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疫情时代企业融资风险分析及防范建议 ——以疫情影响下的小微企业为视角
摘要:笔者在对小微企业及其融资现状进行介绍的基础上,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对小微企业融资需求、融资环境的影响,以及疫情期间各部门出台的扶持性文件及对其效果的评述,分析了后疫情时代,小微企业融资风险的新变化,并针对产生该等风险的原因,就小微企业、政府部门及金融机构提出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建议。
引言
2020年春节期间,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这只突如其来的“黑天鹅”影响下,我国大范围内全面停产停工,2020年2月1日,餐饮连锁企业西贝莜面的负责人公开声明称“受疫情影响,西贝400家线下门店基本停业,预计春节前后一个月损失营收7亿至8亿元。若疫情无法有效控制,企业账上现金流撑不过3个月”[1]。所幸的是,在该声明发布后短短几天内,国内三十多家银行旗下的七八十家分行、支行信贷部门陆续主动与西贝沟通融资支持,解决了其燃眉之急。作为餐饮行业“明星企业”尚且陷入如此困境,对于我国基础庞大的小微企业群体,疫情的冲击可见一斑,且绝非都有机会被雪中送炭。
小微企业历来面临“融资贵、融资难”的局面,疫情的冲击亦势必给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融资能力、融资渠道等方面带来新的变化。就当下而言,国内已基本实现复产复工,然而疫情对于小微企业融资的影响及其伴随的风险仍在持续....... 一、小微企业融资现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定义——“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小微企业是指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统称。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以下表中行业为例[2],小微企业即是指规模较小、从业人员数量少、营业收入小的企业。当然,在许多语境中,个体工商户也被纳入小微企业的范畴。
截至2019年4月底,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共收录企业和其他组织小微企业2730.4万户,其中有信贷记录的企业和其他组织有908.4万户,收录小微企业近1500万户,其中有信贷记录的小微企业近350万户[3]。
发展前期的小微企业多靠自然人借贷作为启动资金,而随着小微企业的发展,前者已无法满足其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则需要借助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专门的融资平台得以维系。目前,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相当有限,主要为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及民间资本[i]。然而一方面,相比于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存在提供抵押物能力有限、市场评价及信任度较低等问题,另一方面,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对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方面未表现出应有的积极性,小微企业生存状况堪忧,融资难、融资贵的现象尤为突出,严重制约了小微企业的发展。除此之外,P2P网络贷款、融资租赁也是小微企业重要的融资渠道[ii]。
二、后疫情时代小微企业融资风险分析
(一)疫情影响下小微企业的融资变化
此次受疫情冲击最为严重的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生活服务等行业,也是小微企业比较集中的领域。清华、北大联合对995家中小企业受武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的情况及诉求进行了问卷调查,包括收入下降幅度、可维持的时间、成本支付压力、自身对策及对政府诉求等8个问题。调查显示:“受疫情影响,34%的企业只能维持1个月,33.1%的企业可以维持2个月,17.91%的企业可以维持3个月。就是说,67.1%的企业可以维持2个月,85.01%的企业最多维持3个月,只有9.96%的企业能维持6个月以上”[4]。
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于今年2月14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疫情对经济生活各个方面都带来了影响,小微企业数量大、抗风险能力弱,在这次疫情中受影响冲击更明显.......此影响下,小微企业对融资需求也发生了变化。从调查看,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现金流吃紧,纾困、救急的贷款需求突出。大量小微企业因疫情停工停产,但仍然需要支付工资、租金等,收入少了,支出没有减少,所以需要应急救急贷款。二是小微企业复产复工以后,新增信贷需求旺盛。前一段受春节和疫情的影响,企业普遍停工停产,最近一些企业复工复产以后对外部的融资需求进一步增加。三是一些企业短期内的偿还贷款能力下降,还款压力增加,贷款需要展期、延期,也增加了不良贷款的潜在风险”[5]。
如果我们将上述小微企业本身的融资变化称为其融资的内部变化,那么,疫情对于整个融资环境的影响,则可以称为其融资的外部变化。首先,疫情使得全球经济一度低迷,导致投资者多看衰市场,投资兴趣大幅降低,即便有投资意向,亦采取更为谨慎的态度;其二是在疫情氛围下,商品和服务需求萎靡不振,导致企业市场效益下降,从而降低了企业对外投资能力,多数投资并购计划处于基本停滞状态。内部变化与外部变化相互作用,使得融资供求的矛盾凸显,小微企业陷入夹缝中生存的境地。
(二)疫情时期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性支持
为应对疫情冲击,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密集发布了多项政策性扶持,例如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又如,央行等五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这些政策文件多将小微企业作为帮扶重点,通过降低融资成本、提供优惠利率、贴息、增加信用贷款等方式,缓解小微企业面临的资金压力。
然而,以上帮扶工作与基数庞大的小微企业相比,仍需更大力度的帮扶。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信息不对称所致[iii]——据记者采访多位小微企业主和银行普惠金融部相关人士,了解到“他们的共识在于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眼下信贷投放的一大阻碍”。这种不对称的表现通常为:企业说,“我贷不到钱”;银行说,“我有某某服务””;企业答,“我不知道”······如此循环”,不了解最新的政策、找不到相应的受理部门、弄不懂相关的公文条例、不知道是不是符合贷款标准、不会操作申报流程,在和扶持性贷款的银行服务对接上,囿于疫情管控的影响,还不能高效地去操作等等原因,都造成了小微企业和扶持政策之间的鸿沟[6]。而深层原因在于我国小微企业基数庞大,实现全覆盖的扶持是不现实的。
(三)后疫情时代小微企业融资风险变化及其表现
小微企业融资风险,既包括企业在融资活动开展的过程中由于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和干扰,致使包括融资规模、融资方式等在内的融资活动没有实现预定目标,或者是实际产生的融资成本高于预期以致于企业无法承受,又或者是企业后续丧失偿债能力、出现违约情形的风险,亦包括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平台制造融资骗局,破坏我国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小微企业本身“骗取贷款”、破坏金融管理活动的行为等风险。笔者谨从银行及小微企业自身两个角度,对后疫情时代小微企业融资风险变化及其表现进行分析:
1、从银行角度而言小微企业融资风险变化及其表现
从银行角度来看,小微企业融资的主要风险在于,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现金流吃紧,短期内偿还贷款能力下降,还款压力增加,贷款需要展期、延期,也增加了不良贷款的潜在风险。
此外,疫情期间一些贷款既享受优惠利率,又有财政贴息,对于借款人而言存在一定的套利机会,对急需资金的小微企业更具有诱惑性。由于缺乏健全的风险评估机制、管理也较为松散,其融资决策的制定基本由企业负责人一人决策,非理性因素更大。这其中包含的利益亦使得小微企业铤而走险的风险增大。甚至有些小微企业就是以诈骗为目的而成立的,通过提交虚假的证明材料进行融资,使银行资金受损。
2、从小微企业自身角度而言其融资风险变化及其表现
对于小微企业自身而言,后疫情时代,一方面,庞大的小微企业群体都处于亟待融资支持的境地,无疑使其本就单一的融资渠道变得更为狭窄,导致无法获得融资或融资成本增加的风险扩大。而对于经济复苏的无法准确预估,使得已获得融资支持的企业按照疫情前的发展轨迹进行效益的预估难度增大,又在无形中增加了其经营和偿贷风险。
另一方面,面对企业“生死存亡”的关卡,又得不到银行信贷支持,小微企业负责人急于获取资金支持的心理,成了诈骗团伙违法犯罪的切入点。通过手机APP、网页小广告、电话、短信、社交群,发布小额贷的诱导广告,或冒充某些正规网贷平台客服,打着无抵押、低利息、放款快、有赚大钱投资项目的名义,引诱受害人下载安装非法网贷APP,填写个人信息、绑定银行卡、签署协议等操作后,又以缴纳保证金、手续费、银行卡流水等理由,甚至以实施恐吓的方式要求转账。 三、后疫情时代小微企业融资风险的防范建议
(一)对小微企业的防范建议
1、强化融资风险管理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小微企业的防范风险,当从提高风险管理意识做起,完善内部财务制度,在融资前对自身现金流、偿债能力建立客观准确的评估,切忌盲目融资[iv]。
2、注重信用积累,谋求多种融资方式
小微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应注重加强自身经营信息的积累、完善自身信用信息、建立信用体系、提高信用等级,以便在类似疫情这样的事件到来时,有条件申请相应的政策扶持、多渠道申请融资,不至于因无路可走而走向倒闭。
(二)对政府及金融机构的防范建议
对政府而言,其应努力塑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环境,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建立并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县域全覆盖,同时完善相应法规,合理规范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各主体的责任,使之有明确的规范可遵循,并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向征信机构开放,便于金融机构综合评价企业经营状况及还款能力。
对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进一步提高其信贷服务覆盖面,降低信息不对称性和不透明性,在业务开展中呼应政府政策方向、积极调整有关政策、创新融资模式,运用金融科技提高风险管控能力,持续开展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以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取得高质量发展,是防范化解风险的根本性措施[v]。 四、结论
小微企业的融资风险,是立法尚不完善、监管仍需加强、融资渠道狭窄以及小微企业自身的局限性等多种因素共同造成的,因而问题的解决也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上述主体在防范化解小微企业融资风险方面,积极发挥各自的作用[vi]。
◎注:
[1]资讯来源: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20-02-01/doc-iimxxste8038063.shtml
[2]表格来源:http://www.stats.gov.cn/xxgk/tjbz/gjtjbz/202008/t20200811_1782335.html
[3]信息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pbccrc.org.cn/zxzx/jgyhfw/201906/ec959d42443e4d3aac111e0a14b43822.shtml)
[4]资讯来源:https://cj.sina.com.cn/articles/view/1741543435/67cdd80b01900o9d5?from=finance
[5]资讯来源:http://bank.xinhua08.com/a/20200214/1913721.shtml
[6]资讯来源:https://www.yicai.com/news/100515730.html
◎参考文献:
[i]汪智娟.“后疫情时代”小微企业融资困境及对策[J].现代商贸工业,2020,41(29):116-117.
作者介绍
孙晓琳律师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金融法律业务部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银行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曾在检察机关及北京市政府工作多年,主要为金融机构、中央企业、大型国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投融资、企业改制、不良资产处置、债务重组、破产重整等金融、证券、公司法、合同法领域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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