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合肥市人民政府最新通告!

合肥发布 2024-01-21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元旦期间

增加无人驾驶航空器临时管制空域的通告


为维护我市元旦期间人员密集场所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对我市部分区域进行临时空域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空域管制时段。2024年1月1日0时至2024年1月1日2时。


二、空域管制区域。淮河路步行街区域(东起环城东路,西至徽州大道,北起寿春路,南至长江中路)、天鹅湖广场区域(东起潜山路,西至怀宁路,北起佛子岭路,南至祁门路)、之心城购物中心区域(东起肥西路,西至合作化南路,北起长江西路,南至南一环路)、罍街区域(东起双河路,西至宁国南路,北起青年路,南至水阳江路)。

三、管制航空器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模型航空器。

四、审批程序。单位、组织及个人确有飞行必要的,应向安徽通航飞行服务站或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申请应符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内容规定,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飞行。

临时空域管制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合肥市公安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巡查。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以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或者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申报联系方式:

安徽通航飞行服务站

电话:0551-65658688、0551-65658689

传真:0551-65658698

皖事通(安徽政务服务网)搜索通用航空飞行空域及飞行计划转报进行申报。

合肥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信息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责任编辑:张文琪

往期回顾


PAST REVIEW


虞爱华调研骆岗公园运营工作:确保群众更满意运营可持续●正式启航!合肥直通大海●干部任前公示公告●新年假期,来合肥这些地方就对啦!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合肥市人民政府最新通告!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