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人注意!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
日前,桐乡市建设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公布了《桐乡市新就业职工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试行)》(桐建[2020]113号),继新居民积分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后,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也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啦!
下面,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桐乡市新就业职工享受公共租赁住房
租赁补贴实施方案(试行)》吧!
申请条件
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普通高校毕业未满3年,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2.截至申请日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申请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租房补贴,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若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租房补贴条件的,以家庭为单位不重复享受公租房保障;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桐乡市范围内均无自有住房(以不动产登记信息为准),均未享受人才安居政策及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补贴标准
经审核公示认定的保障对象,公租房租赁补贴享受时间累计不超过36个月,租房补贴标准为500元/月,如申请人提供的租金发票金额低于补贴标准的,按租金发票金额补贴。
其他规定
1.新就业职工公租房租赁补贴和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及保障政策,不得重复享受。对弄虚作假重复冒领的,取消其保障资格。
2.申请人以灵活就业者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相关材料
1.桐乡市新就业职工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表(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桐乡市“公租房申请”,可在相关页面下载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
5.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等证明材料。
每月第一个工作周为申请受理周。申请人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平台,选择桐乡市公租房申请,进行在线办理,按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资料,或至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1号楼313办公室办理。
申请咨询电话:
88112081
政策咨询电话:
88621059
来源丨桐乡建设
编辑丨陈栋涯
责编丨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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