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2021年招生复试选拔办法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指示精神,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法部律师工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的通知》【教研司〔2021〕1号】文件,从2021年开始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以下简称“涉外律师项目”)。吉林大学被选为“涉外律师项目”的实施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负责具体实施。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如下招生复试选拔办法。
一、招生条件
1、考生应为一志愿报考我校法律硕士专业的考生,报考学习方式应为全日制;
2、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2021年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其中外语单科不低于55分。
3、考生应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
二、招生名额与学制
1、2021年招生人数为30人,其中法律(非法学)计划招生15人,法律(法学)计划招生15人。
2、学制为三年,全日制学习方式。
三、申请方式
有意愿申请“涉外律师项目”的考生,将以下材料扫描为pdf格式,以“涉外律师+姓名+考生编号”命名压缩为一个文件,于3月28日之前发送邮件至jlujm2011@163.com。
1、《吉林大学法学院2021年涉外律师研究生招生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
2、外语水平成绩单;
3、其他科研成果及奖励等材料。
四、选拔流程
(一)资格审查
由法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公布进入该项目复试考生名单。
(二)复试方式
本项目复试考生与其他一志愿考生一同参加法学院组织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办法均与普通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一致,详见《吉林大学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将于近期发布)。
(三)录取方式及调剂
1、推免生和优秀营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可直接录取;
2、各专业分别进行排序,按照初、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先于普通一志愿录取本项目考生。如其中一个专业招生计划仍有空额,则补充到另一个专业录取;
3、已申请本项目并参加复试未录取的考生,则与普通一志愿考生一起排名,按照普通一志愿考生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4、已被本项目拟录取或录取的考生,均不得申请退出该项目,否则视为放弃吉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或录取资格;
5、因考生放弃本项目拟录取资格导致本项目名额空余,由已申请本项目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依次自动递补录取;
6、如依次递补录取后本项目仍空余名额,则接收校内、外调剂考生。
五、学费和奖助体系
1、本项目学费与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生相同;
2.在校期间,该项目研究生享受与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生相同的奖助学金政策和待遇。
六、培养目标和方案
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跨学科领域、善于破解实践难题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型法治人才;通过高校和实务部门联合创新培养模式,培养一批法学功底扎实、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专业涉外律师人才。
涉外法治人才是国家发展急需型人才,具有良好的就业前景与广阔的发展前途,吉大法学院将配备优秀师资,倾力培养。相关信息可参见“关于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78/A22/tongzhi/202102/t20210226_515055.html”。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吉林大学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执行。
本办法由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31-85168236
“涉外律师项目”咨询交流QQ群:665956691,实名(姓名+考生编号后六位)认证申请。
附件1:吉林大学法学院2021年涉外律师研究生招生项目申请表
吉林大学法学院
2020年3月24日
成都理工大学2021年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124人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公示2021年博士生招生报名初审通过考生报名号的通知
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公益诉讼检察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年会征文通知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暨第33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预通知
新疆财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拟接收调剂专业信息,含法学
关于启动2021年法国巴黎综合理工大学合作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0年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招研究生2826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