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最新招募公告!
合肥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
吸纳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工作,合肥高新区管委会结合各部门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45名见习人员(岗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22届、2023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
2.未缴纳过社会保险。
3.首次申请就业见习。
见习期为3-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
见习人员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生活补助,见习期间由区人才中心统一缴纳人身意外保险。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接受报名,报满即止。
(二)报名材料
意向参加见习的人员请下载附件2,填写好后将文档以本人姓名命名,与身份证、毕业证书(扫描件或照片)打包发送至3113711306@qq.com,邮件以姓名+见习命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符合岗位要求。
高新区人才中心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资格审查,确定初选人员,并在合肥高新人才网(www.hfgxrc.com)进行公布。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在人岗相宜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脱贫户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毕业生。高新区人才中心将按照“总量控制、人岗匹配、科学调剂”原则,统筹调配推荐至用人部门,经双方同意后,用人单位和见习人员签订青年见习协议,即可参加见习,见习人员需服从统筹调配。见习期满后即解除见习协议,不再续用。
联系部门:合肥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
电话:0551-65396569
1.合肥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青年见习岗位汇总表
2.报名表
合肥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
2023年7月10日
根据《关于继续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43号)文件精神,长丰县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募48名就业见习人员,公告如下:
二、见习对象
1、符合岗位条件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2022届、2023届);
2、参加见习前无社保参保记录;
3、首次申请就业见习。
三、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
四、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0元,县就业服务中心统一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报名审核1、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携带《长丰县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青年就业见习报名表》、学历证书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各见习单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信息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见习资格。
2、资格初审。各见习单位对报名见习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由见习单位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低保、脱贫、残疾、零就业家庭等困难毕业生参加见习。7月14日前,各见习单位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报县就业服务中心。
3、资格复审。县就业服务中心对见习单位报送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人员确定为拟聘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即解除见习协议,不再续用,对中途离岗的见习岗位不再补录。对因报名人数不足或因复审不合格等原因未实现人岗匹配的,由县人社局统筹调整岗位后向社会发布公告。
六、组织上岗
见习人员确认后,拟聘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签订见习协议,人身意外保险生效后安排上岗。
七、见习管理
1、各单位须与见习人员签订《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协议书一式3份,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各执1份,报县就业服务中心备案1份。
2、见习期间,各单位与见习人员不建立劳动关系,不购买社会保险。
3、见习单位负责见习人员的见习指导、日常管理、安全提示等。对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单位管理的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可以提前解除见习协议。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可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提出考核意见,并出具见习证明。
咨询电话:0551-66671701
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1日
2023年合肥市包河区机关、
事业单位公开招募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第一批)
详细内容请戳链接包河区机关、事业单位招募见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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