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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肇事逃逸,亲戚仗义“顶包”!结果双双……

桐乡市传媒中心 桐乡时间 2023-01-20


“真对不起他,

现在很后悔,

不应该让他帮我顶这个事。”

昨天(1月5日)上午,

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肇事车主王某为自己所做的事

感到后悔不已。



肇事者另有其人?

2021年11月23日下午三点多,

屠甸镇海星村发生了一起小轿车与

电动车碰撞的交通事故。



现场,电动车侧翻在地,

地面上还有一些血迹以及

车辆发生碰撞后的碎片,

4名伤者立即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自称是驾驶员的张某正在现场

等待交警处理此次交通事故。

“张某说是他驾驶车辆发生了事故,

之后我们对现场进行了勘查,

现场勘查完毕之后,

张某在现场材料上进行了签字确认。”

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浦陈威说。



原本这就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

但民警在“智慧警务”系统调查时发现,

驾驶小轿车造成交通事故的另有其人。

这个人并不是张某,

而是张某的朋友王某。


竟然是无证驾驶!

王某今年38岁,

江苏南京人,

在海宁经营皮草生意。

王某说,事发当天,

他开车到屠甸镇送货,

送完货回海宁的路上发生了意外。

“开车时有个客户打语音电话给我,

我就拿起手机接电话,

然后就和一辆电动车撞上了。

但是王某为何要肇事逃逸,

叫朋友来顶包?



原来,

在2021年11月初,

王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然而王某却又心存侥幸,

在驾驶证暂扣期间,

借了朋友的小轿车上路行驶。

而“仗义”顶包的张某,

既是王某的生意合作伙伴,

又是远房亲戚,

着急忙慌之下,

王某就找上了张某,

而张某竟然也同意了。


双双被拘留八日!

“王某为了保险公司的理赔,

逃避、躲避公安机关的调查,

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王某的行为在本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

电动车驾驶员违规载人,

加重了事故的后果,

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浦陈威说。



经过调查,

公安机关以王某、张某提供虚假证言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

对两人处以行政拘留八日、

罚款200元的处罚。

针对该起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将待受害人伤情鉴定结果出来后,

再对王某进行处罚。




🔸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期间,应注意行车安全,严禁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另外,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规定佩戴头盔、载人等。


🔸行驶过程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交通违法行为难逃交警部门的“火眼金睛”。



记者丨沈烨、陈惠洁

通讯员丨杨一平

编辑丨钱漓舟

责编丨施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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