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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石油学院关于对11名学生做退学处理的公告
学校各单位:
经2020年9月4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李*等11名学生予以退学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2009级财务管理专业李*、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宋**,2011级石油工程专业刘**,2012级音乐表演专业魏**、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王**、土木工程专业张*、石油工程专业李*、市场营销专业黄*,2013级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高**,2014级市场营销专业关*等10名学生在校学习时间超过修业年限6年。2013级物联网工程专业焦*休学期满未提出复学申请。根据《哈尔滨石油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三章第八节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的”予以退学处理。
现通过哈尔滨石油学院网站予以公告,请李*等11名学生在2020年9月18日前到学校办理退学手续或提出异议。如未在公告期内到校办理退学手续或提出异议,学校将于公告期满次日对李*等11名学生做退学处理。
本公告期满视为退学处理决定书已送达。
公告日期2020年9月9日---2020年9月18日
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0451-87174879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