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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2021年度
新居民积分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
线上申请
于9月8日开始啦!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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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新居民申请积分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以夫妻同住本市的家庭户为基本单位;由夫妻一方作为申请人提出积分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本市居住登记五年以上(含),或持有本市《浙江省居住证》三年以上(含);
2.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含),且申请前3个月缴费正常(不含补缴);
3.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同期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或因重大疾病、灾害等造成生活困难的;
4.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私有房产或单位独立宿舍。
申请时间
自2021年9月8日至10月31日止,不在此规定时间内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程序
居住证积分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桐乡新居民”“桐乡金盾”微信公众号——“租房补贴”一次性上传相关证件材料,并如实填报和确认信息。市流管中心依照《桐乡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进行审核,将限额内积分居前的申请人作为拟补贴对象的家庭。经确认的申请家庭,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审定和补贴发放。
材料说明
申请人根据自身条件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确保真实有效:
(一)基础材料(必须提交)
1.申请人及同住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浙江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户口本和结婚证。
2.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证明。
3.夫妻双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4.收入证明:夫妻双方申请前12个月收入证明(由单位开具并盖章)和银行账户流水帐等。
(二)选择性材料
符合《桐乡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
补贴标准
面积按同住的非桐乡市户籍家庭成员人数(以信息系统实际登记为准)分别核定:2—3人的,每户40平方米;3人以上的,每户55平方米,目前按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的第四类保障家庭(重点镇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
市流管中心居住证积分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咨询电话:88035861;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咨询电话:88621059。
来源丨桐乡新居民
编辑丨钱漓舟
责编丨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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