.edu.cn/。

六. 考生投诉、举报电话:010-83951591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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