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罪恶之花”无处绽放!桐乡警方铲除151株罂粟→
下面图片中这种花,
你见过吗?
长得娇艳欲滴,
有着纤细的身姿和艳丽的花朵,
滋生出蛊惑人心的美丽。
这种“美丽的花”,
就是被称为“罪恶之花”的罂粟。
这种花,
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私自种植。
近日,
桐乡警方发现了
151株“罪恶之花”。
01
“我就是图它好看!”
4月20日,市公安局濮院派出所民警在日常走访中,发现辖区一拆迁荒地上种植了小片罂粟植株,后经进一步走访调查,找到了这片罂粟的主人——陈大爷。
“我没想做坏事,就是图它好看!”据陈大爷交代,他前两年意外获得了罂粟种子,种下去之后才听说是罂粟,种了一茬后又收获了很多种子,“扔了也是浪费,我就随便种一种……”
陈大爷万万没想到,就这随便一种,居然犯法了。民警和陈大爷一起铲除了种植的罂粟,经清点,共计93株。陈大爷也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依法行政拘留。
02
“罪恶之花”与坟地
同一天,市公安局城南(高桥)派出所也在辖区查获了罂粟原植物。“这个地方平常很少有人来,直到花开了才被发现!”
罂粟被种在高桥街道一偏僻的坟地中,旁边是一条河,有钓鱼爱好者在附近钓鱼时发现这一片疑似罂粟植物,这才拨打电话报了警。
市公安局城南(高桥)派出所与高桥街道禁毒办共同将之铲除,共计53株。现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03
路边的野花不要采
都说路边的野花不要采,屠甸的朱某却偏要反其道而行之,“游玩回来的时候,觉得这花挺好看的,就挖回来了!”
5株罂粟被移植在朱某屋后的墙角边,“我真不知道这花是什么东西,就是当普通的花来种的。”直到辖区网格员走访时发现不对,朱某这才知道,他种的居然是罂粟花。
4月15日下午,在市公安局屠甸派出所民警的批评教育下,朱某主动将种植的罂粟原植物铲除。
桐乡警方提醒:
种一株罂粟也是违法,
轻则拘留罚款,
重则判刑入狱。
请市民朋友注意,
哪怕种一株来赏玩也不可以!
部分内容来源丨桐乡金盾
编辑丨翟薇
责编丨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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