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申报!每人补贴3000元!
重要通知!
2021、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9月1日开始申报啦!
符合相关条件的毕业生
可以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啦!
具体要求如下
申报条件和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在毕业学年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2021和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已申领过的除外: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孤儿;
3.持证残疾人;
4.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需为同一个学业阶段内方可在该学业阶段毕业学年申请,本科、硕士、博士为三个学业阶段,硕博连读可认为是同一个学业阶段);
5.脱贫人口(原为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6.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3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如在外省读书的,具体申领可咨询学校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
🔹申报时间:9月1日—9月30日
申报所需材料
以下两类材料需同时提供且需在有效期内: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拍照);注:系统自动获取的电子身份证照可代替身份证正反面。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需提供:
①低保证或街道(乡镇)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
②户口簿或社区(村)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低保证或低保证明上无申请人信息时须提供)。
(2)孤儿需提供:
儿童福利证或街道(乡镇)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
(3)持证残疾人需提供:
《残疾人证(卡)》或1-8级 《残疾军人证》或街道(乡镇)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证明。
(4)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需提供:
①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由征信中心出具的注明助学贷款的个人信用报告(学校统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名单的无需提供)。
②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由征信中心出具的注明助学贷款的个人征信报告;户口簿或社区(村)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贷款人为申请人家长时须提供)。
(5)脱贫人口(原为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需提供:
①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件或街道(乡镇)级及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
②户口簿(建档立卡证件上无申请人信息时须提供);
③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建档立卡证件无申请人信息,且与证件人员不在同一户口簿时须提供)。
(6)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需提供:
①《低保边缘家庭证》或街道(乡镇)级及主管部门出具的低保边缘证明;
②父母其中一方《残疾人证(卡)》或1-8级《残疾军人证》或街道(乡镇)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证明;
③户口簿或社区(村)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低保边缘证或低保边缘证明上无申请人信息时须提供)。
申报方式
🔹电脑端:浙江政务服务网
1. 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s://www.zjzwfw.gov.cn/,注册个人账号,搜索“求职创业补贴申领”事项,点击“在线办理”。2. 同意授权,查看用户须知,阅读承诺书,勾选后点击“进入办事”。
3. 选择自己对应的情形,点击确定。
4. 按实填写表单,点击“下一步”。若出现“已比对到您的困难信息,您可以免传证明材料(身份证除外)”的提示,下一步您只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材料,不需要上传其他材料。没有出现提示的,下一步请上传所有证明材料。
5. 上传材料,材料上传齐全后点击“下一步”。
6. 确认表单,查看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可查看办事记录,后续也可以在首页登录后点击姓名进入个人中心查看办事记录。
🔹手机端:浙里办APP
1. 下载安装浙里办APP,注册并登录,首页输入“求职创业补贴”搜索,点击“在线办理”。2. 同意授权,阅读用户须知和承诺书,勾选进入下一步。3. 选择对应情形。4. 填写表单。5. 上传材料。6. 表单确认并提交。
还有这些你关心的问题
🔹如申请材料提交有误,如何处理?
有两种方式。
一是申请人可联系本校的负责求职创业补贴老师进行“审核不通过”的操作后,再次提交相关材料;
二是在学校审核前,申请人通过政务网的“部门服务”——“省人力社保厅”——“就业创业服务”,对申请信息进行修改。
🔹两个学校联合培养的毕业生怎么申请?
按毕业证书发放的学校来申请。
🔹是否一定要实现就业创业?
不是,非定向培养毕业生均可,是否已就业创业不影响申请。
🔹学生在申请求职创业补贴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该如何处理?
申请人在申请求职创业补贴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申请页面的“如有问题请点击这里”进行反馈(文字描述及截图),并留下联系方式。工作人员会在1-3个工作日给予处理和回复。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记得申领哦~
来源丨浙江人社
编辑丨钱漓舟
责编丨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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