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会客厅丨这件事,做得再多都不为过!桐乡人一起守护→
给孩子们一个安全温馨的成长环境,是全社会共同的心愿。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这部新修订的法律明确规定由民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开展。
作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阵地,民政部门接下来将如何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今天的《新闻会客厅》一起来了解这方面的内容。
《新闻会客厅》
本期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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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物无声 让孩子快乐成长
(▲点击观看视频)
本期嘉宾
▲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中
Q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较之前最大的变化在哪里?
李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原来有很多单位在做,比如,公检法部门主要负责预防青少年犯罪;妇联、共青团组织承担起了大量未成年人保护的协调工作;教育部门主要承担学校保护的职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政府要把协调统筹这项工作承担起来,并明确了由民政部门承担这项工作。也就是说,它确立了一个崭新的制度,就是国家监护制度。
另一个大变化就是增设了强制报告制度,如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未履行报告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Q
接下来,如何更好地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李中:一是建立由民政部门牵头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设立“12345”未成年人保护政务热线,督促未成年人求助的事项能够有效落实。
三是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的建设,完善、发挥好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这支未成年人保护队伍的作用。同时加强阵地建设,以建设村(社区)“儿童之家”为抓手,为未成年人保护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Q
如何保护、帮扶困境儿童?
李中:目前,我市有困境儿童748人,其中孤儿17人,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76人,其他为重病重残的儿童,以及低保户家庭的孩子。
桐乡目前已初步建立起对困境儿童的一系列保障机制。分类别、分层次、分标准给他们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另外,对他们在就医、就学、医疗、康复、住房、就业等各个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补助或优惠政策。
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去年我市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为38人,今年通过专项排查,扩大了对父母双方服刑人员或者强制戒毒隔离人员子女的保障,人数扩大到76人。对于这些困境儿童,我们会履行起暂时监护或永久监护的职责。除了生活保障,还将给与他们更多的精神慰藉。
做儿童工作、未成年人工作,做得再多都不为过。“六一”国际儿童节就要到了,祝愿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的所有孩子,都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童年。
本文经桐乡市传媒中心独家编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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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丨张其锋
摄影丨潘竞毅
编辑丨陈栋涯
审核丨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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