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明年1月1日起执行!桐乡职工医保缴费基数→

桐乡时间 2023-01-21


近日,

小编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

2021年度桐乡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

要调整啦!


一起来看

↓↓↓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基本医疗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嘉政发〔2019〕20 号)、《关于公布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缴费基数的通知》(嘉医保〔2020〕70号)等规定,2021年度桐乡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5520元/月,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桐乡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

01

单位参保人员

属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月共同缴纳。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9%缴纳,其中:职工生育保险0.5%;在职职工个人按规定缴费基数2%缴纳。

02

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按职工个人规定缴费基数7%缴纳。

03

领取失业金期间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退休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缴规定

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职)时,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累计须满25 年,桐乡市原缴费年限为20年,从2020年开始分5年过渡到位,2021年缴费年限为22年。2021年退休(职)时,还不足缴费年限的,可按以下方式缴足规定的缴费年限。

01

按月延缴人员

按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按时足额缴纳至规定年限。延缴期间按在职职工标准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02

一次性补足人员

按补缴时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5%一次性补足不足年份的医疗保险费后,按退休人员标准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补缴的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统筹基金,记入医保缴费年限,不享受补缴期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21年一次性补缴的,须缴满22年。


来源丨桐乡医保

编辑丨翟薇

责编丨许惠良

     小编推荐丨这些你可能关心     

△ @桐乡人,市民卡系统即将停机升级!这些服务暂停→

△ 近期高发!一觉醒来,身上出现离奇伤口!桐乡人千万注意……

 瑞源物业与佳兆业美好集团达成战略合作



下载爱桐乡APP,了解最新资讯!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