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19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直属单位招聘公告来了!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闻传播中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综合服务中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峪口管理中心、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北戴河校区、中国方正出版社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2022年度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截至2021年10月);
(五)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不超过24周岁(199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 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4. 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 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 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7. 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范围
应聘对象须为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部队院校,一般应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在最高学历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应聘人员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其中,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16个岗位、计划招聘19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直属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对专业有疑问的,可拨打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报名应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访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直属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专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www.ccdi.gov.cn/zhaokao/。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9:00至2021年11月2日17:00,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证件照。
(二)资格审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组织部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按照客观、公正、及时的要求,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视情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报名应聘人员可登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和专业测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部分岗位入围面试人员需参加专业测试。面试时间、地点、人选及专业测试等有关事项将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应聘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等材料进行核对。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结束后,报名应聘人员可登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查询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以2: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选。
1.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组织到相关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 考察。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考察工作。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也可进行延伸考察,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考察人选在所报考单位主管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报告。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协议;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京外生源办理落户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待遇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闻传播中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综合服务中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峪口管理中心、中国纪检监察学院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在京直属事业单位,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北戴河校区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的直属事业单位,均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中国方正出版社有限公司实行企业管理制度,聘用人员与中国方正出版社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企业人员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均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公布,请及时关注,按要求准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名咨询电话:010-59592073
监督举报电话:010-59592052
本公告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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