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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涤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法学院院长,教授):首先,我代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对莅临本次会议的各位嘉宾、同学们表示热烈欢迎。出席今天的会议的领导和嘉宾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姚莉教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佳念教授,由于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在湖北省进行工作检查,周佳念教授临时受命陪同前往十堰丹江口视察工作,所以他今天特别委托湖北省高院王赫副庭长来参加会议,我们表示欢迎。然后是: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于飞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金可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俊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家勇教授,他是中国案例法研究会的副会长,也是努力推进鉴定式案例研习在全国蓬勃发展的重要人物。还有南京大学法学院朱庆育教授,对于他,想必不用太多介绍,他仅凭一本民法总论,就足以横扫江湖,笑傲江湖。接下来是北京航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李昊教授,也是鉴定式案例教学的大力推动者,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勇副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百晓峰副教授,湖南大学法学院王文胜教授,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法律系副主任马龙老师,还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的各位教师、教授以及来自武汉大学、北京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吉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北京化工大学、首都经贸大学等诸多高校的专家代表,欢迎你们的到来。接下来,有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姚莉教授致辞。姚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尊敬的各位同仁,亲爱的各位同学,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相聚在英雄之城武汉,共同探讨鉴定式案例教学,其意深远,其乐融融。作为东道主,我谨代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向前来参加论坛的各位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我校前身为1948年邓小平、陈毅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创办的中原大学,在7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几经调整;2000年,同根同源的中南政法学院和中南财经大学合并组建成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过多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以经、法、管为主干,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互动的学科发展态势。2017年9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名单。当然,在此之前,我们学校也在2005年“211工程高校”的序列中,2011年又进入了“985创新学科的平台”。目前,我校在校生规模近3万人,有首义和南湖两个校区,占地3000多亩。在人才培养方面,我们注重融通性、实践性和创新型的培养特色,开办了“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会计学拔尖创新实验班、金融学实验班等,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符合中国国情的经济、管理和法律精英人才。目前,我校法学学科拥有一个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12个法学二级学科博士点,1个法学博士后流动站,且拥有1个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14个法学二级学科硕士点和2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已建成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3个。2017年,在意大利共和国现任总统塞尔吉奥·马塔雷拉先生的见证下,成立“中意法学研究中心”;同年,在意方教育部长的见证下,我们在罗马一大还建成了可能是在欧洲最大的中国法律图书馆,践行总书记“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华优秀法律文化”的要求。2018年,我校又喜获“111引智计划”,新时代科技革命与知识产权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法学学科目前主要分布在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法硕中心和《法商研究》5个单位。其中,法学院可能是亚洲办学规模最大的法学院,现有教职工200余名,学生5000余名。多年来,学校以及法学学科与美洲、欧洲、亚洲、大洋洲的二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10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国际合作研究和国际学术交流关系,多次邀请境外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多次举办国际学术会议。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中国的法学教育也在恢复中迅速发展,特别是步入新时代后,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中国的法学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在法律人才培养、法学理论创新、法学学科建设、法律文化传播以及推动国家法治建设等诸多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对依法治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及和谐社会构建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就目前国家社会急需的人才而言,法学教育还不能够充分满足,仍然存在着许多层次上、结构上的矛盾和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员会早在2011年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指出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培养模式相对单一、学生实践能力整体不强”,认为应强化学生法律实务技能的培养,提高学生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我校于2016年创办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其最大的特色在于增设了与主干课程相配套的案例研习课程,并采用全新的鉴定式案例教学法。这是国内法学院成建制推行鉴定式案例教学的首次尝试,实践证明,这样的课程设计是行之有效的,我们的人才培养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良好效果。一花独放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自2017年起,我们连续三年举办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暑期班,意在进一步推广鉴定式案例教学法,惠及更多的法科学子,进而在更大范围产生影响,推动法学教育的革新。暑期班受到国内众多法科生的热捧,其效果有目共睹。我校将进一步在本科课堂中推广鉴定式案例教学法,继续举办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暑期班,打造鉴定式案例教学的全国中心。今天各位相聚于此,共同探讨鉴定式案例教学,总结经验教训,分享技能心得,必将碰撞出更多的思想火花,凝聚更多的志同道合者,达成更多的共识,为鉴定式案例教学的进一步推进提供丰富的知识支持。最后,再次对与会的各位嘉宾表示衷心的感谢!预祝本次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徐涤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法学院院长,教授):谢谢姚莉副校长!接下来,由湖北省高院审监庭副庭长王赫法官代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周佳念副院长致辞,大家欢迎。王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尊敬的姚校长,徐院长、于院长、金院长,李院长,以及在座的各位学者嘉宾,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上午好!徐院长刚才已经介绍了我们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佳念教授因无法预见、不可克服、不能避免的原因,遗憾地缺席了今天的开幕仪式。他委托我代表他进行致辞,由此形成了“委托人遗憾,受托人荣幸”的间接隐名代理关系。我既然受托于周院长,就必须要尽到勤勉尽力的受托义务。周院长希望由我代他表达三个核心意思,我简明扼要的跟大家汇报一下。第一是祝贺,对本次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论坛的召开表示最诚挚的祝贺。今天是武汉解封的第448天,本次论坛的主办单位及协办单位将此次盛会置于武汉,尤其是疫后重建后的武汉,不仅意义重大,而且可喜可贺,尤其是基于这个特定的时间,必定能讨得事事发的头彩,取得丰硕的成果。第二个意思是表示感谢。我们都是法学学生,在母校曾经都接受过老师、教授的案例教学的方法,这种方法不仅对我们个人成长、法律逻辑思维的形成具有巨大底层作用,同时也对湖北法院系统的审判工作质效提升也有巨大促进作用。这种促进作用至少应该包括三个方面:第一,这种教学方法为我们法院系统源源不断地培养既有法学精神,又有实践视角,兼具功底扎实与人格独立的法学职业法官后备军以及高素质的协同者。第二,案例教学的方法使我们在审判实践中发现有指导意义、有巨大实践价值的优秀案例,是指导实践最主要的方式。据不完全统计,在2021年的1月23号,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案例就已经达到1.14万亿,这是一个海量数据库。我们案例教学所使用的案例全部都是经老师、同学精心挑选、细心打磨的优秀典型案例。可以毫不讳言的说,案例教学方法之于我们审判实践对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的研究,具有巨大发掘作用和开拓作用。第三,凭借案例教学,通过教者和受者两个不同的视角,借批判式的格局思维方法,可以不断放大我们实践中裁判案件的底层逻辑,由它所反映的社情民情,裁判要素,无疑会使我们所有的好法官、好案例闪亮出位,让那些平庸法官及冤错案件无处遁形。所以,案例教学方法对我们司法实践的巨大促进作用是不可替代的。最后一层意思是期待。有学者提出,案例是法律的生命体现,是法治建设的推动力量,是法治文化的精神载体和永恒题材。胡运腾大法官在他《中国案例研究》一书当中也提到,法律是灰色的,但案例之树常青。所以,我们希望这个案例教学像这七月的流火一样,红遍祖国大江南北的法学校园,希望法治中国的参天大树常绿常新。最后,祝愿在座的各位专家学者、各位同学们事业顺利,爱情甜蜜,生活幸福。以上是受托所讲的周院长的所有意思,不对的地方还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徐涤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法学院院长,教授):谢谢王赫庭长。王赫庭长的致辞十分精彩地诠释了他与周佳念院长是一种委托代理的关系,而不简单是意思传达者的关系。因为他是以周佳念院长乃至自己的名义独立实施的意思表示。接下来有请首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论坛的主办单位,也是给我们留下了十分宝贵经验的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于飞教授致辞。于飞(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教授):尊敬的姚校长、王庭长、徐涤宇院长、金可可院长,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早上好。首先,热烈祝贺第二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论坛成功召开!一般来说接下来就要感谢主办方,但鉴于法大民商经济法学院也是主办方之一,对主办方的感谢就免了。不过,要衷心感谢组织操办这次比赛的老师和同学们,谢谢你们辛苦的付出!我想在这里简单的谈三点,第一点是鉴定式案例研习的发展,在第一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比赛之后,法大的雷磊教授就说现在已经到了“无鉴定,不案例”的地步了。如果谈到案例教学而没有谈鉴定式的话,就显得脱离了主流,我想,他的话是有道理的。前不久,法大的法学院举办了行政法的鉴定式案例大赛。我们看到,现在越来越多的学校接受了鉴定式课程,越来越多的老师有了鉴定式的思维和技能,越来越多的同学接受了这方面的训练,并且因为这种训练而发展进步和崭露头角。我想,这都是鉴定式案例研习在中国这块土地上蓬勃发展的具体证明,而所有这些成绩都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都是在这间房子里以及不在这间房子里的参加鉴定式教学的师生们共同努力的结果。这是我要说的第一点。第二点,鉴定式有什么意义呢?首先,我非常同意刚才王庭长所说的,鉴定式可以填平教义学学习与司法实践之间的鸿沟,法学院的教义学学习和未来的司法实践之间是有巨大差距的,关键在于怎么跨过去。我至今记得,2004年我刚在法大教书的时候,非常受学生欢迎,当年就被评上了“法大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可是,我教的第一届学生毕业以后,给我打电话说:“于老师你课讲得非常好,但是你讲的东西在实践当中用上的实际不到5%。”这句话深深刺激了我,让我至今记忆犹新。后来,我到德国接触了鉴定式案例教学和研究方法,我觉得这是一个好的方式和桥梁,能够把法学院之所学和未来职业之所用统一起来。所以,我也在我们学校大力推广这种鉴定式的案例教学方式,它可以使学生学习如何展开自己的法律论证,如何组织各种说服力资源,使自己的法律论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平滑顺遂地跨越鸿沟。第三点,我想说,鉴定式有利于我们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法律职业共同体要求什么?要求法律人要有共同的知识背景、共同的方法、共同的思维方式与思维架构,以及共同的确信和信仰。鉴定式案例研习能够加强这种共同的知识背景,能够强化这种共同的方法和思维方式,能够帮助法律人形成共同的确信。这种确信,用张家勇教授的话说,就是从有效的规范出发,经由全面周密的论证达致妥当的结论。综上,鉴定式可以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所以,我的最后一句话就是:愿鉴定式之花在全国遍地开放,愿我们共同钟情的依法治国事业早日达成,谢谢大家!徐涤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法学院院长,教授):谢谢于飞教授。于飞教授是我们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和论坛的首创者。在此之前,我们三院即联合主办全国民商法博士论坛,于飞教授于去年就颇有远见地提出举办一个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和论坛的构想。果然,一经开局,影响极大,王泽鉴老师对此也表达了充分肯定。今天,他的发言依然是像他在法大授课的影响力一样,具有方向性的引导作用。接下来,有请三个主办单位之一的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的院长金可可教授致辞。金可可(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教授):尊敬的姚莉校长,各位尊敬的老师、同学,大家上午好。前面各位领导的致辞所讲的意思很全面,我非常赞同,这里就不重复了。但有两点,属于不可代理的事项,要在此专门另作表示。第一是感谢,代表主办方之一华政法律学院感谢为这次活动付出大量辛勤劳动的评委老师,感谢各位远道而来的学界同仁,感谢踊跃参与的各位同学,更感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姚莉校长等校领导以及法学院各位老师、各位同学。第二,这一活动明年将在华政举办,我们一定会努力把活动办好。我们举办鉴定式案例大赛的初心,就像姚莉校长所说的,是希望把鉴定式案例教学的方法推广到全国,在法学教育中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只要是对这个目标有利的事情,我们都要努力去做。所以,在这里向各位参加活动的老师同学提一个请求,如果觉得我们的比赛有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有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拜托一定要向我们多提,以利于我们将来把这个活动办得更好。在此也预先邀请大家,欢迎在座的各位,当然也包括站着的各位,明年一定要来到华政。也请大家继续支持我们的活动,继续支持鉴定式案例教学在我国进一步推广,期待我们这个活动越办越好。最后预祝本次论坛成功,谢谢大家。徐涤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法学院院长,教授):谢谢金可可教授!众所周知,金可可教授的教学、研究实力不仅影响着华东政法大学,在整个学界也是“神一般的存在”。接下来将进入到激动人心的时刻,也是本次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论坛非常重要的环节:有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俊副教授介绍评审流程,并宣布获奖名单。李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尊敬的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早上好。本次大赛以“疯狂的担保”为主题,要求参赛者运用请求权基础方法以鉴定式体裁解题,以民法典及现行其他法律规范为解题的法条依据。本次比赛的参赛对象以全国高等院校在校本科生为主。大赛的评审专家分别来自举办本次大赛的三所高校,每所高校的评审老师各3位,共计9位。本次大赛的评审程序分书面评审和口头答辩两个阶段。其中,书面评审阶段采匿名评审制,包括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评审专家根据书面成绩排名,评出前15名参赛者参加口头答辩,最终根据参赛者的书面评审结果和口头答辩成绩,以7:3的分数比例综合确定获奖名单。根据大赛最初的奖项设计,一等奖获奖者2名,二等奖获奖者3名,三等奖获奖者5名。但评审组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了118名参赛者参加书面评审的初审环节,选取了32位参赛者参加书面评审的复评环节,邀请了其中的10位参赛者参加口头答辩,最终根据参赛者的综合成绩仅确定了5位参赛者获奖。本次大赛一等奖空缺,一方面旨在督促同学们进一步强化案例研习能力,另一方面希望同学们在明年华东政法大学的鉴定式案例大赛中有更好的表现。二等奖获得者一位同学,是来自中国政法大学2017级的本科生江美茹同学。请江美茹同学上台领奖,也有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姚莉教授为获奖者颁奖。祝贺江美茹同学,感谢姚校长。三等奖获得者共4位,分别来自湖南大学2016级本科生许楚涵同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级本科生周群智同学、中国政法大学2017级本科生李祥伟同学,青岛大学2018级本科生石笑同学,请获奖者上台领奖,也有请金可可教授、于飞教授和王赫法官为获奖者颁奖,请获奖者上台。恭喜4位获奖者,也感谢各位颁奖嘉宾。各位与会嘉宾,颁奖环节到此结束,请各位移步到会议室外合影留念,感谢各位。徐涤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法学院院长,教授):经过几个月艰辛,获奖同学终于获得了充分的肯定。我们的颁奖阶段到此结束,请各位移步到会议厅外合影。
第二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
主办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联合主办
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
协办
《法律适用》编辑部
《中德私法研究》编辑部
郑少华教授出任上海政法学院副院长
第三届京师网络与人工智能法治博士生论坛征文公告
《欧洲法律评论》(第五卷)《俄罗斯研究》2021年第3期目录
《求索》《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4期目录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东吴学术》2021年第3期目录
《学习论坛》2021年第4期法学论文要目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4期法学论文要目
《刑事技术》2021年第3期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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